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城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惠兰
“科学发展观”是党中央从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要围绕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促进科学发展的关系;努力做到监管与服务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努力做到监管与维权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努力做到监管与执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履行监管职责与推进依法行政的关系。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良性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的关系和谐融洽。
实 践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晋城市工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创环境、促发展,抓监管、构和谐,带队伍、树形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
坚持促进发展。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由此可见,科学发展观不仅体现在以人为本思想上,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面进步和统筹协调上,还体现在转变政府职能,创造发展环境上。因此,我们在工作中立足于监管、着眼于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市场准入、综合监管等多项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尽心竭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放宽市场准入、切实推进公平竞争。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和省政府“创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27条、“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7条,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提供服务和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认真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多种形式的劳务创业、能人创业、集群创业、知识创业,引导、鼓励、支持下岗人员、大学生、转业军人、农民、外出务工人员等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促进发展;引导、鼓励、支持个体私营企业把资金投向服务业、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等行业和领域;引导、鼓励、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管理机制,组建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不断做大做强。改进登记管理,积极服务招商引资。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促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实施意见”27条,对招商引资项目,从名称核准到设立登记实施全程跟踪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便捷准入。发挥工商职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贯彻落实省政府“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登记注册实施意见”27条,主动介入,把握政策,高效服务,促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促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促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严格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等目标要求,依法做好有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工作。推进“五农工程”,促进新农村建设。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推进“五农工程”。“红盾护农”工程,重点由农资打假为主向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转变。积极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商标兴农”工程,由引导注册农副产品商标向注册保护地理标志商标和争创农副产品著名、驰名商标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合同帮农”工程,由倡导发展合同农业到制定推行适合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急需的农业合同示范文本转变;“经纪人活农”工程,由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向提高农村经纪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转变;“经济组织强农”工程,在加强宣传和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同时,工作重点由降低准入门槛向规范发展、提升经营能力转变。鼓励实行“合作社+农户+商标”,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专业村、专业乡镇。同时要加强农村市场状况的研究,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实施“品牌战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采取“政府搭台,工商主抓,部门配合,整体推进”的举措,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充分发挥商标注册和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作用,先后开展了“商标注册推进年”和“商标战略推进年”活动,有效推动了全市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积极性,全市注册商标注册数、申请商标数出现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目前,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山西省著名商标50件、注册商标1300余件。2006年,晋城煤业集团的“蓝焰”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晋城市驰名商标认定史上零的突破。2007年,皇城相府集团的“皇城相府”商标又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全国旅游类驰名商标中继“故宫”之后的第二件商标。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尊重人、维护人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目的。我们不断推进“四个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建立起了队伍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扎实推进了在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省局确定的“五项建设”要求,创造性地提出了符合晋城市实际的“十项规范”目标,并扎实加以推进,高标准实现了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有效推动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省局的认可。二是扎实推进了市、县、所三级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规范化建设,树立一批规范化示范窗口。扎实推进了基层工商所的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一批全省系统规范化工商所标兵单位和优秀工商所长。三是扎实推进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统一网络软件,建立健全制度,完善“一会两站”。建立起了全市统一举报、统一协调、统一分解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全年受理消费者申诉819件,举报444件,受理咨询319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四是扎实推进了“信用山西”网站所属“信用晋城”子网站的规范化建设。把“信用晋城”网站打造成信用信息汇集、发布、查询的服务平台,成为“弘扬守信、曝光失信”的主要舆论阵地,成为展示工商诚信形象、树立政府公信力的重要窗口。实现了国家、省、市、县、所五级联网。企业数据电子信息实现了同步录入、同步扫描;企业信用发布平台已经建立,实现了企业信息网上发布;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也已建立。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制创新,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应有之义和具体实践,也是我们工商机关自身加快发展迫切需要和根本途径。近年来,我们积极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努力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各项工作有超越、有特色、有创新、有突破。在经济户口管理上。全市35个基层工商所的经济户口实行了三类四级分类管理,实行了一账、一档、一簿、一卡、一库的管理模式,一账,就是全部建立起了经济户口总台账、分类台账、食品经营主体台账、无照经营台账;一档,就是市场主体登记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一簿,就是市场主体资料簿,包括市场巡查记录、行政处罚、各项荣誉及商标、广告、合同等各项信用信息资料;一卡,就是经济户口监管卡;一库,就是经济户口电子信息库,并超前对辖区所有的经济户口进行风险登记和信用登记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了经济户口管理的全面规范。