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以《驻淄高等院校“平安校园”建设检查评估标准》为标准,进一步规范学院门卫、巡逻管理工作,提升门卫、巡逻作业工作质量,规范人员、车辆、物资出入校门,有效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建立校园110联动机制,保障校园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二、细化工作任务
1.明确门卫、治安巡逻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规范人员、物资、车辆出入校门的管理,加强校门周围秩序的管理,保证车辆、人员出入校门顺畅,避免出现拥堵现象。加强校内治安巡逻和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辆停放。依托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校园实时监控,建立校园110联动机制,出现突发事件或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出警妥善处置,做好夜间及节假日值守巡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当班人员岗位作业标准。当班中按规定着装,做到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礼貌待人。除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不能在外边执勤外,其他时间均应在门外指定地点执勤。严格执行车辆凭通行证进入校园制度,外来车辆严格登记,物资出校门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校园治安巡逻实施24小时巡查,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进行巡查,检查夜间各办公楼、教学楼等场所锁门的情况,对出现的可疑人员进行及时盘查,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制止并第一时间上报,接到监控中心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建立保卫处干部值班和巡查制度。保卫处干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干部值班期间要对各值班点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值班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作业标准情况,及时纠正值班人员违章违纪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
三、工作流程和规范
(一)学院门卫、治安巡逻工作管理体系
1.学院门卫、治安巡逻工作归学院保卫处管理,保卫一科具体承担管理职责,负责检查、指导作业标准执行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门卫人员负责实施对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治安巡逻员具体实施巡逻工作。
4.保卫处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各校区门卫、巡逻工作管理负责人,负责门卫、巡逻的管理监督工作,处置突发事件。
(二)门卫、巡逻工作主要任务及内容
1.门卫管理。
(1)加强校门周围秩序管理,保证车辆、人员出入校门顺畅,避免出现拥堵现象。
(2)携带公共物品出校门,出具主管部门签章的物资出门手续,私人物品应出示身份证、工作证,并进行登记,查验后方可出门。凡22:00至早6:00前出门的人员、车辆必须严格检查、登记,方可出门,对可疑物品有权扣留。
(3)当班期间,门卫要在规定执勤点执勤,密切注意人员出入校园情况,对不明身份人员要仔细盘查,禁止其入内。
(4)配合学生处、教学系做好学生出入校门管理。
2.校园巡逻。
(1)校园巡查主要内容。
①学院教学楼锁门情况。
②重点部位安全检查。
③遇到可疑人员要盘查。
④学院的消防、照明、用电、疏散通道等安全情况。
⑤校园的安全情况。
(2)校园巡逻工作处置流程。
①按照规定的巡逻时间、路线、地点进行巡逻,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②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③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教学系班主任,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同时做好现场处置。
④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四、责任考核
门卫、治安巡逻员考核细则
淄博市技师学院保卫处 李国伟 苏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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