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一次大型文体活动时,我将任务分配给羊老师。他拒绝参加,理由是:我的任务是教学,不是搞这些活动,而且这不是我们学科的活动。
研究班主任人选,找到龚老师,安排他当班主任。他一口拒绝,理由是:我教好两个班级的书就很好了,当班主任别来找我——而在几年前,为了评职称,这位老师曾经一再要求当班主任。
因为中考报名等事宜不得不在放学后召集部分教师开会,李老师借口身体不好拒绝参加。私下他却向他人道出自己的理由:下班后是我的休息时间,我为什么要参加。
走上学校管理岗位后,不得不经常面对这样的问题。
有些管理者不由得感慨:工作越来越难做了,分配任务像是在求人。
说到底,还是因为有的老师对教育工作缺乏应有的认知和理解。
相当多的教师认为,本职工作就是上好课、教好书,学生成绩不错,得到认可,其他的事情是我的分外事,别找我。也有教师认为,学校的上班时间应该和机关一样,每天七八个小时就行了,其余时间再让他工作,是违反《劳动法》的,甚至认为在八小时外和他谈工作,都是一种“侵权”行为。一些教师因此理直气壮地拒绝在他们看来逾越了自己“职责”范围的工作,认为自己没有义务做“分外事”,也没有义务“额外付出”。
当地有所知名中学,来了位不懂“规矩”的新校长。开会时间超过了下班时间,有几位教师就大摇大摆径自走出了会场。校长事后找率先离场的老师谈话,反被呛声:你去学学《劳动法》,再来找我。
这件事被传扬出去,许多老师认为这样的老师真牛气,这样的学校真硬气,敢于挑战“权威”,维护教师“权益”。
在我看来,这并非值得炫耀的“勇气”,也无关“挑战权威”“维护权益”。这是部分教师对自身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的表现。
我历来反对把学校和教师的教育责任无限扩大,反对以各种名义增加学校和教师的负担。但我也同样反对教育中的部门主义和个人主义,动辄斤斤计较,把自身责任狭窄化,以维护权益为名,行自私自利之实。
教育是帮助学生面向生活、面向未来的事业。生活有多么丰富,教育就有多么丰富,教师的工作就会有多么繁杂。教师的工作不能“遗世独立”,无法完全单纯,更不会只剩下教学或者仅仅是上课、出成绩那么简单。它特别需要合作精神,大家彼此真诚合作、相互支持、相互补救,才能给予学生相对一致而连贯的教育,而非混乱或杂乱、各自为政甚至彼此对立、自相矛盾的教育。想把教书和育人截然分开,想要人人责任分明,事事界限清晰,既不切实际,也有悖规律。
教育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教师的工作具有极强的主观性和灵活性:许多事你可以多做,也可以少做,甚至可以不做。多做、少做和不做,都可以找到看起来恰当的理由。它无法一一细致地通过制度来规范和保证。制度再严谨,也无法涵盖教师工作的全部细节。教师工作的最高标准和要求通常存在于他自己的内心深处。正因如此,它特别强调人格自觉和奉献精神。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就规定,教师要“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这就是为何人们要用春蚕、蜡烛等众多美好事物来赞美教师的原因。
如果教师对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锱铢必较,那么请问:你每天的备课质量和上课质量究竟如何?你对学生的教育效果到底如何?你作为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贡献到底如何?你每天为人师表的实际情况到底如何?你每天“八小时”的效益和他人比究竟如何?……
你是否对自己在这些方面有过锱铢必较?
有位校长在教职工大会上铿锵有力地说过这样的话:你和学校、学生斤斤计较,那么,学校和学生同样也会和你斤斤计较,最终你就没法在这个集体中生存下去。这个话看起来有些“霸气”,但是,对于那些在利益方面从来不肯少拿一点,在工作方面却从来不肯多做一点的人而言,这种“霸气”其实是有必要的。
有的人上班时,工作草率敷衍,自我要求不高,经常上网看看电影,聊聊八卦,甚至炒炒股票。可是,学校一旦布置点工作,或者临时开个紧急会议,他就会带头前来理论,仿佛自己就是一个“民主斗士”和“维权勇士”。这样的教师,他所展现的其实并非真诚和勇气,而是自私和狭隘。
古代知识分子历来倡导家国情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每个人不仅对自己要负责,还对所在的这个团体、社会、国家、世界负有独特的责任。
学校就如一艘船,大家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则会安全、顺利地到达彼岸。如果行驶途中哪个部位出现了漏洞,哪个岗位出现了问题,大家相互推诿,不肯共同担当、积极抢救,那么,没有人能够幸免于难。
唯有教师的责任视野和责任意识得到扩展和觉醒的时候,唯有教师的专业精神和人格修养得到提升和完善的时候,他才不会在工作中斤斤计较、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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