在执法监管上,对辖区市场全部实行了网格化管理,并有网格监管示意图,明确了网格责任人,签订了市场监管责任状,按照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进行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并有分类监管的巡查、处理记录,同时做到了专项整治有方案、有台帐、有检查、有记录、有案件、有预案、有档案。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基本做到了人人能办案,人人会办案,确保了执法主体合法、执法资格合法、执法程序合法,2007年全市系统共查处各类一般案件2744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256件,无一例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形象建设上,通过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评议、文明和谐行业创建、基层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等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基层工商所队伍素质整体提高,执法行为全面规范,2007年,全市实现了队伍零违纪、案件零投诉、登记零差错。全市工商系统班子和谐,队伍稳定,风清气正,社会形象良好。同时,随着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的快速发展,我们也深切感受到,现行的一些工作方式,特别是监管手段的缺陷,制约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效能充分发挥,与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我们要根据发展变化的需要,结合经济发展特点,既要对传统有效的监管方式进行优化,又要致力探索新的监管方式,以适应市场监管的需要。在对宏观经济监管方面,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制度的产业、行业发展等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对市场主体准入的严格把关,防止恶性竞争、环境污染。在对微观经济监管方面,要在总结以往市场监管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推进市场巡查制、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等新的监管模式,努力实现由运动化监管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由单一监管到综合监管的转变,由平面式到立体式监管的转变,扫除监管死角和盲区,切实提升监管层次,增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主体、规范案件查处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和执收执罚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端正执法理念,树立执法形象。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高效执法,用扎实的作风、规范的行为、高效的服务展示工商行政执法素质和作为。履行执法职责,推进执法到位。不折不扣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执法职责,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确保监管职能到位而不缺位。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通过查处假冒伪劣、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商标侵权、查处虚假广告、取缔非法传销等,保护群众利益,维护市场安全,努力化解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科学发展。2005年以来办理各类大案要案数量逐年增加,2007年,共查处各类一般案件2744件,万元以上大案256件,无一例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全市系统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公正执法,得到了社会认可,被省依法治省领导组评为示范单位,被国家工商总局确定为法制工作联系点。
认 知
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角度,明晰了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基本职能。
第一,必须坚持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须臾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要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更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我们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完善,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是我们履行职能的直接和间接目标。我们要自觉地立足于监管、着眼于发展,把加强监管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统一到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上来,统一到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上来,统一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上来,统一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紧紧围绕发展这一第一要务,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必须坚持监管与服务的统一。市场监管的过程就是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过程,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落实到位的过程。工商部门履行职能,是向“以人为本”的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一“产品”,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讲,监管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监管是本职,服务是理念,服务寓于监管之中:绝不能将监管与服务对立起来,要在服务中依法加强监管,在监管中体现良好的服务。比如,要做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就要树立为市场主体服务的理念,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解决“三农”问题,就要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和对涉农产业的扶持,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所以,能否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是衡量我们履行职能,特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三、必须坚持管与维权的统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充分保障公民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选择。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言,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严惩各种违法侵权行为,是构建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应有之义,是履行监管职责的基本任务,是坚持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所以,监管是方式和手段,维权是目的和原则。当人民群众的各种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时,监管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我们必须站在新的高度,也就是充分认识维权是为了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更好地履行我们的监管职能。
第四、必须坚持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而法律是法治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就工商机关而言,市场监管是基本职能,行政执法是履行职能的手段。脱离了行政执法,监管的目的就难以达到:脱离了监管,行政执法就会失去方向。执法又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严格依法行政,否则不仅难以完成监管任务,还会因自身行为的不合法,导致对监管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侵害;二是实施行政执法,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依法行政的宗旨,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做到忠于职守不越位、监管到位不缺位。
总之,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把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相互贯穿,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不仅是对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全面概括,而且是对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不仅在理论上讲得清,具有前瞻性,而且在实践中推得开,具有可操作性。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创新性和主动性,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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