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
2015年5月8日至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在湖南调研时强调:践行核心价值观人人可为、人人有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加强道德修养。曾经,中国以“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享誉世界,而今,各种道德缺失现象却屡见不鲜:缺乏诚信、冷漠自私、各行各业职业道德滑坡,一些政府官员作风败坏,呈现出集体性道德失范。我们该如何反思今天出现的道德缺失现象?怎样看待传统文化与道德建设的关系?如何进行道德重建?就此,光明网记者采访了原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国际儒学联合会顾问、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原所长王殿卿。
道德“乱象”非一日之寒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这是世界公认的。但审视当下,整个社会道德滑坡、道德沦丧的现象屡见不鲜,似乎越来越不像“礼仪之邦”了。很多人将其归咎为市场经济。有关系,但绝不仅仅是。今天出现的道德“乱象”,非一日之寒,是一百年来西方普世价值冲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加之长期忽视道德教育导致的。
从“五四”以来,新文化运动把西方文化作为最先进核心,而把中华民族自己的文化作为“旧”文化、批判的对象。这样一来,西方文化逐渐在中华大地上发展起来。西方倡导的“自由、平等、博爱、科学、民主、人权”的普世价值,逐渐成为了中国人普遍遵循、甚至是极力推崇的价值观。这样批判了一百年,把几千年来“中国人成为中国人”的那部分共同价值观、中华民族“魂”的那部分,看成是“封建礼教、封建糟粕”全盘否定,使传统文化遭受重创,被抛弃。而照搬过来的西方价值观,本身也在异化,“自由、平等、博爱、科学、民主、人权”都变了味儿,其中有些是连西方自己也在摒弃的,而我们还在坚持。所以,今天出现道德滑坡、道德沦丧,都是有历史原因的。人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没有信仰,无所适从。
荀子言,“旧礼已废,新礼未立,必生乱象”;孔子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都是至理名言。《礼记·礼运篇》讲“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这是我们世世代代的中国梦,两千多年的中国梦。两千多年来我们一直所追求“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中国要实现“小康”、实现“中国梦”,需要一个有道德的伦理社会。整个社会应当提倡道德重建,实现以伦理社会为标志的“小康”“大同”“中国梦”,进而建设道德大国。
腐败是官员“德”缺失的体现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道德是辩证统一的,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属于这个时代的、具有方向性的、有指导意义的、大家需要共同遵循的价值观。道德是基础性的,是人与人之间互动产生的规范,与价值观相比,不受社会制度、国度、种族的限制。只有在道德的基础上,才能形成社会主义价值观。如果没有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没有根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意识形态,是政治思想、指导思想。政治和道德关系密切,政治是方向,道德是基础;政治离开道德就会腐败;道德离开政治就失去了方向。现在有不少人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似乎政治是第一的,道德是次要的。其实二者谁也离不开谁,在这方面我们已经有过历史教训。
“文革”期间,我们强调政治教育比较多,忽视了道德教育,导致一两代人“德”的缺失。比如,现在那些腐败的官员,能说他们政治有问题吗?他们其实是道德问题,是因为他们缺“德”这一课。他们接受过政治教育,也曾表态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所以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政治上没犯错误,但却在道德方面问题频发。所以二者是统一的,本质上是一回事儿,不能偏废其一,只讲道德不讲政治不行,只讲政治不讲道德也不行。没有道德教育和建设,是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我们应该从理论上理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文化、道德之间的关系。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复强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2013年11月,习主席在山东考察时强调“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这两句话与百年前孙中山所言:有道德始有国家,有道德始成社会;和三千年前《管子·牧民》中“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都是一脉相承的,这是对“德”与道德之价值的最高定位;2014年2月24日习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讲话中指出,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2014年3月习主席访问欧洲时提到“孝、悌、忠、信、礼、义、廉、耻”;2014年5月4日习主席在北大讲话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是一个“德”字,是国家、社会、个人的“三级”道德。“北大讲话”是具有根本性的、转折性的历史事件,标志着中国文化进入一个历史新的阶段,不再仅仅用“五四”的思维、西方思维来看待与评判中国的历史文化。
从这些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文化、道德密不可分。实际上习主席从2012年开始的从严治党、反腐等一系列举动,都是在强调道德建设。反腐倡廉,反腐是手段,倡廉是目的。反腐倡廉就是道德建设,道德建设就是政治建设。
现在要从理论上明确,要转变观念,搞清政治与道德的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文化的关系。
伦理道德建设是法治社会的根基
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依法治国。其实,道德是自律,法律是他律。法律的本质是道德,是要守住道德的底线。只有突破道德底线时,才需要用法律去约束。所以法律是“惩恶扬善”,如惩治腐败,是为了倡廉,惩恶是为了扬善。道德是“扬善抑恶”,弘扬“善”,抑制“恶”。法律与道德之间不矛盾,并有一致性。当然,它们也不能互相抵消,所以我们在工作中不能顾此失彼。
法治社会是实现伦理社会的工具和手段。不是为了建立法治社会而建立法治社会,建立法治社会目的是为了建立伦理社会。不可想象,一个国家,法律多如牛毛,监狱到处林立,警察无处不在,这说明整个社会都很难自控,没有信仰,自私自利,这样的法治国家是我们向往的吗?是我们的“梦”吗?所以伦理道德的建立,是法治社会的根基。伦理社会是目标,法治社会是手段。
修炼“十德”,做堂堂正正中国人
道德重建非一日之功。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从对青少年进行良好的道德教育开始。建设道德大国,需要两代人的锲而不舍、坚持奋斗。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翻开了中国教育的历史新篇章,开始告别“应试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价值导向,摆脱百年来只靠引进外来功利主义、工具主义、实用主义教育思维与模式的“镣铐”,为重振教育的中华文化主体性,建设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相适应的中国教育指明了方向。教育是接续中华文化基因的载体,不能沦为去中国化的工具。
为此,我们需要认真考虑:立德树人里的“德”是什么德、“人”又是什么样的人?
这里的“德”是要以基本道德规范——中华美德教育作为基础,要特别重视从娃娃抓起,尤其是学校中的中华美德教育。我们有一项全国教育科学教育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学校中华美德教育实验研究”,从1994年至今,已经在9个省市的千余所学校,百余万学生中,连续滚动研究实验20年,效果良好,积累了经验。前十年选定了八个德目:忠、孝、诚、信、礼、义、廉、耻。2004年之后的10年,增加了勤与宽,变成“十德”:孝、礼、勤、诚、耻、忠、信、义、宽、廉。这是基于新一代中国人需要有勤奋、勤劳、勤俭和严己宽人的品质而增加。小学阶段,进行前“五德”教育,重在学生品德习惯的养成;中学阶段,进行后“五德”教育,意在学生道德理性与公民道德的培养。一个学生若能在中小学阶段,有如此“十德”之修炼,把中华美德镶嵌在头脑里,就为他们成为堂堂正正的中国人,接纳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着眼学生道德成长,人生体验的进程,学校“树人”之“人”,是要教育学生:做有人性的人,不是冷血的宠物;做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不做他国洋奴;做好公民,不做罪人;做接班人,不做败家子;做国之栋梁,不当尸位素餐之辈。
此项教育试验为学校确立了德育目标体系。有了相对稳定的目标体系,才能培育出具有相对稳定思想品德的新人。希望此项20年连续滚动教育实验的成果,为21世纪中国教育,落实“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一些前期可行性的参考。
(光明网五老评热点2015.05.22[第132期]光明网记者,康慧珍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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