教育属于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因此,教育的发展离不开社会政治文明、经济水平、科技进步、人口因素以及人文环境。这一点,中国高等教育学科创始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潘懋元先生的“教育外部关系规律”理论有深刻的论述。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后大众化阶段,无论是从宏观上还是微观上考量,高等教育所处的环境对其发展至关重要。从一开始就瞄准市场的江西民办高等教育,要消除“瓶颈”,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对当前的发展环境进行深入分析。这对国家、社会、民办高校自身以及广大民办高校学子都是十分有意义的。
从以上对江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成就和存在问题的梳理和分析科研看出,影响江西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环境主要有两个: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一)政策环境
纵观世界各国私立教育发展的历史,私立高等教育发展的繁荣和衰败与国家政策的认可程度和行政管理严格程度是息息相关的,而且在发展过程中,几乎每个转折点都是以政策的颁布为标志的。1994年,世界银行关于高等教育的报告指出,政府制定的优惠政策和管理框架是私立院校得以繁荣的重要保证。这些政策有:建立适当的认可和计划评估机制;对课程开发和管理提供技术援助;允许私立院校有权决定学费数额和其他办学自主权;提供财政支持,包括使私立学校学术能够得到政府的贷款和奖学金等。[1]从中国当代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史来看,政策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作用更大,可以说是关系到民办高等教育的生死存亡。20世纪50年代我国私立大学的完全消失,到80年代民办高等教育的恢复发展,都是政策作用的结果。
一般认为:高等教育发展的直接动因是经济发展、人口发展及科技进步,但最终决定命运的是高等教育决策,是政治行为。政府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强大财政支柱,而高等教育政策,更是其护身符。[2]一个社会的教育资源数量和结构由其经济决定,但教育资源的分配计划则由政治决定。对江西省而言,经济欠发达是客观存在且一时难以改变的事实,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却是地方政府可以选择的。在政策弹性范围内进行政策的变通是江西民办高等教育能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初期,中央政府所提出的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政策,大多数只是国家的一种态度或政策导向,具体的措施较少,更缺少法律形式的措施,而且政策覆盖不到的范围也较多,留给地方政府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较大的弹性空间。由于缺少经验,强调“摸着石头过河”,地方政府组织如何在弹性范围内执行和实施国家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当然,这中间存在中央与地方政府基于角色不同与利益差异的政策博弈。[3]因此,地方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政策的选择并不是无限制的。这种选择性一是被限定在国家政策的框架之下;二是被限定在国家赋予地方政府的权力之下。江西民办高等教育之所以能快速发展,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和对中央政策的变通是关键所在。
(1)制定优惠政策,保障与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出台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比较慎重。在地方性法规颁布前,江西民办高等机构的设置和管理都是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并辅之以江西省教育厅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如江西省教育厅制定的《关于建立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江西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教学管理意见》《江西省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暂行规定》《江西省民办学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转学、休学、退学退费暂行规定》《江西省民办高校办学水平检查评估指标体系》等等。这些规章内容涵盖民办学校的审批、广告备案、招生纪律、财产财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印章管理等各个方面。2000年10月27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的通知》,此文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第一个社会力量办学的地方性法规,是江西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并结合江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其主要的目的就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提出:“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增加教育投入,有利于扩大教育规模,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满足社会对教育需求的各种办学形式都可以大胆试验,积极探索,以促进社会力量办学迈出更大的步子。”从地方法规的名称到具体的内容,都明确表明江西省对社会力量办学的鼓励和支持的态度。这种基本的态度体现在具体条款的各个方面。
表八 江西省社会力量办学地方法规与国家政策的对照表
表八 续表
通过表八的对比可以发现,在国家政策框架下,江西地方政府制定出了更能有效吸引社会资金和师资等教育资源向民办高等教育事业聚焦的政策。主要体现在:
第一,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征用土地和减免建设配套等税费优惠政策。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江西省一些初具规模的民办高校正处于从租用校舍和校院转型的过程中,此时,江西省出台的减免税收政策对民办高校发展的支持是不言而喻的。江西科技学院(前江西蓝天学院)、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前渝州电子工业学院)就是在此政策的支持下,完成了规模宏大的新校区建设,为其后期发展奠定了扎实的物质基础。“2001年到2003年短短的三年时间里,江西省民办高校的占地面积增加了11284.3亩,翻了四番多;建筑面积增加了111.9万平方米,翻了两番多”。[4]
