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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固有生命力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近年,城乡的社区建设也为民办学前教育提供了新的社会依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领域开始越发地注重以社区为依托创办幼儿园,当然也包括民办幼儿园。由此,我国以社区为依托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与社区建设共谋发展、共同繁荣的局面初步成型。

综合以上对于我国及江西省的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历史回顾,民办学前教育不断积累自身财富、增加自身厚度的历程历历在目,这些事实也提醒着我们去找寻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社会推动力以及内在动力,以此说明民办学前教育自身拥有的固有生命力。

(一)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社会推动力

民办学前教育的存在与发展是需要一个政府允许其存在的前提,这样的前提在我国实际上是一直存在的(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学前教育即坚持“两条腿走路”的事业发展方针),然而无论是国家还是各个地方,民办学前教育的真正发展确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这几十年间,这一过程中,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福利等因素在内的社会推动力在不断地对民办学前教育的向好向快发展传递能量。

1.推动力之一:经济发展与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

经济的快速发展带给民办学前教育一个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我国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进行了重大调整,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多元所有制结构,这为教育领域的办学主体多元化奠定了所有制基础,也为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基石。与此同时,经济体制方面的改革也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同时诱发了我国社会生活领域的市场改革热潮,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教育体系也逐渐形成了办学主体多元化、政府与市场合作共同调控教育市场的局面,这为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生存土壤。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政府让利于民的政策使广大人民在经济上开始富足起来,收入提高了,家长在幼儿接受教育过程中的支付能力增强了,这使得有偿教育的市场得以扩大,民办学前教育方得存在之物质基础。

2.推动力之二: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对于学前教育的影响首先见于企业办园的民办园。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道德将企业办园一步步“逼”向民营。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解决企业社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提出要酌情解决向企业摊派教育经费的问题。为了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国家经贸委、教委等部分继续于1995年颁布《关于城市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的意见》。1999年,《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对企业办学的问题解决提出了三条解决途径:一是逐步把城市中企业办的学校移交给地方政府统筹管理,经费采取由企业与政府分摊的办法逐步过渡到由政府完全负担;二是部分学校可以转化为企业化经营;三是独立的工矿区采取学校与主体逐步分离的办法。2004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教育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要求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面对这样的改革浪潮,政府由于经费有限,教育部门在资金的考虑下不愿接收企业办的幼儿园,部分园所只好面向市场,转为民办园,开始艰难的自主经营之路,民办学前教育的队伍越发扩大起来。与此同时,各地政府不再鼓励企业在税前预留教育经费,相反要收取城市建设费和教育附加费,部分地区还不按国家规定将两项收费部分返还给配有附属教育机构的企业,于是,谁办园、谁吃亏,企业的办园积极性被打击的所剩无几,企业办园被迫转制。

福利事业改革对学前教育的另一方面影响在于政府办园的改制。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和事业单位的改革,主旋律也是机构的精简,减员增效,分离社会职能,学前教育作为其社会职能的一部分被分离了出来,政府和社会各部门、单位在管理体制上将幼儿园分离出来,并以各种形式给幼儿园“断奶”,客观上撤销了这类幼儿园原有的经济基础和各种依靠,大量政府办幼儿园也被迫“关、停、并、转、卖”,存留下来的幼儿园有相当部分被转为了民办园。福利事业的改革、发展过程中将学前教育的责任不断放入社会之中,由此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民间资金涌入学前教育,民办学前教育由此得以迅速发展。

