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包括自杀想法和观念、自杀计划和意图、自杀行为或行动实施和自杀死亡几个阶段。抑郁症与自杀问题的关系非常密切,一旦医生认为某个个体有自杀可能,就应对其自杀的危险度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估。下述行为均与自杀有关,且自杀的危险度越来越高。
1.脑中一闪而过死亡的念头。这对大多数人没有什么意义,但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青少年身上,或见于情感不稳定的人,则应引起注意。
2.持续地想到死或反复有死的愿望。这有可能是在面对困境时痛苦的选择,有人可以有若干自杀行为,如割腕或吞服安眠药物等。
3.情绪困扰并有冲动性行为。患者自觉希望渺茫,有较强的无助感,有时会表现出愤怒的情感。愤怒既可以指向自身,也可以指向他人,前者常导致自杀,后者则可导致杀人。
4.视死亡为最后的解脱。此时,患者大多觉得无所牵挂,无所抱怨,且连绝望的感觉都已消失,认为自杀只会使自己不再继续受罪。
5.将死看成合乎逻辑的决定。有些人的自杀行为有着深厚的逻辑或哲学基础,他们视死亡为必然的结局——“终有一死,何不现在就死?”这些人的自杀危险度最高,但却往往不为临床医生注意。
此外,用一些量表和问卷,可以综合评估和判断其自杀的危险性。目前常用的有贝克绝望量表(BHS)、自杀态度问卷(QSA)、自杀危险性评定表,以及评定抑郁常用的量表如汉密顿抑郁量表(HAMD)、流调用抑郁量表(CES)等。下面介绍BHS。
BHS为一20项自评问卷,每一项目所要求被检者回答是或否。BHS评定消极的程度或对今后所持的负性态度(表7-2)。
表7-2 贝克绝望量表(BHS)
评分说明:答“是”得0分,答“否”得1分。前面带*者为反向评分,即“是”为1分,“否”为0分。量表可归类为3项因子分:①对未来的感觉:1,5, 6,10,13,15,19项;②动机的丧失:2,3,9,11,12,16,17,20;③对未来的期望:4,7,8,14,18。
总分为20分,如果分数很高的话,建议立即找心理医生,并且一定要服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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