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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诺普利片(捷赐瑞)

时间:2023-03-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口服赖诺普利后血浆峰值浓度一般在服药后7h左右出现。赖诺普利与血浆蛋白似乎无结合作用。赖诺普利经由肾排泄,肾功能受损时清除率下降。5.急性心肌梗死 赖诺普利可在心肌梗死症状发生24h内应用。对血压正常或较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服用赖诺普利会进一步降低血压。如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可能需要减少赖诺普利的用量或停止治疗。

【规格】 每片10mg

【药理作用】

赖诺普利是一种肽类的二肽酶抑制药。它可抑制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后者可催化血管紧张素Ⅰ转换为血管收缩肽,即血管紧张素Ⅱ。血管紧张素Ⅱ可刺激肾上腺皮质分泌醛固酮。抑制ACE可使血管紧张素Ⅱ浓度降低从而使升压作用及醛固酮分泌下降。后者的降低导致血清钾的升高。赖诺普利主要通过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降低血压,同时赖诺普利亦对低肾素性高血压有降压作用。ACE和可以降解缓激肽的激肽酶Ⅱ相同,但增加血液内缓激肽(一种血管扩张肽)水平是否与赖诺普利的降压功能有关仍待阐明。

【药动学】

口服赖诺普利后血浆峰值浓度一般在服药后7h左右出现。但在急性心肌梗死病人血浆峰值浓度出现时间有轻微的滞后趋势。多次用药后累积有效半衰期为12.6h。血药浓度衰减呈延长末端相,但并不导致药物积聚。末端相显示了药物与ACE可饱和的结合,这种结合与药物的剂量不成比例。赖诺普利与血浆蛋白似乎无结合作用。赖诺普利经由肾排泄,肾功能受损时清除率下降。但只有当肾小球滤过率小于30ml/min时,清除率下降才具有临床意义。老年患者血药浓度水平及曲线下面积均较年轻人高。赖诺普利可通过肾透析清除。尿回收率试验,在用5~80mg剂量范围的试验中赖诺普利的平均吸收度大约为25%,个体差异为6%~60%。赖诺普利不在体内代谢,而以原型经尿排出。食物不影响其吸收。大鼠实验结果表明赖诺普利很难通过血脑屏障。

【适应证】

①高血压:赖诺普利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②充血性心力衰竭:赖诺普利可与洋地黄或利尿药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③急性心肌梗死:赖诺普利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h内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病人,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抗栓剂、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药。

【用法用量】

因为赖诺普利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于餐前、餐时或餐后服用。赖诺普利应口服,每日一次。

1.原发性高血压 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日10mg,维持剂量每日一次,每次20mg。剂量应视血压情况调整。在长期临床对照试验中使用的最大剂量为每日80mg。肾功能不全者、利尿药不能中断的病人和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低血容量和(或)低血钠的病人以及患有肾性高血压的病人,需用较低起始剂量。

2.使用利尿药的病人 初次使用赖诺普利有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这在服用利尿药的病人中更多见,故需特别注意,因为患者可能会处于低血容量或低血钠状况。在开始使用赖诺普利治疗前的2~3d应停止服用利尿药,对不能停止服用利尿药的高血压患者,赖诺普利的初始药量为5mg。并视血压情况调整剂量。如有必要,可以恢复使用利尿药。肾衰竭病人的剂量调整应以肌酐清除率为依据。剂量可逐渐调高至控制血压或至最大剂量每天40mg。

3.肾血管性高血压 肾血管性高血压病人尤其是双侧肾动脉狭窄或独生肾的肾动脉狭窄患者,首次服用赖诺普利的反应敏感,因此建议初始剂量为2.5mg或5mg,然后根据血压情况再做调整。

4.充血性心力衰竭 作为配合洋地黄和利尿药治疗的辅助方法,赖诺普利的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1次。一般有效剂量范围是每日1次,每次5~20mg。对极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的病人,例如与水盐代谢失衡有关或无关的低血钠病人、低血容量病人以及正接受强利尿药治疗的病人,如有可能应在接受赖诺普利治疗前纠正上述情况,并在初次给药时应严密监测血压。

5.急性心肌梗死 赖诺普利可在心肌梗死症状发生24h内应用。首剂给予5mg口服,24h后及48h后再分别给予5mg,10mg口服,随后每天10mg。低收缩压的病人应给予较低剂量(参见注意事项)。

6.老年人 临床研究中,药物的安全性或有效性与患者年龄的变化无相关性。当年老且有肾功能下降时,应该参照肾功能决定赖诺普利的初始剂量。随后用药量应根据血压的变化而调整。

【不良反应】

1.临床对照试验表明,赖诺普利通常能良好地耐受。大部分情况下,副作用轻微且短暂。

(1)在对照试验中赖诺普利最常见的副作用为:眩晕、头痛、腹泻、疲倦、咳嗽和恶心,其他少见的副作用有直立效应(包括低血压)、皮疹和衰弱。

(2)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面部、四肢、唇舌、声门和(或)喉部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偶见报道。

(3)临床对照试验及上市后偶见发生的副作用

①心血管系统:高危病人发生严重低血压时,可能继发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见“注意事项”)、心悸、心动过速。

