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期康复与中后期康复相结合,重视早期康复 脊柱伤病在明确诊断的基础上开展必要的手术治疗或非手术治疗,手术治疗后同时应注重早期康复治疗,包括围术期康复(包括物理因子疗法及运动疗法等)。各种坚强的脊柱内固定系统的临床应用使得早期康复成为可能。非手术治疗是以康复治疗为核心,配合必要的可靠外固定开展早期康复。早期康复的概念是在临床治疗(包括手术)的同时开展康复治疗,而不是在治疗结束后的恢复期或伤病愈合后才开始进行康复。原则上常规康复治疗应在脊柱稳定性重建后(包括可靠的内外固定术后)进行,但脊柱尚不稳定时可进行不影响脊柱稳定性的适度康复训练。脊柱伤病后急性期卧床制动多是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可在卧位或支具保护下进行适度的肢体运动功能训练。在应用内固定术或外固定术(如颈椎伤病用围领或Halo)重建脊柱稳定性后,应早期逐步分阶段开展康复训练,以缩短卧床时间,避免因长期卧床而引起的各种并发症,并促进躯体及各器官功能康复。
2.主动康复训练与被动康复训练相结合,重视主动康复(运动疗法) 康复治疗中可应用各种物理因子(热疗、电疗等)、按摩及在治疗师协助下被动运动等疗法,达到增加活动度、减轻疼痛等效果。但主动运动包括主动ROM训练、肌力增强训练、耐力训练、平衡板训练及徒手体操、物理康复球训练、悬吊运动训练、器械练习、有氧运动等是更重要的训练方法。训练强调分阶段进行,早期通过小负荷、低强度的训练以改善和保持中枢神经系统对躯干肌肉尤其是局部稳定肌的运动控制功能,中后期通过渐进抗阻力训练改善和保持躯干肌肉的力量、耐力等功能。康复治疗方案的制定应在康复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并根据患者对康复治疗的反应定期调整康复方案。
3.手术治疗、药物治疗与康复治疗相结合
脊柱伤病的症状和体征可分为3组:①局部疼痛和活动受限情况,如颈痛、转动困难,腰痛及不能久坐、久站等;②脊神经压迫和神经刺激症状,如肢体放射性疼痛、麻木、肢体无力等;③脊髓受累症状如肢体无力、瘫痪及括约肌功能障碍等。根据脊柱外科的治疗原则,应确立先神经后脊柱的考虑顺序,优先关注有无脊髓和神经根受压的表现。常见3种现象:第一种,患者有明确的神经受压现象,如单侧上肢或下肢的放射性疼痛麻木、下肢无力、本体感觉下降等,而MRI等影像学检查与临床查体结果相一致,可互为解释。此时应考虑在手术、卧床、制动等传统治疗的基础上开展适度的康复训练。第二种,患者有明确的神经刺激症状(以下肢多见),如单侧或双侧肢体的麻木疼痛,往往在活动后加重,休息时缓解,但影像学检查未发现相应的脊髓压迫表现或压迫很轻、无法解释临床症状,此时应推测患者可能存在脊柱不稳定,此种不稳定难以通过影像检查发现,可能是在生理负荷下,病变的运动单元稳定性下降,刺激了相应节段的神经所致。此时谨慎的进行脊柱稳定性训练,部分患者的症状可获得明显改变。第三种,患者表现为典型的椎管狭窄症状,影像学检查也支持。对于颈、胸椎管狭窄,运动疗法效果不理想,可考虑手术治疗。对于腰椎管狭窄,则应强调对腹肌的训练,辅助以对腰椎背部稳定肌(多裂肌)的训练,无手术指征的轻症患者病情可获得缓解,严重患者可能需要手术治疗,术后仍应坚持康复治疗。
药物治疗是康复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应用药物治疗,特别是控制疼痛、缓解肌肉痉挛,有助于开展康复训练及提高康复治疗的效果。
4.心理康复治疗与运动疗法相结合 脊柱伤病包括颈肩腰腿痛不仅给患者身体带来困扰,影响患者的生活工作,而且也会给患者心理造成较大影响。脊柱伤病患者中合并有神经功能障碍者多数有不同程度的焦虑、烦躁、失眠、抑郁,工作效率降低,生活质量下降,而不良的心理状况又可能加重症状并影响康复训练主动性及效果。因此,耐心细致的心理引导很有必要。
(1)应该认真倾听患者的主诉,了解患者职业、生活习惯、主要症状部、性质、诱因、辅助检查、诊疗经过、治疗的内容、执行情况、疗效等,然后做认真的体格检查。明确诊断,让患者了解所患疾病的主要特点,了解病情是缓解心理压力的前提。
(2)根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应让患者了解治疗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适及补救措施,使患者积极主动地配合治疗。
(3)建立良好随访制度。应告知患者定期复查,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治疗过程中的问题。制定随访办法,使疗效更加巩固和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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