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特困生问题一直是个社会热点问题。今年,我省将对高校收费标准做出进一步调整,那些考上大学的“寒门学子”,能否顺利进入大学学习?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其教育培养成本应由政府、社会、个人合理分担。实行缴费上学,逐步加大个人分担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既是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学生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但是,高校收费标准是根据社会大多数家庭的承受能力而制定的,对于那些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贫困家庭来说,则难以负担这些费用,仅靠自己的力量根本供不起子女上大学。
自古寒门出学子。贫寒家庭的孩子一般都学习刻苦,勇于拼搏,更易于成才。如何保证这些“寒门学子”与其他学生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使其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上大学的机会,这是政府、学校、社会共同的责任。近几年来,我省在资助高校特困生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做了大量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如在省、市、县三级财政设立“寒门学子基金”,用基金利息为当年考上大学的特困生提供入学借款;高校建立和完善“奖贷助补减”制度,解决特困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款,向特困生送温暖、献爱心等。这样就形成了“入学资助与在校资助相结合,学校资助与社会资助相结合,贷款资助与无偿资助相结合”的资助特困生政策体系。
所谓“绿色通道”制度,即凡经济特别困难且一时难以筹措到上学费用的新入学的大学生,可暂不交学费和住宿费,凭有关证明首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由学校核实情况,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
有人可能会提出疑问:政府已设立了“寒门学子基金”,学校已有多种资助措施,还有必要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吗?有必要的。资助特困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复杂工作。尽管我省的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有未能尽如人意的地方。如贫困地区“寒门学子基金”的资金数额不足,而特困生的数量较多,需要与可能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考上大学的特困生难以拿到足够的入学资助资金;有的特困生所在学校地处偏远,消息闭塞,加之宣传工作不到位,使一些特困生对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不够了解,未能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资助。这些情况,有可能导致一些拿到录取通知书的特困生,在大学门外犹豫徘徊,望而却步,以致被迫放弃上大学的机会。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后,特困生即使在入学前得不到资助,也能通过“绿色通道”顺利进入大学学习,从而使资助特困生工作更加趋于完善。
有些学校可能担心,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后,一些家庭并不困难的学生会不会借机浑水摸鱼,加入到特困生的行列,给正常的学生入学缴费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推行“绿色通道”制度,旨在为那些入学前一时得不到资助的特困生开“绿灯”,提供方便,待新生入学后,学校对于通过“绿色通道”进入学校的学生,给予相应的资助;对那些确实不符合特困生条件的,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补收其应交的费用,以保证特困生资助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作为学生来说,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绿色通道”制度,处理好资助特困生与缴费上学的关系,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凡家庭条件不困难的,都要积极主动地交纳学费和住宿费,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这样,特困生走“绿色通道”,一般学生走“缴费之道”,该减免的减免,该缴费的缴费,各行其道,相互配合,使资助特困生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绿色通道”是一条充满爱心和希望的阳光大道,它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困生的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各高等学校要以满腔的热情,对特困生多一份爱护,多一分温暖,不但要开辟“绿色通道”,帮助他们顺利入学,而且还要做好在校期间的各种资助工作,保证他们完成学业。作为“寒门学子”,也要“吃水不忘挖井人”,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立志成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报效祖国。
《河北日报》2000年6月15日,张益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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