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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时间:2023-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项目工程结束时应针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系统的合规性评价。各级合规性评价后,对不能充分满足要求的相关活动或行为,通过管理方案或纠正措施等方式进行逐步改进。管理评审时,最高管理者应结合上述合规性评价的结果、企业的客观管理实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系统评价体系运行过程中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并由相关部门或最高管理者提出改进要求。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领导决策

最高管理者亲自决策,以便获得各方面的支持和在体系建立过程中所需的资源保证。

2)成立工作组

最高管理者或授权管理者代表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建立体系。工作小组的成员要覆盖施工企业的主要职能部门,组长最好由管理者代表担任,以保证小组对人力、资金、信息的获取。

3)人员培训

培训的目的是使有关人员了解建立体系的重要性,了解标准的主要思想和内容。

4)初始状态评审

初始状态评审是对施工企业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信息、状态进行收集、调查分析、识别和获取现有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和重要环境因素评价。评审的结果将作为确定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制定管理方案、编制体系文件的基础。

5)制定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方针是施工企业对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行为的原则和意图的声明,也是施工企业自觉承担其责任和义务的承诺。方针不仅为施工企业确定了总的指导方向和行动准则,而且是评价一切后续活动的依据,并为更加具体的目标和指标提供了一个框架。

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目标、指标的制定是施工企业为了实现其在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针中所体现出的管理理念及其对整体绩效的期许与原则,与企业的总目标相一致。

管理方案是实现目标、指标的行动方案。为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目标的实现,应结合年度管理目标和企业客观实际情况,策划制定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相关部门的职责、方法、时间表以及资源的要求。

6)管理体系策划与设计

体系策划与设计是依据制定的方针、目标和指标、管理方案确定施工企业机构职责和策划各种运行程序。

7)体系文件编写

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三个层次。体系文件的编写应遵循 “标准要求的要写到,文件要求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有效记录”的原则。

管理手册是对施工企业整个管理体系的整体性描述,为体系的进一步展开以及后续程序文件的制定提供了框架要求和原则规定,是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程序文件的内容可按“4W1H”的顺序和内容来编写,即明确程序中管理要素由谁做(Who),什么时间做(When),在什么地点做(Where),做什么(What),怎么做(How);程序文件的一般格式可按照目的和适用范围、引用的标准及文件、术语和定义、职责、工作程序、报告和记录的格式以及相关文件等的顺序来编写。

作业文件是指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之外的文件,一般包括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监测活动准则及程序文件引用的表格。其编写的内容和格式与程序文件的要求基本相同。在编写之前应对原有的作业文件进行清理,保留有用的,删除无关的。

8)文件的审查、审批和发布

文件编写完成后应进行审查,经审查、修改、汇总后进行审批,然后发布。

2.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

1)管理体系的运行

体系运行是指按照已建立体系的要求实施,其实施的重点是围绕培训意识和能力,信息交流,文件管理,执行控制程序,监测,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等活动推进体系的运行工作。上述运行活动简述如下。

(1)培训意识和能力。

由主管培训的部门根据体系、体系文件(培训意识和能力程序文件)的要求,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职能部门、时间、内容、方法和考核要求。

(2)信息交流。

信息交流是确保各要素构成一个完整的、动态的、持续改进的体系的基础,应关注信息交流的内容和方式。

(3)文件管理。

文件管理内容包括对现有有效文件进行整理编号,方便查询索引;对适用的规范、规程等行业标准应及时购买补充,对适用的表格要及时发放;对在内容上有抵触的文件和过期的文件要及时作废并妥善处理。

(4)执行控制程序。

体系的运行离不开程序文件的指导,程序文件及其相关的作业文件在施工企业内部都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才能保证体系正确运行。

(5)监测。

为保证体系正确有效地运行,必须严格监测体系的运行情况。监测中应明确监测的对象和监测的方法。

(6)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体系在运行过程中,不符合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包括事故也难免要发生,关键是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是否及时有效。

(7)记录。

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及时按文件要求进行记录,如实反映体系运行情况。

2)管理体系的维持

(1)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是施工企业对其自身的管理体系进行的审核,是对体系是否正常进行以及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所作的独立的检查和评价,是管理体系自我保证和自我监督的一种机制。内部审核要明确提出审核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形成审核日程计划,并发至相关部门。

(2)管理评定。

管理评定是由施工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对管理体系的系统评价,判断企业的管理体系面对内部情况的变化和外部环境是否充分适应有效,由此决定是否对管理体系作出调整,包括方针、目标、机构和程序等。

(3)合规性评价。

为了履行对合规性评价的承诺,合规性评价分项目组级和公司级评价两个层次进行。

项目组级评价,是指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当某个阶段施工时间超过半年时,合规性评价不少于一次。项目工程结束时应针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系统的合规性评价。

公司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制订计划后由管理者代表组织企业相关部门和项目组,对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合规性评价。

各级合规性评价后,对不能充分满足要求的相关活动或行为,通过管理方案或纠正措施等方式进行逐步改进。上述评价和改进的结果,应形成必要的记录和证据,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管理评审时,最高管理者应结合上述合规性评价的结果、企业的客观管理实际、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系统评价体系运行过程中对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并由相关部门或最高管理者提出改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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