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者的历史
1.来源
志愿者(volunteer)一词来源于拉丁文中的“voluntas”,意为“意愿”。对于这一概念,我国大陆和港台地区由于对volunteer的译法不一致而有所不同。我国大陆地区一般称之为志愿者,香港地区称之为义工,台湾地区则称之为志工,但实质内容基本是一致的。志愿者制度的确立可追溯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福利主义的抬头,但志愿者本身则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古时候的赠医施药者就可被视为志愿者的“雏形”。西方志愿者起源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罗马时代的博爱精神和基督教的宗教责任及救赎观念,人们通过义务工作来表现出人性的爱、弘扬宗教的善性。
2.发展
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的慈善服务,志愿活动在世界上已经存在和发展了100多年。据北京大学志愿服务与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丁元竹主任介绍,中国志愿精神和志愿活动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以前,从1960年代中期开始,出于社会主义国家对于世界上其他第三世界国家的国际主义义务,中国曾经对亚洲、非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进行了大量的国际援助,内容包括军事、经济等。伴随着这些援助活动,中国政府曾经派遣了大量的志愿人员到国外参与相应的项目。改革开放以后,最早的志愿者来自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当时联合国志愿人员组织向中国派遣了包括地理、环境、卫生、计算机和语言等领域的志愿者来中国工作,后来国外的其他组织也陆续派遣志愿者到中国来。
中国在1980年代后期开始出现自己的志愿活动和志愿者。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最早的志愿者产生在社区服务的层次上,并逐步建立社区志愿者组织。1990年代初期,另外一支志愿者队伍在共青团系统中形成,并产生了他们的全国性志愿者组织。目前,在中国最为活跃、规模最大、影响最大的是这两支志愿者队伍,他们都有自己的组织体系,都与一定的政府组织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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