3.推动力之三:社区建设的蓬勃兴起

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我国城市职工一般都享受了单位的福利分房,职工后代们也在本单位享受着福利性的学前教育,城市的社区建设发展几近停滞,社区开办的学前教育几乎只是填补幼儿入园空缺,为那些没有正式单位的家长或单位没有附属幼儿园的且无经济实力送孩子到其他幼儿园借读的孩子提供栖身之地,于是社区学前教育也相当稀缺。而近年,城乡的社区建设也为民办学前教育提供了新的社会依托。学前教育本身即具有很强的生活性和地方性,它在方便幼儿家长、就地取材、就近入学等方面很好地满足了社会需求。我国经济转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住宅商品化、小区化迅速发展,社区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不断地完善起来,城市小区的物业管理已出现专业化、一体化的趋势,为促进小区的销售情况,教育配套也逐渐成为开发商们的共同选择。社区中各类文化教育设施目前已是房地产开发商推销的一个亮点,是影响和拉动房屋价格的重要因素,小区中是否有合适的幼儿园,孩子将来入园是否方便,这已是许多年轻家长在购房时必然会考虑的问题。而我国现也有相关法规对城市建设进行规定,要求旧城拆迁、新城区建设时必须考虑幼儿园建筑和场地。旧城区拆迁要以新园换旧园,新园面积不能小于旧园面积;新城区建设,要根据住宅规模准备足够的幼儿园场地和建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领域开始越发地注重以社区为依托创办幼儿园,当然也包括民办幼儿园。1996年出台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在其“幼儿园、家庭和社区”一章中规定,“幼儿园应密切同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宣传幼儿教育知识,支持社区开展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争取社区支持和参与幼儿园建设”。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我国幼教法规中第一次将“社区”概念引入其中,也是第一次将幼儿园与社区的关系理解为互助合作的关系,而不是幼儿园对社区的单向利用关系。随后,2001年颁行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提出,幼儿园要“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和社区的教育资源,扩展幼儿的生活和学习空间。幼儿园同时应为社区的早期教育提供服务”。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更进一步提出要“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幼儿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为0-6岁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服务”的发展目标。由此,我国以社区为依托发展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与社区建设共谋发展、共同繁荣的局面初步成型。

现代新型社区的开发目前一般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共同完成,他们用民间资金,以市场方式运作社区,于是创立的幼儿园自然倾向于民办方式运作。人口和地域是构成社区的两个要素,在同一社区内,人们虽相距甚近,但在工作单位、职业、收入、文化习俗、信仰、心理行为等方面可能存在巨大差异,于是社区内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也就多样且灵活了起来,学前需方要求影响了供方操作,社区民办幼儿园所因此越发的走俏起来。

(二)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内在动力

民办学前教育发展若由内找寻发展动力,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寻求依托。

1.学前教育供需矛盾之缓解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口规模形成巨大的潜在教育需求,学前教育在这方面同样有着巨大的需求,然而由于我国国家经济实力之故,学前教育在我国又非义务教育,国家和地方均未普遍设立专项拨款项目,在整个教育投入一直未达到国民生产总值的4%,未能依法实现“两个增长”的情况下,学前教育能得到的财政性经费可谓是杯水车薪。学前教育的财政性投入不足,供量不及需量,如此稀少的社会资源流入学前教育的情况下,我们很难指望如此微弱的社会资源能够支撑起庞大的0-6岁儿童群体的教育。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的捉襟见肘成为我国学前教育入园率一直不高的根本原因。学前教育公共资金占GDP的比重可以直接反映一个国家的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和学前教育在一个国家财政系统中的地位,由此,我国整个社会和政府对学前教育投资的总体水平处于极低层次,在政府努力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的同时,民间资金也必须调动起来充实我们的学前教育资源,鼓励民办幼儿园的创办,由此尽可能地实现供需间的平衡。

