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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工作精细化管理

时间:2023-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挥预算管理的积极作用,运用专业化、系统化和信息化的现代管理手段,建立明确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科学预测、准确立项,对预算编制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促进预算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提升学院预算管理水平。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按照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及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控制学院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境)国经费的预算开支。

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发挥预算管理的积极作用,运用专业化、系统化和信息化的现代管理手段,建立明确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科学预测、准确立项,对预算编制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促进预算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提升学院预算管理水平。

二、预算管理精细化工作程序和流程

1.严格按照财政要求“二上二下”的预算编报程序进行预算编报,根据学院在校生收费、培训等收入情况编制学院年度非税收入预算及中长期收入预算计划。

工作时限:每年9~11月(具体时间依照市财政局要求)。

2.按照市财政局通知要求,财务处对预算编制任务进行分解,并下发学院相关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各部门按照分解任务进行编制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院长审核后,报财务处进行汇总。

工作时限:每年9~12月(具体时间依照市财政局要求)。

3.形成学院年度部门预算编制“一上”数据,提交学院院长办公会。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预算方案后,上报市财政学院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经财政审核,完成“二上”数据报送。部门预算批复后30日内,学院向社会公开学院年度部门预算。

工作时限:每年12月~次年3月(具体时间依照市财政局要求)。

4.严格预算管理的执行力度,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和刚性,预算一经批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调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履行预算调整手续。

5.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的支出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执行院系两级预算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项目预算支出。

工作时限:全年每月7日前报会计报表;每季度7日前报二级预算统计。

6.对预算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学院二级预算考核办法,优化部门二级预算资金分配,建立起管理规范、约束力强、讲求绩效、适应学院发展的预算管理评价考核体系。

三、预算管理任务细化

(一)预算编制任务细化

1.学院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编制,以每年财政预算编制文件规定时间及学院财务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规定时间为准。

2.财务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负责按人事批复编制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人员支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按照日常公用经费定额、学院生均公用经费定额、住宅取暖费定额、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定额、三公经费预算等标准编制预算;汇总完成学院项目预算。财务处核算科、计划科、招投标科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3.人事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按照人事管理系统要求负责编制学院新增、核减人员工资预算,包括编办及人事批复、人员基本情况和工资分项明细表;负责编制在职人员晋级晋档工资变动预算,包括姓名、职称、档次、月增资额等;负责编制学院遗属人员遗属补助预算,包括职工姓名、遗属姓名、补助标准及文件依据,负责编制临时用工项目预算等政府购买服务。

4.办公室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负责编制学院年度会议项目的预算,包括上级部门批准的学院承担的会议或承办技能大赛的批文,会议安排预算明细,如办公费、住宿费、差旅费、交通费、培训费、参赛费等。

5.总务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负责学院大型修缮项目的预算,按照先有项目、后有资金的方法,项目审核置前,投资评审置前,审核通过再安排预算资金的要求编制,包括项目立项依据、测算标准、方法、实施计划、时间、进度等明细。范围:大宗印刷品、物业管理、绿化、保洁、基建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符合要求的项目均需明细申报预算(参照政府采购标准)。

6.资产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负责学院公务用车的预算,包括数量、车号、型号、车牌号码、购车日期、发票金额、车身颜色、行驶里程等;负责学院设备采购项目的预算,按照先有项目、后有资金的方法,项目审核置前,投资评审置前,审核通过再安排预算资金的要求编制,包括立项依据、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规格、设备数量、设备金额、测算方法、实施计划、时间进度,做到准确、真实、完整。范围:办公购置、大型修缮、网络运行维护、租赁等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均需明细申报预算(参照政府采购标准)。

7.对外合作交流部门预算编制任务:负责学院出国出境培训预算,提供外办及上级部门批件、邀请函、相关手续等材料。

8.学生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负责编制预算学生分类统计表,编制学生注册明细表。

9.招生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负责编制预算新生学籍注册纸质材料,编制新生分类统计表。

10.保卫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任务:负责编制学院社会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提供各校区的保安服务合同。

(二)预算执行任务细化

1.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的批复及要求,按预算分类每月、每季提报预算计划,按照预算批复的范围及经费负担的渠道优先保证基本支出,规范预算支出方式。

2.学院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实行院系二级经费预算管理。二级部门预算支出要严格执行学院二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按照学院下达的年度预算计划,合理使用预算,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各系必须按正常渠道和途径办理预算开支事项,凡在预算内的开支项目,各系可在分配比例范围内自主调剂使用,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完成。

3.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按照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及学院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控制学院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境)国经费的预算开支。“三公”经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学院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经学院研究确定后按程序报批。任何部门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支“三公”经费。

4.学院项目预算是按照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分类进行预算支出控制,学院各部门要按照财政年度批复预算,有计划、按程序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购置预算支出申请先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财务处招投标科确认是否纳入当年预算经费,经财务处处长签字、资产处论证把关,经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统一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申购、审批、执行。按市财政要求,未列入当年部门预算采购计划的开支,一律不予批复办理,待下年度申请解决。

5.学院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进行项目总体控制。负责按资金来源渠道对专项资金单独设立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按照财政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及专项资金渠道和支出项目、用途进行预算支出,审核专项资金开支的合法合规性,保证专项资金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预算考核任务细化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以及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在严格执行预算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四、完善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制定了学院有关预算管理制度。

1.《学院院系二级财务收支预算管理办法》(淄技〔2014〕63号);

2.《学院“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淄技〔2014〕64号);

3.《规范学院政府采购办理程序办法》;

4.《淄博市技师学院办公车辆管理办法》(淄技办〔2013〕10号);

5.《淄博市技师学院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淄技〔2013〕7号);

6.《学院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实施管理办法》(淄技〔2015〕52号)。

五、责任考核

预算考核细则

(续表)

(续表)

淄博市技师学院财务处 高 葵 丁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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