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根本任务就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等各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培养大批的知识型人才,而且还要培养一批管理型人才。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国家的需求,才能保证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长盛不衰。我校作为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理应在此方面作出表率。为了把有志向、有道德、有能力的学生吸纳到干部队伍中来,发挥他们在学校各个领域民主管理、自主管理的积极作用,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和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学生干部基本任职标准及相关规定
(一)基本标准
1.爱祖国、爱学校、爱班级,甘愿服务集体,服务同学,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荣誉感;
2.人格健全、品德高尚、团结同学、亲近同学,会做事、会共处,在同学中有亲和力、感召力、影响力;
3.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时时、处处、事事作同学的表率;
4.谦虚谨慎,求真务实,善于在反思中成长和提升;
5.学习勤奋,讲究方法,注重效率,成绩优良。
(二)相关规定
学生干部不论是哪个岗位,都会有一定的社会工作量,都要牵涉一定的精力,占用一定的学习、生活时间。这就要求学生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上的学生干部,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而且还要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好学生干部的组织作用、管理作用、引领作用,实现良好的工作效益。为此,对不同岗位上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名次做如下要求:
担任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年级、校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务者,学习综合成绩名次在所在班级列30%及以上。
担任年级、校级学生会部长及其他干部者,学习综合成绩名次在所在班级列45%及以上。
担任班委委员、团支部委员职务者,结合学生的爱好和特长,学习综合成绩名次可放宽到班级名次60%及以上。
担任宿舍长、科代表、小组长(各方面)职务者,学习成绩不作具体要求,由所在班的班主任根据干部任职标准自行掌握。
二、学生干部的任用程序及相关规定、说明
(一)学生干部的类别
学生干部按照隶属关系和工作性质、负责范围的不同,学生干部的类别分为:校级学生会干部、校团委会干部、年级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干部、班级团支部干部、宿舍长、科代表等。
(二)各类学生干部的具体任用程序
1.校级学生会干部、年级学生会干部任用程序
群众推荐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教育处(年级部)首先按照任职基本标准及要求对推荐或自荐、推荐相结合产生的人选进行审核、比较,其次,征求年级部、班主任等各方意见,然后依照校级(年级)学生会实际设置指数的1.1倍择优确定出校级(年级)学生会候选人→教育处(年级部)在候选人所在班级进行民主测评,按照赞成率,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出校级(年级)学生会组成人选(赞成率低于70%及以下的不能当选)→教育处(年级部)在校级(年级)学生会成员内部组织进行自荐和推荐,结合各成员的综合素质和特长,通过个别谈话,多方征求意见,按校级(年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实际设置指数的1.5倍,择优确定出校级(年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高一、高二年级,每班7名代表),通过“假如我是学生会主席”或“我当学生会主席的工作方略”演讲,由学生代表表决产生校级(年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2.校团委委员的任用程序、班级团支书、团支部委员的任职程序由学校团委会按照上述有关任职标准及要求制订具体任用办法,团干部任用最终遵循的原则是:班级团干部须经学校团委会审核、批准后任用;校级团委会干部须报学校党委审核同意后任用。
3.班委会干部任用程序
群众推荐或自荐、推荐相结合→班主任首先按照任职基本标准及要求对推荐或自荐、推荐相结合产生的人选进行权衡比较,其次,征求任课老师的意见,然后依照班委会实际设置人数的1.5倍,择优确定班委会组成候选人→召开班级学生大会,从班委候选人中投票选出班长、副班长、班委委员(或由候选人进行“假如我是班长”或“我的带班方略”演讲,全班学生根据演讲人的演讲效果,投票表决产生班长、副班长、班委委员)
4.宿舍长、科代表的任用程序
群众推荐或自荐、推荐相结合→由班主任、科任老师根据任职基本标准及要求,权衡群众推荐或自荐、推荐相结合所产生人选的责任心、综合素质择优确定。班主任确定宿舍长,科任老师确定科代表。
(三)相关规定及说明
1.校级学生会机构设置与岗位指数(略)
2.年级学生会机构设置可对应校级学生会的机构设置,结合年级工作特点,自行确定。年级学生会组成人员一般不超过45人。
3.学生会各部的主要职责
体卫部:
(1)负责检查、统计各年级学生跑操见习及旷操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处;
(2)负责各年级班主任跟操情况的统计上报;
