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信息化与制度变迁
基于资本投资量不断增长将导致边际生产力递减的假设,一些经济学家视发展为一种暂时的现象,罗马学派的悲观模型预示了这一点。从20世纪60年代起,技术创新成为人们探索经济增长原因时关注的新焦点,这一研究思路突出了一种深刻的认识,要保证不断增多的存量资本在应用中具有不断上升的资本生产率,就必须具备较好的技术知识和较好的技能,知识能够确保资本和劳动力更有效率。丹尼森的宏观数据分析发现,人类可测度的生活水平上升中经常有一半或一半以上能被合理地归结于第三类要素,但在知识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微观机制的问题上,不同的学派有不同的认识。
斯密在200年前就提到:更好的劳动分工,是经济进步的真正源泉,知识只有在具备专门知识的人们能相互合作时,才能得到利用和增值。哈耶克研究过企业家在经济进步中的作用与竞争的重要性,认为知识、技术和经济的演化是由敢于冒险的知识发现者推动的,但条件是他们用实际的激励去保持敏感和从事创新,并面对不间断的竞争挑战。诺斯等人的经济史研究强调了产权与交易费用在经济革命中的重要作用,他在《1600~1850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因》一书中提出新技术来源于制度变迁,“根除海盗改变了跨大西洋贸易船只的类型分布,使得载重量大的、轻武器装备的、成本低廉的船只数量增加。"[1]结果在没有技术进步与变化的条件下实现了海洋运输生产率的提高。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他又对第二次产业革命提出了与众不同的看法,通常的观点是将铁路、电力、电报的发明及其导致的创新集群看做是经济增长的源泉,而诺斯认为,技术变化需要组织创新去实现新技术的潜力,因为技术变化带来分工与市场交易扩大及交易费用的增多,使得传统的产业组织不适应,诱发了组织变迁,组织创新又为新技术的创新与扩散开辟了道路[2]。技术决定论倾向于以技术自身发展逻辑来解释制度变迁,在其代表人物埃吕尔看来,技术作为一种自主的力量,现在已渗透到人类思维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人类已失去对技术的控制力,而人类社会制度的变迁正是适应技术变化的结果,在这种前提下,惟有知识与技术的不断进步才可能使得经济获得持续的发展,一旦技术自身发展的逻辑处于停滞状态,有限资源的现实与人口不断增加的假设将使人类社会陷入“马尔萨斯”陷阱。
如果将上述两种学派归结为“技术决定学派"或“制度决定学派",这两派对近代工业革命为何首先发生在欧洲的解释是不同的,制度决定论者对为何在非欧洲文化中,技术知识的进步没有导致一次工业革命的相关研究中指出,制度发展的不足使技术进步积累的成果不能商业化,潜在的巨大市场不起作用,这使得目前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在几次技术革命中不能抓住机会实现跨越式发展。而多数技术决定论者则认为,欧洲自古就是文明的中心,非欧洲国家如中国技术上落后并非只是工业革命时代的结果,正是技术上的差别导致中国与西方世界经济发展上的差别,而洋务运动、维新变法正是在这种认识下促动中国社会的反应。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尤其是自90年代末“知识经济"概念的提出与被社会广为接受以来,中国的信息化实践发展迅猛,这就为验证关于知识为何得以促进进步的两个派别——“制度决定论"与“技术决定论"提供了经验材料,本书的目的就是用中国的信息化背景以及相关材料来分析这两种假说的得失,并提出相应的假说。本章的分析方法与结论可作为一个框架来指导后面各章对信息化政府、企业以及个人选择行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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