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相关研究
国外的志愿服务具有悠久的历史。英国著名学者迈克·赫德森认为志愿服务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或更早的宗教慈善性活动。“慈善”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aritas,意思是“对他人的爱”或是“对有需求的人或贫困的人行善或慷慨施舍”。古埃及就曾制定过一部法典,鼓励人们根据他人的需求提供帮助,比如为穷人提供免费摆渡的帮助等。在古希腊和古罗马社会,慈善是人们出于博爱精神而帮助他人的行为。当时人们的慈善捐助活动主要是针对公共事务,而不是针对具体的个人。早在古罗马时期,马尔库斯·图里乌斯·西塞罗就认为:“好心为迷路者带路的人,就像用自己的火把点燃别人的火把,他的火把不会因为点亮了朋友的火把而变得昏暗。”这些描述在今天看来,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现代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当时,欧美等国的宗教慈善活动已有一定规模,一些国家率先动员和征募志愿人员从事与社会福利有关的工作。英国在伦敦成立了“慈善组织会社”;从欧洲来到北美大陆的移民们互帮互助,成立了各种志愿团体。一大批怀有慈善之心的各阶层人士成为了最早的志愿服务人员。19世纪末及20世纪初,欧美等国的社会福利事业得到了发展,并先后通过了一系列的法案。社会福利的实现除了依靠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还征募了大量的志愿人员,志愿服务逐渐受到政府的重视和鼓励。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迅猛发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大批志愿组织相继成立,志愿服务事业进一步规范化,并且扩大为一种广泛性的社会服务工作。志愿服务工作成为调整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的重要力量。[1]
英国是世界上志愿服务萌芽最早、发展最成熟、成效最显著的国家之一。目前志愿服务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志愿服务正以其突出的社会效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的重视。根据江泽全在《英国志愿服务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2]一文中研究,英国志愿服务成功的重要原因是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撑,整个志愿服务的主体可以理解为是社会力量在运作。资金大量来源于社会,除了个人和企业的募捐外,英国有大量的社会公益基金,如:儿童公益基金、千年志愿者公积金、欧洲慈善基金、健康部门与志愿行动基金等。政府投入仅占36%,且已包括了政府委托志愿组织的项目经费。对志愿组织主要的监督管理也是来自社会力量。英国的志愿服务行业形成了董事会为主体、政府为辅助的健全的监督机制。在英国,每一个志愿服务机构都是独立法人单位,在自己的董事会领导下自主运作。英国学者贾斯汀·史密斯通过考察与研究将志愿服务类型归纳为四种基本类型:互助或自助、慈善或为他人提供服务、参与、倡导与宣传。并认为在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志愿活动似乎更侧重于非正式的形式,如互助和自助。他总结的这四种类型至目前西方国家还大体适用,但由于很多发展中国家国情与民情和西方发达国家有所不同,导致志愿者组织及服务类型也更纷繁复杂。
日本的志愿服务注重教育,李文英在《日本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教育及其启示》[3]一文中回顾了日本志愿服务教育的发展历程,介绍了日本志愿服务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日本十分重视志愿服务教育,不仅在小学、初中、高中的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培养服务型人才的方向,把志愿服务教育导入学校教育中,而且在社会教育领域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教育,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的意义。志愿服务已成为人们的一个热点话题,形成了人人谈志愿服务、人人参加志愿服务的风气。在日本实施志愿服务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成为福利型国家是日本的一个发展目标,而福利国家的建成则需要政府和个人的共同努力。迄今为止,日本的志愿服务活动都是在国家政策领域之外发挥作用,事实上,对于那些处于不同的境遇、需要实施微小细致服务的人来说,仅仅依靠国家服务非常不足。同时,在社会保障完善的过程中,在由福利国家向福利社会的过渡中,要享受更多的福利,则需要一个能够在相互交往中互相帮助的社会。不只限于慈善和社会服务领域,而且在以参加交流和自我实现为目的的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实施志愿服务教育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美国的志愿服务由来已久。文澜在《志愿服务在美国》一文中指出,1993年下半年,克林顿签署了有关扶持青少年志愿服务者力量的《全国与社区服务法案》,鼓励青少年学生义务服务社会。该法案明确规定,对于做满1 400小时的青年志愿服务者,美国政府将每年奖励其4 725美元的奖学金。这笔钱可用来抵作上大学的学费,也可以作职业培训或偿还大学贷款之用。2003年6月,布什在俄亥俄州举行的州立大学毕业典礼上宣布正式成立“美国自由团”,这个组织是联邦政府和全国民间团体的结合,希望能够使美国人更方便地提供志愿服务。美国自由团包括了全国著名的团体,如“美国的承诺”、“美国光点基金会”、“联合之路”、“义工安置”等。来自这些组织或者其他一些组织的志愿者还出版了一本书《志愿者心灵鸡汤》,这本书是著名的“鸡汤”丛书系列中的一本,书中讲述了许多志愿服务者无私奉献的感人故事。
法国著名学者托克维尔对美国志愿者组织进行了考察与描述。他初步提出了志愿组织有助于提供“社会资本”和支撑合作的理论观点,当时国外学者在使用志愿组织与“第三部门”、“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第三域”等概念上大体是相通的。这一时期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约翰·霍普斯金大学的莱斯特·赛拉蒙(Lester M.Salamon),他指出:我们正置身于一场全球性的“社团革命”之中,人们正在创建各种团体、基金会和类似的组织,其作用被认为完全可以和世纪后期民族国家的兴起相媲美,并为有组织的志愿活动的发展开辟了道路。1990年代,罗伯特·普特南在“社会资本”的研究中又进一步结合了志愿服务研究,他认为“社会资本”产生于志愿性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互动,这些志愿性社团是推动公民之间合作的关键机制,并且提供了培育信任的框架。同时,他认为在志愿活动中形成的网络本身使人们之间产生了友情和联合,而这是建设一个密切联系、一体化的社区所必需的关键因素。
关于志愿者行为动机,国外有许多研究。嘉卡斯蕾与哈林顿通过研究发现,志愿者的动机一般包括:社会联系、帮助他人、打发时间、获得认可、满足他人的需要、协助组织达到目标、个人的充实感、发展技能、寻找乐趣、获得成就感、自我的表现以及提升自己的形象等。帕克(Parker)认为志愿者的动机无非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利他性(帮助他人);二是交换(期望得到某种回报);三是信仰(传播自己的信仰);四是休闲(寻找休闲的体验)。克拉里(Clary)等人认为人们参与志愿活动是为了达到不同的社会心理目的,并总结了六种主要的动机变量:社会、价值、职业、理解、宣扬和保护。克拉里等人对志愿者的动机作了很好的概括:人们参与志愿活动是为了满足重要的个人与社会的需要及目标,很显然,多数人的目标并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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