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6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对我国教育的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会议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出在20世纪末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的重大目标,以及调整教育结构、改革办学体制、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高等教育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等多项改革。同年12月,全区第二次教育工作会议召开,确定了宁夏到20世纪末各类教育的发展目标、教育改革的任务和政策。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自治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发展教育的职责,加大对基础教育事业的投入,全力实施“两基”目标。
1995~2000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中央的民族教育政策,结合实际,先后发布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在九十年代普及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民族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贫困地区女童教育促进会章程》《关于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规定:从1995年起,自治区每年增设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并在教育经费、师资培训等方面对回族聚居的贫困山区采取特殊的倾斜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回族聚居的贫困山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加快其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进程;高度重视回族女童教育,通过设立回族女童助学金、社区教育委员会、女童教育促进会,兴办母亲培训中心或家长学校,举办回民女子小学、女子班,有效解决南部山区回族女童入学难的问题,提高女童入学率;继续办好银川一中、吴忠中学、固原一中民族高中班,按重点中学的要求办好七所寄宿制回民中学;进一步办好高校和中专少数民族预科部(班),到20世纪末,高校预科部扩大到300人的规模,中专预科部(班)达到300人的规模,主要招收回族学生,其中回族女生不低于40%;优先办好固原民族师范学校和其他学校的民族师范班,加快回族教师特别是回族女教师的培养;采取特殊措施培养一批优秀回族教育管理干部和学科带头人;实行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除继续执行对少数民族考生降低10分录取的照顾政策外,从1995年起,对全区回族考生再降低10分录取。与此同时,除继续执行大中专院校在校生中确保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比例年递增1%的政策外,从1995年起,区属大中专院校招收回族考生的比例每年要递增1%,直到达到规定标准的大中专院校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少数民族的照顾政策;实行从1995年起,录取到区内外普通高校(包括国家计划内自费生)的南部山区八县农村户口回族女生,凡定向到南部山区八县工作的,对其应交纳的学杂费国家将给予资助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的回族妇女人才政策;实行自治区在寄宿制回民中小学设立奖学金,并对特别困难学生增加补助的政策等一系列强有力的优惠政策,有效助推宁夏民族教育发展驶上高速发展的快车道,取得重大成果。1996年3月,宁夏、甘肃、青海、贵州四省区协作研究的“八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农村女童教育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通过了专家组鉴定,该研究成果有力地推动了西部民族贫困地区女童教育的改革和发展。1996年,经自治区评估验收,吴忠、青铜峡两市达到“普九”和“扫盲”标准,实现了“两基”目标。吴忠市也是第一个经自治区评估验收实现“两基”目标的地级市。
截至1999年末,宁夏高校民族预科班共招生11届,为全区各高校培养输送合格预备生2192人,其中回族预科生占总人数的88%,满、蒙古、壮、锡伯等少数民族预科生占12%。
从2001年起,自治区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在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先后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的意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文件,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使全区民族教育实现了新的跨越。
正在专心上课的回族女学生
一是法制化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2001年9月,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将发展民族教育的原则、方针和行之有效的特殊政策用地方法规的形式固定并颁布实施,标志着宁夏民族教育法制化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
二是“两基”目标提前实现。宁南山区于2003年全部实现了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目标,标志着全区已经完成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历史性任务。2006年底,全区8个攻坚县全部实现“两基”,提前一年实现了“两基”目标,使“两基”人口覆盖率从2000年的55%提高到现在的100%,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全区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99.64%和104.45%;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与培训合格率均为100%;青壮年人口非文盲率达到97.13%。2008年全区以县为单位实现“两基”目标。
三是实施民族教育重点工程。自治区先后实施了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的“一无两有六配套工程”[中小学校校无危房,班班有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校门、围墙、水井(水窖)、旗杆、厕所、操场配套设施齐全]“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吊庄点学校建设工程”“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Ⅰ期、Ⅱ期)、“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世界银行贫困项目”等,总投资25亿元,新建扩建中小学校舍254万平方米,改造危房72万平方米,使全区中小学学校面貌发行了根本性的变化。
四是创办寄宿制回民中学。按照“一流的条件、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创办了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宁夏育才中学,六盘山高级中学建设规模3000人,育才中学建设规模1万人,全面面向南部山区以及移民吊庄地区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学生免收学杂费并享受生活补助。同时,迁建了银川一中(宁夏回民高级中学),并逐年扩大银川一中民族高中班的招生规模,满足了回族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在各项特殊政策扶持下快速发展的六盘山高级中学,现在是自治区示范高中、中国教育学会宁夏实验学校和中国人民大学附中宁夏实验学校,是中央党校青少年党史教育活动基地、北京师范大学高中教育研究基地。目前有教学班120个,教职工408人,在校学生6000名。
五是启动实施“百所回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简称“百标工程”)。为了加快民族教育的发展,使民族教育更好地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造就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实施“百标工程”。从2001年开始,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委、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计划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10年时间使全区100所回民中小学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达到全区先进水平,以带动民族教育整体水平实现新的跨越,从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百标工程”自2001年7月启动,至2008年末,已完成一期全部建设任务,涵盖全区所有县(市、区)的100所回民中小学,总投资3.2亿元。已建成的标准化回民学校经重新规划和全面建设,教育观念先进、校舍设备一流、育人环境优美、学校管理规范、教师敬业爱岗、学生乐学自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迅速跃升为当地基础教育的示范学校。
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
“百标工程”学校——西吉县回民小学
六是在普通中学设立民族高中班。民族高中班学生享受助学金、生活补助费、对困难学生免收学杂费。
七是加快高校民族预科规模建设。2005年3月,自治区教育厅、民委和宁夏大学三方签订了共建宁夏高校民族预科部的协议,进行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办学体制多元化结构管理的成功尝试。宁夏大学民族预科部自成立就坚持以自我发展为主、高校积极支援、地方大力扶持、国家宏观管理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托宁大、立足宁夏、服务西部、面向全国”的发展思路,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办学原则,始终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和活力。截至2008年末,宁夏大学民族预科部有教职工54人,专职教师35人,教师中有高级职称者6人,有中级职称者25,在读博士3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或学历者比例达到71.4%,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还聘请了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形成了一支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现有少数民族预科生1681人,其中区内高校民族预科生832人、区外高校民族预科生849人。学生来源于37个少数民族、18个省区的19所高校,其中区内高校3所、区外高校16所(含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等重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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