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管员、经理对每天所进原料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进行检验,不合格的随时退货。
二、膳食处分管人员、经理要对每日的加工过程按“卫生五四制”进行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纠正。
三、经理负责每日的工作计划,如购原料数量、做饭菜数量,若出现饭菜不足现象,扣班长5分、组长3分,组员1分。下班前统一搞卫生、盘点,验收合格后方可下班。落实每人每周一个花样,并做好记录。
四、经理根据每日的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填好工作记录,达不到八项指标标准的要扣分。膳食处分管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实,达不到八项指标标准的要扣分(每月每个大膳食处不低于20分,小膳食处不低于12分)。
五、膳食处每周统一抽查不低于两次,每月每个大班扣分不低于20分,小食班不低于12分。
六、统一抽查项目
1.菜类质量、地面、炊事机具、成本核算、安全;
2.面类质量、墙面(包括所有附件)、防蝇防鼠、保温;
3.伙食材料、公物(包括地砖、墙砖)、花色品种;
4.个人卫生、宿舍卫生、服务态度。
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零售单位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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