表九 2001-2003年江西民办高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表
数据来源: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2001- 2003年年终统计报表
第二,对社会力量办学可以给予贷款等政策优惠。有些地市根据这一指导原则,还制定出更为详细的规定。比如,《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规定,银行、信用社要积极开发民办教育融资市场,提供各种优惠信贷,允许民办学校用学校资产进行抵押贷款。这些地方政策规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比如,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校园建设资金不足,新余市政府出面协调,由建行、工行分别给予300万元的低息贷款。2000年,江西省政府发布对社会力量办学可以给予贷款的政策规定后,各民办高校借入款项的数额连年攀升,其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各民办高校固定资产的增长速度,平均年增长额达到1.75亿元。而且从借入款项增加额占固定资产增加额的比例来看,2001-2004 年的比例数分别为21.68%、48.72%、274.59%、261.47%,也即从2003年开始,各民办高校每年借入的款项是每年固定资产增加额的2.6倍以上。这就是江西各民办高校并没有感觉到发展资金的压力的原因。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的杨名权院长在访谈中说,资金是民办学校发展的瓶颈,但我们不认为资金是个问题。银行能贷到款,我们自己能招到生……也难怪外省业内人士称:江西虽然穷,但江西的民办高校不穷。
表十 2000-2004年江西民办高校固定资产和借入款项(期末数)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2001- 2004年年终统计表
第三,采取多种保障手段,吸引公办学校教师、大中专毕业生和技师、高级技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师资不足是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瓶颈。江西的教育资源本身就不足,教育资源的不足不仅体现在学校数量上,最主要还是体现在师资队伍上。但2000年以来,民办高校教师人数高幅度增长。从2000—2004年,江西民办高校专职教师增加了277%,兼职教师增加了113%。
表十一 2000-2004年江西民办高校教师数(期末数)单位:人
数据来源: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2001- 2004年年终统计表
表十二 2000-2005年师资(专兼职)来源分布比例单位:%
数据来源:某高校提供的数据。
第四,在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试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扩大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根据江西省赣教职成字【2004】17号《关于在我省部分职业院校试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2004年在江西省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配套中等专业学校试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凡2003年前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置,且学校毕业生就业率高,社会信誉好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向江西省教育厅提出申请,并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后,可面向社会试行自主招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试行自主招生的规模控制在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给各学校的年度招生总计划内,安排不超过总计划的10%的计划用于自主招生。招生学校可在年度招生规模限额内,通过学校自行组织的考生或依据考生参加高考的成绩,择优录取新生,经江西省高招办办理了相关录取手续后,在校通过三年学习,各项成绩合格,颁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大专学历。如表7所示,在25所试点自主招生的高职中,公办高职17所,占全省公办高职总数的53%;民办高职8所,占全省民办高职总数的80%。25所试点高职自主招生数为2973人,其中公办高职1883人,平均每校111人;民办高职1090人,平均每校136人。与公办高职相比,江西省民办高职自主招生试点的面更广,而且招生计划更多以,可见江西地方政府对民办高职发展的支持力度。
表十三 2004年江西省高职试点自主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数单位:人
数据来源:江西省教育厅:《2004年江西省25所高职试点自主招生》.http://www.jiangxi.gov.cn/gb/jxzwgw/wnfw/jypx/userobjectlai33837.html,2004年12月为民办高校。
(2)利用地方政府的审批权,调整省内民办高等教育内部结构国家规定根据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审批权限,举办高等职业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举办大专层次的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及本科层次自学考试、助学考试教育机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其他不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高等教育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发展一般都遵循从最初的不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高等教育机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民办高等职业学校逐步提高的发展过程。在不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高等教育机构中,只有具有一定的办学经验、办学质量较高、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才能被批准建立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在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中,也只有具有一定的办学经验、办学质量较高、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才能被批准建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因此,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民办高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全省民办高等教育系统中,所占的比例可以说明某个省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程度,由于这两类学校的审批权都属于地方政府,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地方政府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支持和扶持程度。
