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生命教育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人是双重生命的存在,既具有和动物共有的种生命,又具有自己独特的类生命。3.种生命是自然的生命,类生命是自我创生的自为生命。类生命是社会历史积淀的文化、科学、智慧等在个体身上的反映,因此它是精神的生命、智慧的生命和价值的生命。这就使教育成为人超越种生命,走向类生命的存在方式。
通过听取报告和观摩互动,了解了“生命教育”与“全人教育”的内涵和外延,从理论上更清晰地认识了生命教育的价值、目标、追求,梳理了生命教育的理论系统。生命教育是在与教育工具性理念的抗争中产生和完善的。
生命教育的基本观点有:
1.教育即生命,教育的进行意味着生命的展开和成长,教育没有外在的目的,教育的直接目的就是生命。
2.生命教育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人是双重生命的存在,既具有和动物共有的种生命,又具有自己独特的类生命。
3.种生命是自然的生命,类生命是自我创生的自为生命。类生命是社会历史积淀的文化、科学、智慧等在个体身上的反映,因此它是精神的生命、智慧的生命和价值的生命。类生命的本质是人成为自己生命的主宰者,它能够自主的支配自己的生命活动。
4.正是由于与动物相比,人的本能的缺陷,其生存和生活的需要与之产生的矛盾,使人产生了一种新的、超越生命功能的需要。这就使教育成为人超越种生命,走向类生命的存在方式。
5.生命是一种存在,是与环境、与自身所构成的关系中的一种存在,我们必须通过关系,在关系中体悟生命的性质,描述它是如何存在的。
6.教育最根本的原点只在于生命本身。
我校“生命的教育”是全国“生命教育”研究学术流派和体系的子部分,自然是在上述所有观念的指导下,来构建学校的核心理念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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