(3)在教育处的指导下,负责学校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各年级卫生区状况的检查与量化,确保校园卫生整洁。
(5)负责对乱扔纸屑、垃圾现象的曝光。
(6)负责冬季积雪清扫任务的分配,并作好督促检查,适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级工作量化。
(7)负责学校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信息部: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学校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以及存在的不良现象,并通过《衡中时空》、《教育通讯》、《校园天地》等校内媒体进行表扬和批评;
(2)注意观察,主动寻找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等项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疏漏,并及时上报学校相关处室,同时也可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意见;
(3)负责收集学生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通过去伪存真,去粗存精,分析提炼后上报相关处室。对学生提出的偏激、片面、不合情理的意见,要做好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
(4)负责学校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宿舍考评部:
(1)在教育处的组织指导下,按照“星级宿舍”、“优秀宿舍”的评价标准,作好学生宿舍的联合检查、量化评价;
(2)配合教育处对评选出的“星级宿舍”、“优秀宿舍”及时进行宣传表彰;对不合格宿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限期达标。
(3)负责学校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综合部:
(1)在学校统一组织下,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进食堂,考察和了解食堂的的饭菜加工过程、卫生状况,对食堂的卫生质量、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并作出评价。
(2)配合教育处做好每学期全校学生安全演练的组织、协调、检查工作及时纳入年级工作量化。
(3)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安全秩序的维持和督查,并纳入年级行为量化;
(4)配合教育处,做好“学生自主管理志愿者”队伍的培养与引领,充分发挥他们在学校民主管理、学生自治管理中的作用。
(5)配合教育处做好学生的卫生防疫工作,特别是做好呼吸道、消化道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晨检、日报表、宣传工作);做好学生体检秩序的维护与检查量化工作。
(6)按照学校要求,牵头做好“学情问卷”、“学生评教”、“班主任满意度测评”等工作。
(7)负责学校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
4.各个年级、班级都要从大局出发,从学生的最佳成长出发,克服本位主义,小集体主义,积极主动地把最优秀的学生干部推荐到学校,推荐到年级,让他们到更大的舞台上去锻炼,去施展才华。
5.学生干部原则上不重复任职。
6.校级学生会干部人数,原则上照顾年级平衡,不照顾班级平衡。
三、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与管理
(一)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
学生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学生的勤务员、学校的勤务员,所做的一切理应就是付出、就是奉献、就是服务、就是慎独、就是表率、就是旗帜、就是自主自发,就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为了不断提升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自我约束、自我反思、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的能力,树立学生干部在学生中的形象,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干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积极性,实现学生干部在学校民主管理、学生自主管理的最佳效益,就必须加强对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这是始终保持学生干部政治本色必须要坚持并不断加强的重要措施。
1.对学生干部的要求与期望
(1)珍惜学生的拥护,牢记自己的承诺,勿忘老师的信任与教诲。
(2)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时时、处处、事事做同学的楷模。
(3)忠于干部岗位职责,做到服务学生,善于管理,勤于反思,勇于负责。
(4)要心有大志,胸有目标,从岗位炼就,在自身突显,为将来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素质全面的管理栋梁奠基。
(5)权力是有限的,但责任是无限的,要用有限的权力,去尽无限的责任。
(二)学生干部教育培训的原则、形式及要求:
1.教育培训原则
学生干部教育培训应遵循下列两项原则:一是谁任用、谁教育、谁培训的原则,一是学校集中培训与年级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学生干部培训由教育处负责,年级学生干部培训由各年级部负责)。
2.教育培训的形式及要求
(1)学生干部的培训可采取工作交流、专题研讨、主题论坛、理论学习、工作汇报、工作布置及调度等多种形式进行。