2.幼儿园办园活力的增加之法

改革开放前,公办园所一直都是我国学前教育的主体部分,民办幼儿园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无法与公办幼儿园形成竞争态势。长久以来,不少公办幼儿园形成了“唯我独尊”的做派,在公共资源的支撑下越发盲目自大起来,内部组织管理机械呆板,服务意识差,经济上“等、要、靠”,办园成本控制意识不强,挥霍浪费严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公平和效率都不高。而我国新生的民办学前教育则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这类幼儿园一般采用市场调节机制,自主决策。一方面,不断调节幼儿园内部职工管理制度,增减员工,按劳取酬,拉大分配差距,用于调动幼儿园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民办幼儿园能根据生源及幼儿家长的需要,调整招生收费、保教活动、一日活动安排等,从而灵活地适应市场需要,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民办幼儿园的这些优势使其成为我国学前教育改革的活力之源,他们与公办幼儿园抗衡、竞争,示范、激活并带动了我国公办幼儿园的改革。目前,我国大量公办幼儿园在强大的市场压力下,也逐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增强幼儿园的服务意识,逐步起到了示范、辐射、培训、宣传等积极作用。

(三)民办学前教育存在的合理性分析

而今,民办学前教育无论从何角度上看,均已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论及民办学前教育于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之功,笔者认为至少可以有以下几点内容:

1.缓解了公共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繁荣

从表4(2003年以来民办园数量与在园幼儿数对照表)中,我们不难看出十年间民办园所不论从办园数量还是在园人数上均呈现出节节攀升的势头。2003年,民办园所仅占全国幼儿园数量的47.68%(民办园5.55万所,全国办园11.64万所),而在2012年,这一比例已经上升至68.73%(民办园12.46万所,全国办园18.13万所),数字的变化已经很好地说明了民办园所正在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主力军。另外,数据中显示的仅是我国登记在册的民办托幼机构数量,事实却是全国范围内还存在着大量未入册的所谓“黑园”,这些小型家庭作坊式的幼儿园所遍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在各自的片区落地生根,满足了当地人们对于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另外一方面,八旬老太太为孙子入园于幼儿园门口排队近一周的事实引发了社会对于“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关注,像我们这样的人口大国,目前尚有大量适龄儿童需要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而国家的整体财力情况实难在近期举办足够多的公办园所来满足这些幼儿的入园需求,于是民办幼儿园充分利用民间闲散资金兴办各类园所,在满足儿童入园需求的同时也很大程度地减轻了国家的负担。在民办与公办并举的政策之下,民办托幼机构与公办托幼机构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越发地充满活动,共同带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繁荣。

2.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帮助劳动力的解放

在我国,国家办教育的目的有一个共性即是在提供各种类型教育的同时加以规范,以保证质量的达标。而在学前教育的公共投入上,其基本目的即是保证全体适龄幼儿的入园机会,这是我们国家在普及学前教育的过程中正在努力做的事情,然而与此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区或是同一地区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人们对于学前教育的真正需求同样是不平衡的。有的家庭仅追求幼儿在适当年龄能有幼儿园可入,而有的家庭则更加关注幼儿园所能提供的服务是否与其需求相契合。目前,80后的一代人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为人父母,而这一代人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相对以往更高,信息接收渠道也更为丰富,他们对于育儿也有自己的一本经,这直接使得学前适龄儿童的家庭对于学前教育的多样需求,为满足这些需求,仅凭公办托幼机构实难满足。虽然我们并不一味强调幼儿园所对于家长需求的迎合,但理性地面对这些需求并加以斟酌,必会有助于幼儿园自身个性之发展,何乐而不为?

而在劳动力解放方面,民办幼儿园所的存在一方面使家长们能够放心将孩子交托于此而安心地在各自领域潜心修炼,另一方面也给更多的家庭腾出更多的劳动力去从事其他工作,从而提升家庭经济景况。而对于大量存在于城市的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民办学前教育也作了很大的努力,如上海试行的三级幼儿园正是为解决这类社会问题,缓解了农民工子女们的入园问题,最终益于社会公平、社会和谐的更好实现。