表8 1996年—2005年江西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数单位:所
表8 续表
数据来源:资料来源:2003—2005年的数据出自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江西省民办高校联系表》。其他数据出自江西省教育厅材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民办教育可持续发展》,2005。
注: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公告,二○○三年具备面向社会招生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共48所,其中高等职业学校8所,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学校30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学校10所;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公告:二○○四年具备面向社会招生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共55所,其中高等职业院校9所,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学校31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学校15所;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公告:二○○五年具备面向社会招生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共46所,其中普通本科学院2所、普通专科层次学校8所、专修学院36所。
江西省地方政府在1996到2005年十年的时间里,在国家规定的审批权力范围内,逐步扶持发展了一批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民办高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江西省有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民办高校31所,占全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数的53%;有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0所,占全省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17%,江西省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民办高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整个民办高等教育系统内所占比例已达到70%(见表8)。这说明江西省民办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发展重心的变化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3)根据民办普通高校的办学条件,在招生计划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随着民办高职机构数的不断增加,江西省民办高职的在校生数也在不断增加,而且每年的招生数增长比例也比较大,有些甚至成倍地增长。比如,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2003年高职招生数为1781人,2004年高职招生数为3383人,增加了将近一倍的生源。江西航天科技职业学院2003年高职招生数为3966人,2004年高职招生数为10039人,增加了将近三倍生源。江西新亚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高职招生数为1525人,2004年高职招生数为5613人,增加了三倍多。还有6所民办高等职业学院2003年才开始招生,2003年和2004年的招生数差距也比较大,但这种情况的存在原因也可能是由于成立后第一年招生人数太少造成的。
表9 2003年和2004年江西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高职生录取数和实际人数
表9 续表
资料来源: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03—2004年全省教育工作状态主要数据。
虽然为保证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江西省政府要求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按计划招生,但2002、2003和2004年江西省部分民办高等职业学校没有严格执行,在全国高招期间招收了一部分计划外外省生源。从表9可以看出,2003年,江西省民办高校高职实际招生数比高考录取数多了6849人;2004年,江西省民办高校高职实际招生数比高考录取数多了24671人。也就是说,江西各民办高校除了通过高考,录取高职生,完成省政府制定的招生计划外,还通过其他渠道录取了大量的高职生。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安排好这一部分学生,使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取得大专学籍资格,江西省本着对学生、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允许这部分学生以“三校生”的资格参加江西省“三校生”[5]对口升学考试,以解决学生的学籍问题。这一举措,大大提高了江西省各民办高等职业学院的在校生规模,促进了江西民办高等教育超常规发展。
(4)鼓励民办高校多形式、多层次办学,充分利用民办高校的教育资源
