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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时间:2022-02-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向着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出新的巨大步伐。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服务于“十一五”规划,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检察机关必须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_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务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福祥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将向着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出新的巨大步伐。在推进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进程中,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是当前法律监督工作需要重视和研究的重要任务和课题。

一、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检察机关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十一五”规划纲要》贯穿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确定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具体要求,是我们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行动指南。

检察机关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保障法制统一实施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对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起着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应该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通过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秩序;通过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积极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平正义,推进民主法治社会建设,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立足本职,积极为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创造良好环境。

(一)强化维护稳定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无论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还是三个文明建设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稳定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更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检察机关担负着审查批捕、支持公诉和处理信访的重要职能,各级检察机关应该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定位,把维护和促进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相统一,严格把握执法力度和尺度,宽严相济,不枉不纵,依法、有效打击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通过与其他信访部门的交流合作尝试建立社会利益协调和社会矛盾纠纷多方调处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检信访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做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合理地解决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最相关、最直接的现实问题,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耐心听取倾诉,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的不良作风,同时在处理信访过程中通过情理并用,礼法交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途径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积极参加“严打”和专项行动,强势震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秩序不稳、治安混乱地区的集中整治,及时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运用包括刑罚在内的多种手段,加强犯罪的预防和控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防范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有利于改善和形成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推进“平安”建设的深入发展。

(二)扎实有效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管理和执法服务环境。我国当前正处在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和社会深刻变革的历史时期,诱惑腐败发生的利益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易法多发的腐败与日益加紧的打击行动存在着矛盾,职务犯罪会引发严重的社会不公,破坏党的执政形象,败坏社会风气,疏远干群、党群关系,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危害极大,甚至会成为社会不和谐甚至无序、动荡的重要诱因。如果这些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惩治和处理,不仅会助长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和侥幸心理,而且将严重损害法制的尊严和权威,甚至动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新形势下的反腐败斗争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国家机关工作的廉洁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大局出发,我们必须以更坚决的态度和更坚定的决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严肃查办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损害国家利益,侵犯公民人权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和党委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影响稳定、阻碍发展的案件。对发生在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行业以及事关国计民生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根据其产生特点和变化,抓其脉搏,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握工作主动权。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农民切身利益、影响恶劣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服务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依法打击受贿犯罪的同时,严厉打击行贿犯罪案件,突出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分析规律,加强对策研究,坚持关口前移,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加强监督防范,认真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分析体系,增强预防工作的实效。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特点和对策研究,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建议,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腐败犯罪。用心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的关系,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坚持文明办案,讲求策略和方法,努力维护团结和谐稳定。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服务于“十一五”规划,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检察机关必须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强化对诉讼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建立立案监督案件跟踪监督机制,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果。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坚持依法抗诉的原则,维护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保证打击犯罪的准确性,促进和维护定罪量刑的统一。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既要监督、保证刑罚执行的质量和效果,又要依法维护被监管人的正当权益。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充分运用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手段,大力开展民行检察工作,对法院的正确判决要积极主动的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对明显不公和错误裁判,依法提出抗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公平正义。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一)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全局观念。要通过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重要纲领、方针和政策,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围绕“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检察机关政治过硬、公平正义、清正廉洁。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执法观,要正确对待手中的职权,恪守职业道德,一身正气,廉洁从检,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以权谋私、以法谋私、以案谋私。广泛深入地开展向方工、白云、李美兰等新时期模范检察官学习活动,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坚持从严治检,纪律严明,奖惩并重,是非分明,进一步完善干警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坚决维护队伍的纯洁性,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加强人才队伍和法律监督业务能力建设。服务经济和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离不开一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高素质、专业化的新型检察官队伍。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建设,以业务建设为中心,苦练内功。从基础技能抓起,系统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大力开展正规化业务培训,制定长远、科学规划,明确培训的步骤、内容和目标,严格考试考核,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通过开展实战训练和岗位比武,不断增强实战技能和实际工作本领,实现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的全面提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信息化建设成果,推进网上办公,提高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能力。

(三)加强理论研究,形成良好学习氛围。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根据客观形势的发展变化,努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提出新办法,使我们的思想观念、政策措施、工作部署、工作方式更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检察干警必须进一步增强搞好理论研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检察系统的研究工作活跃起来。把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研究与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研究结合起来,与司法改革发展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着重研究探索检察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努力形成一批见解深刻、思路明确、措施具体的研究成果,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为检察机关更好的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

(四)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履行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的各项职能,关键是要抓落实,见成效。必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大力培养干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用心做事,不断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抓落实的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把工作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形成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工作格局。建立一套便于考核的指标体系和易于操作的考核办法,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更好的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和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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