3.助益于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

民办幼儿园的存在在满足幼儿的入园需求的同时,对于共存的公办园所的激励作用同样值得我们的注意。民办园所具有“自筹资金、自我发展、面向社会、适应市场、互相竞争”的特点使其具有公办园所不具备的相当的灵活性,它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以及学前教育的即时改革,而在教育创新等方面也走得更快、更远一些。面对民办学前教育的强大竞争力,公办园所也不得不有所作为,努力保障并提升其教育质量及办园品质,如此保证自身的示范性作用。一方面,公办园继续发挥其示范作用,不断吸纳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及时更新保教理念以及保教硬件、软件,以提升自身的保教质量,在其辐射区域内发挥引领作用,与民办园所结成帮扶关系,达成促进该区域学前教育整体进步繁荣的目的;另一方面,民办园所利用自身优势,不断创新自身的发展模式,在特色创新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提升自身的造血功能,同时将自身的成功经验输送给公办园所,促使公办园在稳定发展中的突破创新。这样的努力最终将实现学前教育的繁荣,推进学前教育的系统发展,使民办与公办学前教育得以双赢。

目前,对于民办园所对政府支持公办园所建设的政策的不满情绪,一方面需要公办园所端正自身的位置,公办园所并非高高在上的存在,其定位更应该是“公益与服务”,在让更多幼儿有接受学前教育机会的同时,与民办园所建立合作关系,将自身资源与民办园所共享,如此方与我们推广公办园的初衷相吻合;另一方面,民办园所也需要进行正确的自我认知,摒弃将自身视为“弱势群体”的畸形认知,正确认识自身的长处以及待改进之处且积极正面地寻求自身发展的各类型机会,主动寻求自我提升之法。公办园并非霸主、权威,民办园并非从属、弱势,只有真正端正双方的合作共赢的战略关系,才能引导学前教育的真正健康发展。

4.为义务教育发展奠定基础

由于民办教育的存在,更多的幼儿才能够接受学前教育,学前教育的普及才成为可能,幼小衔接的问题才能随之得到更好的缓解。试想一下,若大部分幼儿未经学前教育而直接进入小学一年级,儿童不仅会在学习上表现出诸多不适应,而在生活上也难于自我服务,这对义务教育无疑将形成巨大的挑战。所谓“人生百年,立于幼学”,这一句道出了学前教育的基石性作用,学前教育确实是中小学教育的基础,早期接受了学前教育引领的儿童在进入小学后,其接受能力和适应能力相对于其他幼儿要好,对于小学教师也是一种减负,各阶段的教育由此才能更为平稳地衔接起来,最终无缝对接也并非无可能之期待。

与此同时,我们也对学前教育的小学化进行重新的解读。2011年底,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提出近些年来,各地在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努力更新教育观念,促进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应试教育和社会上一些不良宣传的影响,当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的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保育教育工作,损害了幼儿的身心健康。于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提出以下要求: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纠正“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2.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良好条件,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3.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严禁一切形式的小学入学考试;4.加强业务指导和动态监管,建立长效机制;5.加大社会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是指学前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儿所和相关机构)有意或无意将小学的办学理念、教育规范、管理模式渗透到学前教育实践,把小学的课程资源、教学方法、评价方式运用于学前教育实践中,使之常态化的不良教育现象或趋势化的错误教育倾向。学前教育“小学化”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应试教育消极影响的强化而诞生的教育“怪症”,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广泛性。其实质是背离素质教育,迎合应试教育,由于它违反教育和幼儿成长规律,直接影响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剥夺幼儿幸福童年,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探究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的成因,横看成岭侧成峰,现在出现了许多“声音”,片面的指责民办幼儿园,好像民办园成了罪魁祸首,这不仅是对众多民办幼儿园不公平,而且不利于从根本上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问题。究其原因,我们认为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激烈的社会竞争,家长将压力转移给孩子,引发错误教育观念是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关键所在。二是办园指导思想错位,幼师整体素质偏低,办园条件不相适应是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客观基础。三是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办园水准参差不齐,舆论导向偏向是滋生学前教育“小学化”的重要根由。四是从教育体制的消极影响,监督管理机制的缺乏,应试教育泥潭是学前教育“小学化”的始作俑者。

