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期评价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性评价。具体操作可由教师根据课程要求设计一份综合试卷作为评价工具完成评价,或直接在美术课本中附上自我评价工具,这样既能直接联系具体的教学内容,也便于学生和教师操作。建议采取书面测验式自我评价和表格式自我评价。书面测验式自我评价是对所学结果进行自我评价,其形式有填空题、是非题、选择题、连线题等;表格式自我评价通过填表的形式,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自我评价。
2.学年评价
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根据《南通市初中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的要求,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集体评价综合完成学年总评。考查内容包括审美情趣和审美表现两项。审美情趣主要考查内容,一是热爱艺术,有健康的审美情趣;二是认真上好美术课,并达到规定课时;三是对美术作品有一定的认知和欣赏能力。评价标准是:达3项为A,达2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审美表现主要考查内容,一是积极参加班级、年级、学校艺术社团活动,且每学期不少于4次;二是美术学期初评成绩达到良好;三是至少掌握艺术技能并积极参加年级、学校及以上艺术比赛或展演活动。评价标准是:达3项为A,达2项为B,达1项为C,无1项达到为D。建议以美术教师、班主任及学校德育部门进行综合测评为主,学生自评、互评为辅。可参考学期、学年表现及美术学习档案袋等原始记录进行。
3.毕业综评
毕业综评是指根据美术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学生初中期间审美情趣和审美表现的总结性评价,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主要评价依据是初中阶段每学年总评等级,达4A1B以上为优,3A1B1C以上为良。获良以上等级可报考四星级高中。建议由美术教师、班主任、学校以及教育局联合组成考评组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上报教育局招办,以备高中录取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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