目前,“各个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内部多种教育形式和教育层次并存,概括而言,主要有9种类型的学生”。①包括:高职生、学历文凭专科生、自考本科生、自考专科生、学业证书生、预科生、中专生、短训班学生和其他学生。由于这9种教育形式涵盖面比较广,既有学历教育又有非学历教育,既有高等教育又有中等教育,因此,并不是每个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都包含了这9种教育形式。这9种教育形式可以分为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预科生教育四类。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是各省民办高等教育普遍都具有的教育形式。但中等专业教育属于中等层次的教育,预科生教育属于成人高校招生的一种特殊形式,这两种教育形式本都不应属于民办高等教育的范畴。但在江西,中等专业教育成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之一,预科生教育也成为民办高等教育的一种教育形式。2004年,中专生占江西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在校生数的17%,预科生占江西民办等教育机构在校生数的3%,两项累加起来占江西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在校生数的1/5。
表10 2000—2004年江西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各类教育形式在校生数(期末数)单位:人
① 2005年3月,教育部新批准设置江西蓝天学院和南昌理工学院(升格前为江西航天科技职业学院)2所,江西的民办高校升格为民办本科高校。因此,2005年开始,江西民办高等教育增加了本科教育层次,可招收本科学生。
表10 续表
根据《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计〔1993〕129号),民办高等学校系指除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组织以外的各种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自筹资金,依照本规定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根据《江西省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暂行规定》(赣教社管字〔2001〕37号),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机构系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助学教育的专修或进修学院。因此,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地方政策,对民办高等学校的办学层次和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教育形式都有明确的要求。在鼓励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多层次、多形式发展方面,江西省地方政府起了决定性作用。江西省人民政府及省教育厅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鼓励和支持民办高校办学层次向下延伸,拓宽办学空间;二是有计划地实行民办高等教育预科招生政策,稳步扩大办学规模。既促进了各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也充分利用了其教育资源。
(二)市场环境
民办高校作为顾客支持型的非盈利组织,主要依赖市场配置资源,办学的初始资金、办学经费、场地、生源和师资等,主要是靠吸纳市场资源获得。因此,民办高校外部经营的市场环境是除政策环境之外的另一个至关重要的环境因素。大多数民办高校经费基本上自筹,一般以企业、企业集团、社会团体、外资或个人等社会力量的投入为启动资金,学校的主要经费收入和自我发展资金则完全依赖收取学费。也就是说,民办高校只有依靠和利用市场经营学校,获得充足的生源,才能获得经费,维持学校运转和发展;只有做好毕业生的营销与就业推介工作,引导毕业生准确地进行就业的市场定位,满足经济和社会的需求,才能与生源市场形成良性循环,为学校的发展开拓广阔的市场空间。也就是说,民办高校的外部经营主要是市场定位和招生就业。
江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其民办高等教育之所以能迅速发展壮大,内部原因是民办高等教育从一开始走的就是“以学养学”的发展道路,也就是靠举办者个人投资和学费收入维持运转和发展,对政府财政依赖较少。“部分原因正是由于江西财力紧张,公办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稀缺,高等教育产品的供给缺口较大,在客观上给民办高等教育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6]江西的民办高校摆脱传统的办学思维模式,充分发挥市场运作和市场环境的特点,借用市场力量获得发展资源,摆脱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实现快速发展。目前,江西民办高校在准确市场定位的办学基础上,其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影响力值得肯定,社会认可程度大大提高,所处的社会发展环境正日趋改善,获取社会资源的数量和能力大幅度提升。
1.江西民办高校的招生定位
江西民办高校的发展路径与全国其他各民办高校基本一致,并无特别之处,都是从最初的短期培训班,到高教自考助学,再到高教学历文凭考试,直到目前全日制的高职高专和本科教育,一步步发展成长起来的。从发展历程来看,江西民办高校在任何发展阶段都离不开关系到其生死存亡的招生工作环节。但从招生定位来看,江西民办高校稍微与众不同。那就是,江西民办高校的招生准确定位在经济上的“弱势群体”和知识上的“弱势群体”。所谓经济上的“弱势群体”和知识上的“弱势群体”[7]是指家庭收入较低和自身入学条件欠缺的学生群体。这种招生定位,笔者认为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江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普遍收入不高,消费能力有限。但是江西人民对教育的热情很高,教育消费需求很旺盛。因此,教育买方市场空间较大。二是江西省的高等教育水平总体不高,高等教育供给非常匮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造成江西省高考录取分数线比较高,高考录取率长期低于国家平均水平,导致一大批高分学生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因此,高等教育卖方市场缺口较大。三是高等教育大众化后,高等教育扩招形势对民办高校的生存带来较大压力。民办高校在自身实力不强、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不高的情况下,按照高校招生政策抢占招生市场,实现规模扩张,才有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高等教育后大众化的当前,江西民办高校坚持准确的招生定位,帮助其实现了从生存到规模扩张再到品牌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2.江西民办高校的办学定位