在大家对于幼儿园“小学化”的共识之下,我们继续对其进行分析。对于幼儿园“小学化”的批判最初源于我们的城市幼儿园,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学前教育的需求也不断在提高,在对外交流不断便捷的今天,人们越来越多地能接触到国外学前教育的信息,从而对我国学前教育进行反思,逐渐发现我们存在的“小学化”的问题,并提出将学前教育回归到其最本真之处,尊重幼儿、解放他们的天性。对于孩子来说,这无疑是福音,对于幼儿教师来说,也是对自身专业发展的新的挑战。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将自由与天性返还给儿童,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这些目标目前在城市的学前教育中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于是,我们继续将此要求在我们的农村地区的幼儿园推行。其实当我们将此任务在农村地区正式推行之前,就需要提前思考城乡之别,从而对我们的标准进行调整、变化,从而适应农村地区的实际,然而,我们做的更多却是“一刀切”,我们把对城市幼儿园的要求照搬到了农村,让农村幼儿园的老师们聆听我们对于“应有的和理想的”儿童观、教育观的解读,不断将我们认为的理想的和应该成为现实的学前教育愿景在农村幼儿教师的眼前展现,让一切都变成是应该如此的事情。然而实际上却是这样:城市的孩子在家庭教养过程中自由游戏时间本身就少,他们的父母经常为孩子安排着各种兴趣培养的学习课程,他们缺少的是有足够的游戏时间去认识和发展自我,于是针对这样的背景我们提出“去小学化”,将游戏还给孩子,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然而这样的情况并不完全适合于农村孩子,农村孩子从小在田野乡间体味着大自然的馈赠,他们拥有足够的自由游戏时间与自然接触,却相对缺乏对于未来社会生活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与基本态度的接触机会,于是,幼儿园即必须担负起责任让孩子在园期间进行这些内容的习得,从而为其进一步的发展打下奠基,如此,对于农村地区幼儿园的“小学化”,需要我们辩证地来看,用更宽容的态度来审视其一日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引导他们更多地关注自身的教育教法,让孩子能乐学,老师也乐教,如此达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5.增加了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每年,全国各地的民办幼儿园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们提供着各样的实习机会,在他们毕业时又为其提供了合适的就业岗位,民办幼儿园的存在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整个学习生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实践平台,将理论与实践相沟通、契合。目前在中西部很多地区,公办幼儿园仍属“稀有物资”,一个县市仅建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现象实为常见之象,这仅存的公办教育资源在当地不仅成为适龄幼儿家庭竞相追逐的对象,也成为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们眼中的一块肥肉。但这么一所或是几所公办园事实上无力承担如此众多数量的实习生的教育,若勉力而为,结果将会是所有的学生都难以获得实践能力上的真正突破。于是,随着越来越多优质民办幼儿园的建立,学生们也开始得到越来越多的实习岗位,从中将自己的教育教学技能进行提升,使自己的学习真正“接地气”。

当学生们从实习中积累了足够的养分后,面对就业与择业的选择时,民办园所又一次为他们提供各种平台以满足就业需求。每年学前教育的新生报到时,我们遇到最多的来自学前教育新生们的问题即是“我们毕业后能做些什么”?试想如果没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平台,我们的回答只可能有一种——进公办园做老师。然而,正因为有民办学前教育,一方面我们多了学生就业时的岗位需求,有更多的学生能够在毕业时顺利完成工作的交接;另一方面,我们多了就业的类型,我们不仅有民办幼儿园,还有各类型的亲子机构、早教中心,甚至还有从事学前教育相关服务的公司,如月嫂服务、儿童软件开发、儿童用品制造、儿童读物开发等部门,均在吸纳着我们的学前毕业生,如此学前教育毕业生的就业方能实现多元化,进而也让更多的人了解学前教育,加入学前教育的队伍,使其中人才济济。

既然民办学前教育实为我国学前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在现今的政治、经济条件下越发蓬勃地发展起来,以下我们具体分析江西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从中找寻其值得肯定之经验,并就其存在的短板具体分析,尝试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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