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的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学者从各种角度对教育作过回答:有的从教育价值的角度,有的从教育目的的角度,有的从教育内容与方法的角度,有的从教育本质的角度。由于时代的不同、角度的不同、各人代表的阶层不同、所取的价值观和思想方法不同,人们对教育的理解就很不相同,有的甚至是对立的。如19世纪有影响的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斯宾塞认为教育是为美好生活做准备。而20世纪初的美国哲学家、教育家杜威却认为教育不是为生活做准备,它本身就是生活。有些教育家强调教育的目的在于人格的培养,有些教育家则认为人格的培养是家庭的事,教育应该致力智慧的训练。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的《教育学基础》则认为教育是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使用“教育”一词,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不相同。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教育这一概念。
一、教育的古义
在古代,中外教育家对教育的含义作了不同的表述。在我国的古籍中,“教育”二字最早见于《孟子·尽心上》中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中庸》说,“修道之谓教”。《荀子·修身》说“以善先人者谓之教”。汉代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注道:“教:上所施,下所效”,“育:养子使之作善也”。把这两个字结合起来成为“教育”一词,可以理解为上对下、成人对儿童的一种影响,其目的是使教育者(下一代)成善,手段是模仿。也就是说,教育是地位处于上者(领导、长辈、教师等)对地位处于下者(员工、晚辈、学生等)、成人对儿童有目的的影响。
在西方,教育一词,源于拉丁文,原意是“引发”,也就是对人进行引导的意思。在古希腊语中:“教育”一词与“教仆”一词相关,教仆是对专门带领儿童的奴隶的称呼。后来,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1592—1678)认为,“教育在发展健全的个人”。
从古代东西方关于“教育”的词源分析中可以看出,它们的共同含义是对人类社会中抚育新生一代这种特殊活动的概括。
二、教育的广义
既然教育是一种社会活动,它就有其广泛的一面,也就是说,它的含义是广泛的。美利坚百科丛书“教育”条中写道:“从最广泛的意义说来,教育是个人获得知识或者见解的过程,就是个人的观点或技艺得到提高的过程。”[1] 我国也有学者认为,从广义来看,教育可以说是对人从生到死的全部影响的总和,即有计划的和偶然的、有组织的和无组织的、自觉的和自发的、来自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的总和。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卷)中以概括的方式得到表达:“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品德的活动,都是教育。”[2]
以上说法从两个不同的角度给最广义的教育下了定义。前者是从受教育者成长的角度,后者是从受教育者产生影响的角度。说明了教育总是与人的成长相关,能对人的成长起到一定的影响,是有意识的以人为直接对象的社会活动,不同于其他以物或以精神产品的生产为直接对象的社会生产活动。所以,广义的教育是有意识的以人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
三、教育的狭义
广义的教育只是把教育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区别开来,包括的范围还很广,如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等,其中,学校教育是其核心部分,有其特殊的结构和功能。对学校教育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我们对其他教育活动的认识,因此,人们常说的教育主要是指学校教育,也就是所谓的狭义的教育是指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与其他教育的区别在于:一是学校教育是目的性、系统性、组织性最强的教育活动,而且也是可控性最强的。不仅各级学校内部是这样,各级学校之间的关系也体现这个特征。二是学校教育有专门的机构和专职人员承担,学校的任务是专门培养人,培养对象是取得了入学资格的。只有满足了这两方面的教育活动才可以称为学校教育。因此,狭义的教育也是学校教育,即学校教育是由专门人员(教育者)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以影响入学者(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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