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考核工作的目标和标准要求
(一)绩效考核项目
1.学院内部绩效考核。
包括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中层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科级以下人员年度工作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其中,部门年度考核包括党建、党风廉政、安全等分项考核。
2.外部考核。
包括市委组织部对学院领导班子的考核,市考核办对全市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
(二)目标和标准要求
能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学院各处室、系(部)及干部、教职员工履行职责情况,反映工作实际;能发挥考核的杠杆作用,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明确的工作导向,充分保护和调动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岗位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部门加强管理,努力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绩效考核工作程序
(一)学院内部考核
1.部门考核工作程序。
(1)组织与人力资源处制订处室、系(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报学院党委研究后,下发考核通知;
(3)各部门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填写总结报告表;
(4)各业务考核部门进行考评;
(5)学院领导、部门班子对被考核部门进行评价;
(6)考核工作小组整理汇总各部门的考核成绩,提出考核建议;
(7)考核成绩及建议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8)公示;
(9)表彰奖励;
(10)总结反馈。
2.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程序。
(1)组织与人力资源处制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报学院党委研究后,下发考核通知;
(3)中层干部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填写《工作完成情况自我评价表》,并分别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在学院内网公布中层干部相关述职材料;
(5)召开中层干部所属部门全体人员会议,对其进行述职评价(与部门考核的内部民主测评一并进行);
(6)在中层以上干部范围内发放《××年度中层干部考核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7)中层以上干部范围内进行个别谈话;
(8)考核办公室统计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意见;
(9)公示考核结果;
(10)表彰奖励;
(11)总结反馈;
(12)优秀等次人员填写《奖励审批表》;
(13)《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人事档案。
3.科级以下人员考核工作程序。
(1)各部门根据《淄博市技师学院教职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成立考核小组,统筹安排考核工作;
(2)部门结合平时教职工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民主测评情况,研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组织工作人员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考核结果;
(4)考核结果报学院考核办公室;
(5)考核办公室汇总审核考核情况;
(6)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7)公示;
(8)将考核结果报上级人社部门;
(9)表彰奖励;
(10)优秀等次人员填写《奖励审批表》;
(11)《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人事档案。
4.专业技术人员聘期目标考核工作程序。
(1)组织与人力资源处与上级人社部门沟通岗位设置意见,制订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实施方案及新一轮聘期岗位设置方案;
(2)学院研究通过实施方案,下发考核通知;
(3)专业技术人员撰写聘期总结,填写《聘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自我评价表》《第二次专业技术职务分级聘任个人申报表》;
(4)分组审核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提出聘期考核及其第二次岗位聘任等级建议;
(5)考核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提报学院研究审定;
(6)公示;
(7)聘任,上报市人社部门。
(二)外部考核
1.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1)通知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工作总结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并填写《领导人员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自我评价表》;
(2)汇总整理考核相关材料;
(3)张贴考核预告;
(4)单位内网发布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人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和《领导人员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情况自我评价表》;
(5)发放民主测评表等材料,进行民主测评;
(6)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市管中层干部考核情况;
(7)市委组织部反馈考核情况;
(8)公示;
(9)优秀等次领导人员填写《奖励审批表》。
2.全市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工作程序。
(1)市事业单位考核办发文公布专项考核指标;
(2)按照考核指标落实责任部门,准备相应材料;
(3)填报《淄博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专项指标评审一览表》;
(4)市统计局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
(5)市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
(6)向市考核组进行履行职能、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内部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7)个别谈话;
(8)市考核组查阅相关资料,提出评分建议;
(9)市事业单位考核办反馈考核结果;
(10)总结考核工作,对问题进行认真改进。
四、绩效考核主要制度
1.《淄博市技师学院各处室、系(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2.《淄博市技师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3.《淄博市技师学院教职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4.《淄博市技师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办法(试行)》(待研究)。
五、绩效考核工作注意事项
(一)关于考核方案的制定
一要全面理解和把握上级部门的考核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尤其要注意与往年的不同之处及原因,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二要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进行学院情况分析,尤其参加考核的各类人员要准确摸底,各项考核分值要分配合理;三要统筹安排规划好时间节点,提高工作效率,两周之内完成考核。
(二)关于考核过程的控制
一是相关考核部门的考核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扣分有据,并反馈到各部门无异议后报学院考核办公室;二是部门之间的互相评议要体现班子的集体评议;系(部)对各处室的评议为一季度一次,四次的平均值为系(部)对各处室的年度评议分值;三是分数计算和统计要准确无误;四是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
(三)关于考核工作的总结与反馈
一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考核办法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地方;二要认真总结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要对各部门和中层干部在考核评议中大家指出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做出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四是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的上报、归档要及时。
(四)关于学院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考核
一要及时与市委组织部企干处沟通对接,提前做好考核需要材料的准备;二要对领导班子和市管以上干部的述职报告进行统一要求和把关;三要及时上报学院党委代为考核的市管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和材料,之前要和学院党委、企干处领导沟通和请示考核优秀等次名额。
(五)关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一是及时与市考核办联系,上报考核所需材料,确定来学院考核时间;二是学院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提前做好考核材料的准备。
六、责任及要求
1.学院各部门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组织与人力资源处牵头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的拟定及组织实施。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注重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的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学院各部门及中层干部履行职责情况。
2.科级以下人员的考核,由各处室、系(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部门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在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别进行。按照明确岗位量化考核指标、注重工作实绩、个人自评、领导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大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严格工作纪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切实加大考核力度,规范考核程序,严守考核规定,不断提高考核工作的整体效能。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对在考核过程中有敷衍了事、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淄博市技师学院组织与人力资源处 朱忠江 王 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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