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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时间:2023-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由学校安全责任人总负责,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总务处牵头,各处室、级部主任、班主任、重点部位责任人具体实施。每月10日由总务处主任负责组织全校范围内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并责成相关人员限期整改,检查整改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交校长、主管副校长。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处室、级部或个人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4)28号文件(电传)、衡教办(2004)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我校《安全工作责任分工与责任追究暂行方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

学校安全责任人即校长任隐患排查整改组组长,安全管理人即主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任隐患排查整改组常务副组长,其他副校长任隐患排查整改组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级部主任、班主任组成,总务处为职能处室。

二、职责

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由学校安全责任人总负责,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总务处牵头,各处室、级部主任、班主任、重点部位责任人具体实施。

三、排查安排

每月10日由总务处主任负责组织全校范围内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并责成相关人员限期整改,检查整改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交校长、主管副校长。

每周三由各处室、各级部主任安排对本责任区隐患自查,检查结果本周五前以文字形式报送总务处备查。

具体分工:详见《河北衡水中学安全工作责任分工与责任追究暂行方案》中的具体的责任范围。

各处室、级部对本部门的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应按不同的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名下。

四、排查内容

1.重点部位责任人、值班人在岗情况及对消防器的使用情况;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和清理;

3.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4.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5.各楼、馆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应急指示灯、烟感报警是否在位、完好、或被遮挡、挪作他用影响使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7.所用电器设施、线路的老化、漏电、破损情况;

8.用气、用电违章情况;

9.教室、宿舍违章吊挂、点蜡情况;

10.大型集体活动的场所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及专人维持集散秩序、应急疏散预案的准备情况;

11.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12.供水设施,供暖管道的完好情况;

13.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品(如楼梯扶手、中厅护栏等)的稳固情况;

14.压力容器、电梯的正常运行;

15.其他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隐患。

五、整改安排

1.对存在的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排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须当场改正并督促整改落实。

3.对不能当场改正的隐患,应及时向职能处室书面报告,职能处室要及时安排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立即书面向安全管理人汇报,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隐患向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安全管理人或者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隐患未消除之前,有关部门、岗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或者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处室、级部或个人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责任人或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4.对于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以及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5.对公安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机构。

六、排查整改要求

排查隐患要认真、细致、全面,不留死角,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重点排查,各处室、各级部、各班、重点责任人要把安全工作纳入正常教育教学之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对因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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