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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交流政策的实施

时间:2023-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是我国各级政府努力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而农村教师到城市优质中小学校学习和挂职锻炼,也在于能把城市学校的先进教育理念、优秀管理经验带回农村学校,进而提升农村中小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教师补助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城市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支教,是我国各级政府努力缩小城乡办学差距、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城市教师支教农村的价值基点是城市教师的教育示范性,即城市教师能充分发挥其所具有的理念、知识与能力优势,凭借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潜移默化地影响农村中小学教师,实现由点带面、以个体带动群体的功能放大作用。而农村教师到城市优质中小学校学习和挂职锻炼,也在于能把城市学校的先进教育理念、优秀管理经验带回农村学校,进而提升农村中小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基于以上认识,为提高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0年,淮安市教育局联合淮安市财政局联合颁发了《关于优化教师配置的通知》[14],该政策文件的具体精神包括以下几点。

1.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优质师资进农村工作,促使各县区农村薄弱中小学在教学管理水平、课程实施能力、师资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

2.教师选派

首先是挂职教师。在市教育局安排下,每年从市区优质中小学中遴选70名师德修养高、学识水平高、专业技术职务高、教育教学能力强的教师赴区农村薄弱学校挂职支教,时间为1年。

其次是进修教师。每年从区农村中小学选拔35名基本素质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35周岁左右年轻教师到市区优质学校进修。

3.工作任务

支援学校派出担任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到受援学校挂职副校长,在做好相关学科课务的同时,要为受援学校的管理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一线教师挂职中层干部,除了做好课务,还要为受援学校的学科建设做贡献。

在受援学校担任中层以上干部的挂职锻炼教师到支援学校挂职部门副职,在认真完成支援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学习支援学校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

4.考核奖励

第一,参加支教(挂职)工作的教师在学年结束时须接受相关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者,在各类评先评优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支教(挂职)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第二,给予支教教师一定的经济补助,标准为:特级教师1000元/月、市学科带头人800元/月、骨干教师600元/月,补助经考核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发放。教师补助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5.组织管理

第一,市、区教育局成立优化教师配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强化对优化教师配置工作的领导、督查和考核,确保目标圆满达成。

第二,挂职(进修)教师在挂职(进修)期间原担任的校内职务不变,仍享受本单位同类同级教师各项福利待遇。挂职(进修)工作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按本单位满工作量计算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挂职(进修)教师不在受援(支援)学校领取任何报酬,挂职(进修)期间的交通补贴等相关费用由派出学校承担,具体标准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各结对学校应为到本校挂职(进修)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定期看望慰问派出教师,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给予充分的人文关怀。

第四,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构建城乡统筹的学校基层党建新格局,充分发挥市区优质学校基层党建对农村薄弱学校的带动、支持作用。积极动员、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党员教师参加挂职(进修)工作,鼓励其在挂职(进修)工作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挂职(进修)工作。凡党员挂职(进修)教师,在挂职(进修)期间可根据需要转移临时组织关系,参加受援(支援)学校的党组织活动。

从2010年以来,淮安市每年都出台配套文件,促使《关于优化配置教师的通知》能得到坚决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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