(2)校级学生会、年级学生会、校团委会、班委会、团支部、各班宿舍长会均实行例会制,一般情况下,每两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会议主题、内容由主持人确定。校级学生会例会由教育处主任、教育处主管干事或学生会主席主持;年级学生例会由年级德育副主任或年级干事主持;校团委会例会由校团委书记、副书记或教师团委委员主持;班委会例会由本班班主任或班长主持;班团支部例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各班宿舍长例会由本班班主任或班长主持。各级学生干部例会,一定要会前作好充分准备,明确会议的主题、会议要解决的问题、安排调度的工作,确保会议质量,坚决防止和杜绝开空会,空开会的现象,力求做到开实会、开短会、开有效的会。
(3)学校教育处、校团委会每学期要召开1-2次全校班委会、团支部成员以上干部培训会,召开1-2次全校宿舍长培训会。各年级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定期开好本年级学生会干部、班委会干部、宿舍长的培训会。培训会的形式、内容、具体时间分别由教育处、团委会、年级部、班级酌情确定。
(4)为使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学校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级学生干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问卷测评,并把测评结果纳入班级、年级、处室的工作量化。坚决克服只使用、不培养,重使用、轻培养的不良倾向。
(三)学生干部的管理
1.学生干部原则上实行谁任用、谁管理的原则。校级学生会干部由学校教育处直接管理,年级学生会干部由各年级部直接管理,团委会干部由校团委会管理,团支部干部由校团委管理并听取相关班主任、年级部意见。班委会干部、各班宿舍长由该班班主任管理。
2.各级、各类学生干部从本办法执行之日起(2009年10月20日),均实行“学生干部档案制”。即学校学生会干部、各年级学生会干部、各班委会干部、各宿舍长等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确定后,均要到学校教育处统一备案;校团委会干部、各团支部干部均要到校团委会统一备案,未备案者学校一律不予认可。
3.校学生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换届;年级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原则上一学年调整或换届一次,时间均要在每年的九月底前完成。
4.学校教育处、各年级部、各班级均要在学生干部换届前分别对其所管的现任学生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形式和参与人由测评人确定),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者,可以连选连任;满意度不足80%者,不得参选下届学生干部,也不得当选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
5.在衡水中学任学生干部不满两年的,原则上不得推荐为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6.对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干部,可根据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得好差,要给予调岗、降级、撤销职务等处理。
四、建立学生干部激励机制
为了激励学生干部立足岗位,努力工作,勇于付出,创造佳绩;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拼搏精神,奉献精神,合作精神,争先晋位精神;提升他们的亲合能力,榜样能力,组织能力,引领能力。特建立如下长效机制:
1.每学期末,教育处、年级部、班级要分别对各自管理的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评,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即校级学生会优秀干部、年级学生会优秀干部、班级优秀干部、团委优秀干部、团支部优秀干部,评选的优秀干部比例为为各级各类学生干部总数的40%—60%(具体比例根据学生干部所在的工作岗位、班级、部门酌情而定)。
2.教育处、团委会都要分别在全校学生干部、团干部中开展“四个十佳”(十佳班长、十佳卫生委员、十佳体育委员、十佳学习委员)、“三个十优”(十优团支书、十优宣传委员、十优组织委员)评选活动,并进行大力宣传表彰,在全校上下营造学榜样、作榜样、颂榜样的风气。
3.随着新的“星级宿舍”标准的启动,结合“等第宿舍”的评比量化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百名优秀宿舍长”评选活动(每学期评选一次),并形成常规。
4.凡获得各种荣誉的学生干部,学校都要通过一定形式对其进行宣传与表彰,并将所获荣誉记入学生干部本人成长档案。
5.学校要建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事迹信息库,有效积累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干部资源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
6.对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进行精神上激励,政治上吸引,为他们搭建更多更好的发展平台,学校今后在推荐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中共预备党员以及评定省市级及以上荣誉时,对校内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均实行优惠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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