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具有规约与促进的双重功能,制度是学校改革与发展的主线,学校制度文化的建设和培育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以师为本
毋庸置疑,在基础教育学校,教学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一所学校的发展与否及程度高低。由此可见,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其余所有工作都是为了这一中心服务的。要想搞好教学,就必须调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而要做到调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就必须有相关方面的学校制度的支撑和保证。
当前,建设“以人为本”的学校制度文化,已成为众多基础教育学校的共同期盼。对此,我们的理解是,“以人为本”首先要以教师为本。教师是育人的导师,他们用人类高尚的道德去塑造学生的灵魂,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对学生传授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在学校管理中,我们要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特点,发挥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真正树立起以教师为本的管理思想。
以教师为本,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营造宽松民主的氛围,让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员工作为主人翁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荣誉感。以教师为本,要求学校管理者注重学习型团队的建设,学校要适应未来的挑战,就必须重视培养教师的业务能力,更新教师的知识,挖掘教师的潜力,就必须建立一支学习型的教师队伍。
2.以生为本
众所周知,以人为本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传统的学校管理与制度设计,却大多关注学校近期目标的实现,忽视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在学校制度文化培育中,要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基本原则。
以学生为本,首先要摒弃传统教育重智轻德的错误思想,要克服学校德育简单化、形式化、表面化的倾向,通过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让他们学会如何做人,懂得该做什么样的人。以学生为本,要求学校树立尊师爱生的良好风气。尊师与爱生是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教师通过对学生的尊重与关爱赢得学生发自内心的尊重与信赖,而学生对教师的尊重与信赖,又可以激发教师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心理气氛和学习条件。以学生为本,要求学校管理者重视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学生个性的和谐发展,指的是个性的全面发展与全面发展的独特个性两个方面。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要强调学生个性发展的全面性,避免对学生求全责备。全面发展不等于同步发展,在较短时间里掌握所有的知识技能,发掘个体的所有潜能那是不现实的,而应立足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培养和发挥个性特长。
3.以校为本
立足学校实际,建设学校制度文化非常重要。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历史,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积淀、习惯和传统,又有客观条件的限制,比如学校资金等,尤其是本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特点。所以,他校建设制度与制度文化的经验模式只能提供参考和借鉴,每一所学校都要立足本校发扬制度建设的特色。由此,学校管理者要根据学校的实际形成办学理念。办学理念是学校的灵魂和统帅,是学校发展的指南。只有在办学理念的指导下,学校的办学目标、培养目标、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发展目标才有明确的方向。没有明确、科学、务实的办学理念,学校是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具体来说,学校办学理念应是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精神、现代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学校办学历史与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概括,是学校发展方向的指引和前景的展望,是学校全体教师集体智慧的结晶。学校办学理念既要符合学校实际,反映学校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又能得到全体师生及社会的认可。也只有那些根植于学校生活、贯穿于学校发展全过程并被全体师生所承认、追求的办学理念才能成为学校的灵魂,才能融入学校的血肉、传统与文化当中。只有确定正确的办学理念,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才能贯彻下去,形成本学校特有的制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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