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项目考核委员会:施工项目完成以后,企业应组织项目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企业主管领导和企业有关业务部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必要时也可聘请社团组织或专业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
1. 考核评价程序
(1)制订方案,经企业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施行。
(2)听取项目经理部汇报,查看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资料,对施工项目的管理层和作业层进行调查。
(3)考察已完工程,对项目管理的实际运作水平进行评分。
(4)提出考核评价报告。
(5)向被评价项目经理部公布评价意见。
2. 项目经理部应向考核委员会提供的资料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各种计划和方案及其完成情况。
(2)项目上所发生的所有来往函件、签证、记录、鉴定、证明。
(3)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分析资料。
(4)项目管理的总结,以及质量、合同、成本、劳动、工资、物资、机械设备、技术、思想政治工作等各项管理总结。
(5)使用的各种合同、管理制度、工资发放标准。
3. 项目考核评价资料
(1)考核评价方案与程序。
(2)考核评价依据和收集的资料。
(3)考核评价计分办法及有关说明。
(4)考核评价指标。
(5)考核评价结果。
4. 考核评价指标
考核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如表12-1所示。
表12-1 工程项目考核评价指标
案例分析
某商业大厦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定某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该工程外墙全部为相同设计、相同材料、相同工艺和施工条件的隐框玻璃,工程东、西、北三个立面造型均比较规则,面积分别为487 m2、645 m2、2 218 m2,南侧异形曲线造型;各立面幕墙均连续。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经过初验,认为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所有施工任务,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已将全部质量保证资料复印齐全供审核,该工程顺利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四方验收。
【问题】
(1)本工程幕墙工程检验批应如何划分?
(2)简述幕墙工程应进行哪些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3)请简要说明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报送哪些资料?
【案例解析】
问题1: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1)相关规定,相同设计、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 000 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 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对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故东立面划分为一个检验批,西立面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北立面划分为三个检验批。南侧门面为异形幕墙工程,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和工艺特点,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问题2:
幕墙工程应进行以下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包括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置。
(5)幕墙防火构造。
(6)墙四周、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7)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的固定。
(8)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
问题3: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订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其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其二,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其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其四,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问题4:
应报送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
(2)工程开工立项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
(4)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5)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移交证书》。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和准许使用文件。
(7)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竣工检测报告。
(8)工程质量保修书或保修合同。
(9)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检查意见》,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报告》,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如房屋权属文件或租赁协议、房屋原结构状况检查意见。
(11)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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