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完善BOT方式,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高校基建领域。项目融资作为经济领域里的一种发展前景乐观、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型融资手段,对资金投入需求量大、资金回收缓慢、短期内不能收到经济效益的投资项目而言具有其他融资方式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166]。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大都投资需求量大,有些项目是可以创收的,如学生公寓、食堂、青年教师公寓、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等,即可采取后勤社会化模式,即所谓的BOT模式(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有些项目因资金回收十分缓慢,有些甚至还收不回成本,政府应给予免税政策。
(2)采取财政贴息方式鼓励民营资本投入到无收益的公益项目中来,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目前尚无民营资本进入此领地。政府和高校应采取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即政府采取财政性贴息方式给予民营资本以补助,学校以部分教室、实验室等功能性用房给予企业、个人和团体冠名权。贴息方式和冠名权范围根据民营资本的数额大小而定,原则上至少在1000万元以上,利率与银行存款相当,冠名权以教室或实验室命名。若资助资金在1亿元以上,则可考虑以楼栋命名。
(3)鼓励民营企业家为学校无偿捐建校舍。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对于房地产企业和有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且具有较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的团体单位或个人,可以免项目招标手续,免税收,简化报建手续。学校只提供土地,只提供具体的功能要求,对设计方案把关,具体施工组织则由捐建单位负责实施,项目建成后交钥匙给高校,学校给予其冠名权。采取这种机制,有可能会越过一些政策障碍,吸引一大批建筑行业的民营资本进入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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