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标准要求
1.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及时收集发布企事业单位的准确用人信息,结合学院专业设置特点与毕业生特点,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保证毕业生就业率和毕业生安置质量,并为学院专业设置提供依据。
2.及时准确收集毕业生信息,跟踪了解毕业就业情况、成长情况以及对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做好信息分析和反馈工作,促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就业工作精细化管理程序
(一)信息收集
进行企业调查,接待用人单位,收集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信息。
(二)信息分类发布
将收集到的企业用工状况,及时发布到网站并通知相关系部,进行动员工作。
(三)就业指导
对全院从事就业指导工作的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和创业培训师培训,进而对毕业生进行就业创业指导,帮助其更新就业观念,充分认识自我,端正就业态度,提高自身能力,更好地走向社会进行择业。
(四)接洽了解企业,将企业文化引入校园
学生提前接触企业并了解企业,为今后进入企业做好准备。
(五)组织招聘
接待企业、毕业生咨询,提供场所和机会让企业和学生面对面。帮助学生树立目标、提高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择业创业。
(六)跟踪调查
指导各系做好每年毕业生安置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时了解学生工作情况。
(七)调查数据统计、分析、保管
利用现有资源、信息平台,做好毕业生就业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总结工作;做好毕业就业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
三、就业工作任务细化
(一)部门领导工作任务细化
1.处室负责人负责就业全面工作
(1)统筹各教学系,抓好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工作要求:上半年完成,确保一次就业率在98%以上。
(2)深化校企合作,推进订单教育。工作要求:优质企业订单,吸引力要强。
(3)主持校企合作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工作要求:加强企业联系,随时获取新形势下企业发展信息,协助调整办学思路。
(4)主持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调研报告。工作要求:做到数据翔实,调研充分,指导性强。
2.分管负责人负责就业指导及毕业生安置工作
(1)协助处室做好年度对外和就业工作计划。工作要求:年初制订,工作目标、重点明确,措施得力。
(2)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做好招生就业处的就业安排指导工作。工作要求:全年进行,管理到位,执行有力。
(3)负责组织并协助各教学系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安置工作。工作要求:全年进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组织得当。
(4)负责学院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与用工。工作要求:根据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要积极主动,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5)负责组织做好毕业生回访工作。工作要求:根据工作要求按时完成,认真细致,扎实有效。
(6)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要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做到企业、学院信息互通,报备资料充分及时。
(7)负责毕业生就业情况的调研报告。工作要求:做到数据翔实,调研充分,指导性强。
3.就业指导科岗位工作(一)
(1)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关于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协助处室负责人做好就业处日常工作。工作要求:全年进行,管理到位,执行有力。
(2)负责完成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制订,组织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会议。工作要求:协调各系,全年进行。
(3)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整理及公布工作。工作要求:11月份,数据翔实、准确。
(4)负责毕业生信息统计及上报工作。工作要求:9月份,数据翔实、准确。覆盖率:往届20%,上届30%,应届50%,并写出调研报告。
(5)负责编印毕业生信息等宣传材料,并向各用人单位发送,积极搜集人才需求信息,拓展毕业生就业网络,建立广泛的就业渠道和联系,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推介毕业生。工作要求:全年进行,目标明确,措施得力。
(6)负责主持并会同各二级教学单位举行各类毕业生招聘活动。工作要求:毕业季,目标明确、扎实有效。
(7)负责就业工作人员的指导与培训工作。工作要求:全年进行,扎实有效。
(8)协助开设就业指导课,组织就业讲座,对毕业生进行择业教育、就业指导。工作要求:全年进行,积极开展,扎实有效。
(9)负责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进程等情况。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
(10)汇总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情况、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撰写全院性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和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及时反馈毕业生信息,为学院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工作要求:全年进行,认真细致,扎实开展。
4.就业指导科岗位工作(二)
(1)协助科室负责人贯彻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及学院有关规定,制订毕业生就业办法。工作要求:分阶段进行,工作目标、重点明确。
(2)进行企业调查,接待用人单位,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工作要求:全年进行,数据翔实、准确。
(3)协助组织供需见面会,接受毕业生咨询,为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工作要求:毕业季,组织严密,及时完成。
(4)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的收集、汇总、编制、核实、上报工作;及时汇总各二级教学单位学生就业情况并立卷归档。工作要求:日常进行,准确、系统。
(5)深入劳动用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积极开展校企合作,订单输送学生就业。工作要求:随时进行,提前准备,效果显著。
(6)高招会及中考、高考专项宣传。工作要求:每年7、8月,要服务热情,宣传到位。
(7)做好日常的招生、就业咨询。工作要求:日常进行,服务热情,及时到位。
(8)部门资产及平安校园管理。工作要求:日常开展,及时到位,安全无误,运行良好。
四、就业工作精细化管理制度
1.就业管理规定;
2.就业工作科规章制度。
五、就业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一)本部门就业工作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
本部门就业工作精细化管理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依据,纳入年度考核。分值为50分。
有下列情况的,进行相应的扣减分。
1.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扣1分;
2.就业政策不熟悉,出现失误的扣2分;
3.工作业务不熟练,出现用工单位资料不实或错误的,造成纠纷的扣2分;
4.就业工作服务不热情,有不良反馈的扣2分;
5.毕业生信息、档案管理出现督促不力的扣1分;
6.本职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扣2分。
(二)教学系就业工作量化考核
根据学院《处室、系(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就业工作纳入考核范畴,进行量化考评。
1.考核对象:学院八个教学系。
2.考核细则:就业工作总分值5分。就业工作以创业就业指导、毕业生就业为主要内容,具体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就业推荐、跟踪服务、资料报送等工作,毕业生总就业率达到97%以上。
(1)有专人负责就业安置工作,有健全的工作制度(0.5分)。
(2)制定毕业生就业计划,及时报送招生就业指导处(0.5分)。
(3)按照招生就业指导处的模板要求,建立统一的毕业生信息库,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毕业生就业去向资料(1分)。
(4)毕业生就业企业接收手续齐全,证明材料报送招生就业指导处(0.5分)。
(5)及时与招生就业指导处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安置工作,自主联系的用工企业要及时向招生就业指导处做好汇报和登记(0.5分)。
(6)做好毕业生跟踪和服务工作,有计划,有工作记录(0.5分)。
(7)做好与相关企业的沟通交流工作,有工作记录(0.5分)。
(8)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6%以上(1分)。
淄博市技师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王广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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