“办学定位是指办学者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及学校所处的环境,从办学条件与办学现状出发,确定学校发展的方向、奋斗目标、建设重点和办学特色”。[8]办学定位既具有继承性的一面,又具有与时俱进的一面。民办高校办学定位的主体是办学者,即校长,而不是拥有学校财产所有权的投资者或董事长。在通常情况下,办学者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教育思想,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举办者(投资者)的愿望。民办高校的办学定位突出表现在人才培养规格定位、服务定位、功能定位和特色定位等方面。
当前江西民办高等教育正在内涵式发展道路上昂首前进,本科教育强势推动,高职教育特色明显。个别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对投资办学回报的思考越来越理性,对转变办学理念,尽快实现办学定位的自我转型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有部分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实现或正处于主动转型之中。“他们的办学模式不再急功近利,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急需的合格人才逐渐成为他们不懈奋斗的目标”。[9]在长期的办学实践和摸索中,江西民办高校的定位逐渐清晰且科学,突出表现在:一是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相关法规,落实了学校“法人财产权”。同时,在获取“合理回报”的问题上做出了明确而真实的选择并付诸实施。建立并健全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主动解决家族式管理导致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规范办学行为,在招生和财务管理方面实现了公开、透明。二是在高等教育后大众化阶段,及时认清形势,迅速调整学校发展战略,从片面追求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建设。在深入研究和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状况,确立发展目标,实现办学规模与层次的准确定位。三是在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方式等方面,贴近民营外资企业需求办学,紧紧围绕社会对人才实际需要来运作。除此之外,还围绕办学特色这个核心问题,做出长远的发展规划,注重专业设置和课程安排的前瞻性,并通过长期积淀形成自己的品牌学科和专业。比如,江西服装学院坚持以培养服装类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为特色,已发展成为全国服装教育领域办学规模最大、开设专业最齐全的服装高等院校。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主要开设与动漫产业相关的专业,是江西省动漫与数字娱乐产业人才培训基地、数字媒体艺术(技术)产业化人才培训基地。
3.江西民办高校的就业定位
自我国高等教育扩招以来,大学生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不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已成为各大高校的核心工作之一。理论上讲,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是社会转型与经济结构调整的短期不平衡在就业领域的一个特殊体现。这既是一个系统的社会问题,也是各大高校的普遍问题。随着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阵痛期”结束,大学生就业问题可望缓解。但在此期间,如何提高大学生就业率,促进有效就业,依然是各大高校面临的核心问题。相比公办高校,民办高校在办学条件差、办学质量不高、就业政策不公平的情况下,江西民办高校实施错位发展,扬长避短,在促进毕业生就业方面,依然保持较明显的优势。
江西民办高校确定的就业定位策略是为次级劳动力市场培养服务于生产第一线的中高级技术人才。江西民办高校坚持“平民+就业”的教育理念和补缺型就业市场定位,与江西省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是相适应的,正好满足了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正是由于这种补缺型就业市场定位和由此培养的毕业生务实的就业心态,并同公办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领域区分开来,使江西民办高校一直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同时,为了扩大生源市场和就业市场的范围,江西民办高校将服务区域不断突破本地区行政区域的范畴,面向全国招生和就业,扩大了获得资源的市场空间。江西民办高校紧密结合基层群众子女求学愿望,形成了低收费吸引全国生源就读,高就业率带动来年招生的循环发展壮大的模式。
[1] 程方平.国外民办(私立)学校的宏观管理[J].民办教育杂志.2001;
[2] 赵文华.高等教育系统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73;
[3] 傅允生.专业化产业区建设的市场化取向与政策选择[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12):11- 15;
[4] 数据来源: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2001- 2003年终统计报表。
[5]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国家计委教发〔1999〕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沟通和衔接,推动本省职业教育的发展,江西省从2001年开始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凡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对口升学考试,经择优录取的新生进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习,毕业后获得高等职业院校的大专或本科文凭。
[6] 饶爱京.经济欠发达地区民办高等教育的投资优势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8(4):40。
[7] 注释:这里的“入学条件欠缺”是相对公办高校而言的,是指入读公办高校的条件不足。
[8] 朱永东.新形势下民办高校办学定位的若干思考[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4(3):2;
[9] 温锐,刘世强,熊建平.略论当前我国民办高校发展定位的转型[J].教育研究.2008(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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