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95年创办北洋大学堂,到1916年盛宣怀去世,可以看作盛宣怀教育实践活动的后期,即主要从事创建有组织、有系统的正规普通教育。(注:关于普通教育的概念,依不同的分类标准,如学校教育系统、知识教育体系等而所指纷杂。当指称学校教育系统时,大致有两种概念,一为广义范畴,指有别于特殊教育(如职业教育、补习教育、社会教育等)的正规系统教育,包含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在内。如舒新城著《教育通论》(中华书局1927年版;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年重版,第123页、127页)第9章“教育通论”称:“教育事业因经营者之对象不同,可分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两项。普通教育在学制上为正系统,而且以国家为经营本位;特殊教育在学制上为旁系统,国家虽尽力经营,但不以国家经营为原则,常由私人或私法人主持。属于第一项者有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属于第二项者有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平民教育、补习教育、职业教育、特种教育。”“普通教育为国家对于一般国民用全力经营之学校的系统教育,可分初等、中等、高等三项。”分类标准大致以办理教育主体与学制的系统性。一为狭义范畴,指有别于专门或职业教育(如医学、工程、法律专门,及技工等)的基础教育,包含初等、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如王云五主编,杜佐周、姜琦著《普通教育》(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1页、第56页)第一章“普通教育的意义及其源始”所称:“普通教育是指一般的陶冶而言,在英(国)称谓general education,在德(国)称谓allgmeine bildung,在日本简直称谓‘一般陶冶’,这种教育是与专门教育或职业教育相对立,其目的在于发展人类身心两方面的天赋,以为各种职业的一般基础。”第四章“实施普通教育的机关”称:“小学与中学为实施普通教育的机关,师范、职业及高等乃是实施专门或职业的学校。”分类标准是教育的性质与阶段,目前所指普通教育或普通学校多与上述狭义近似,顾明远主编《教育大辞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增订合编本,下册,第1196页)“普通教育”条释义便是。笔者此处采用舒新城关于普通教育的释义。近现代教育史学不少著述以盛宣怀所办北洋大学堂、南洋公学,作为我国有正规学制系统的普通教育之始,而有别于此前的专门或技术教育。周予同《中国现代教育史》(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4年印行,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年重版,第127页)称北洋大学堂是“普通分科大学的成立”的标志;陈东原《中国教育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第475页)称北洋大学堂“实为中国有普通学校之始”,南洋公学则是“中国始有完全三级制的普通学校”的标志;周思真《中国教育及教育思想史讲话》(世界书局1943年印行,第173页)称北洋大学堂“是中国有普通教育之始”,而南洋公学则“是中国始有完全三级制的普通学校”。孙培青、李国钧总主编,金林祥主编《中国教育思想史》第3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9页)“盛宣怀的教育思想”称“(盛宣怀)此后又先后创办了著名的天津中西学堂、上海南洋公学,开中国近代普通学校和师范学校之先例”。)此期前后约21年,然主要教育活动集中于1895年至1911年。在此期间,随着国内外时局的风云变幻和官商地位的进退浮沉,盛宣怀对新式教育有了进一步的体认,从单纯为自身实业系统育才的技术教育,转入创兴正规系统的普通教育,以为国家社会培养新学基础扎实的各类新式人才。盛宣怀所办新式学堂、文教机构在我国近代文化教育史上多有创举,如首创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最早实施近代三级学制,最早开创师范教育,由此成为中国近代教育发展的重要开创者和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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