②消化系统:腹痛、口干、肝炎(肝细胞性或胆汁郁积性)、黄疸、胰腺炎。

③神经系统:精神混乱、情绪改变、感觉异常。

④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

⑤皮肤:脱皮、出汗、瘙痒、荨麻疹。

⑥泌尿生殖系统:性功能障碍、尿量减少/无尿、急性肾衰竭、肾功能低下、尿毒症。

(4)作为一组综合症状的报道,包括下列可能出现的一种或多种症状:发热、血管炎、肌痛、关节痛/关节炎、ANA阳性、血沉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及白细胞增多,皮疹、光过敏或其他皮肤症状亦可能发生。

2.实验室发现 标准实验参数的明显改变与服用赖诺普利罕有相关。已观察到升高的有血尿素、血肌酐、肝酶及血清胆红素,常在停服赖诺普利后恢复正常。

轻微的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减少在无其他引起贫血的原因共存时很少有明显的临床意义。白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曾见报道,但此现象与服用赖诺普利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

曾有高血钾症发生。

曾有低钠血症发生。

【禁忌证】

对此产品任何成分过敏者或曾使用ACEI治疗而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病人禁服赖诺普利。

【注意事项】

1.症状性低血压 症状性低血压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病人中很少见。在接受赖诺普利治疗的高血压病人中,如存在低血容量的情况,如利尿药治疗、低盐饮食、透析、腹泻及呕吐时,症状性低血压更易发生。患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病人,无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都有曾发生症状性低血压的报道。严重心力衰竭患者症状性低血压发病机会更高。在使用大剂量利尿药、低钠血症或肾功能不全时表现更明显。此类病人,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且应随时观察病人情况以调整赖诺普利和(或)利尿药的剂量。同时也应考虑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的患者,血压过分下降会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

一旦发生低血压情况,病人应仰卧,如需要应静脉输注生理盐水。一次短暂低血压反应绝不是继续服用的禁忌,一旦扩容后血压上升,再用药通常是可行的。

对血压正常或较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服用赖诺普利会进一步降低血压。这种情况是预料之中的,不须停止治疗。如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可能需要减少赖诺普利的用量或停止治疗。

2.急性心肌梗死时的低血压 急性心肌梗死病人在用血管扩张药治疗后有进一步血流动力学恶化的危险时,不能用赖诺普利治疗。这些病人收缩压常为100mmHg或更低或为心源性休克。在心肌梗死发生后的3d内,若收缩压为120mmHg或更低,应减少用量。若收缩压为100mmHg或更低,维持量应减至5mg或临时减少至2.5mg。若低血压持续存在(收缩压低于90mmHg持续1h以上)应停止使用赖诺普利。

3.肾功能损害 对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用ACEI后产生的低血压可导致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曾经有可逆性急性肾衰竭报道。

在一些患有双侧肾动脉狭窄或独生肾的肾动脉狭窄的患者中,用ACEI治疗后曾观察到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增加,停止治疗后可恢复,此种情况在肾功能不全病人中易发生。

无明显肾血管病变的高血压患者,血尿素和血清肌酐曾有轻微和短暂的增加,特别是赖诺普利与利尿药同时服用者。这种情况在已有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身上尤易发生,必要时需要减少和(或)停止服用利尿药和(或)赖诺普利。

伴有肾功能低下的急性心肌梗死病人不宜用赖诺普利治疗。肾功能低下的定义为血清肌酐浓度超过177mmol/L和(或)尿蛋白超过500mg/24h。如果在用赖诺普利治疗期间肾损害加重(血清酐浓度超过265mmol/L或治疗前的2倍),医生应该考虑停止使用赖诺普利。

4.血液透析 经历特定的血液透析程序的病人(例如用高滤过性膜AN69)及合并用ACEI的病人中已有过敏反应的报道。此类病人应考虑用不同类型的透析膜或用其他类的抗高血压药物。

5.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 罕有报道使用包括赖诺普利在内的ACEI时病人出现面部、手脚、口唇、舌部、声门和(或)喉部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如有此情况发生,应立刻停止服用赖诺普利并采取适当的监护直至症状完全消失。如此情况只局限在面部及唇部,一般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使用抗过敏药可减轻症状。

与血管神经性水肿相关的喉头水肿是致命的,因为舌、声门及喉头水肿极易引起呼吸道阻塞,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治疗,如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 000(0.3~0.5ml)。

既往曾发生过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即使发生原因与ACEI无关,其接受ACEI治疗时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

6.脱敏 在脱敏期间接受ACEI的病人可以抵抗过敏反应,同样的病人临时停用ACEI可避免过敏反应,但如再接受过敏原刺激,过敏反应会再发生。

7.咳嗽 曾有报道显示使用ACEI可引起咳嗽,其特征为无痰性、持续性咳嗽,停药后可恢复。ACEI引起的咳嗽应考虑成为诊断不同咳嗽的一项内容。

8.外科/麻醉 对接受大手术或使用可产生低血压的麻醉剂的病人,赖诺普利可抑制继发于代偿性血管紧张素原增多的血管紧张素Ⅱ的形成。所发生的低血压是由此机制引起,可通过扩容纠正。

【药物相互作用】

1.利尿药 接受赖诺普利治疗的病人同时加用一种利尿药,通常增加其抗高血压的疗效。

已经使用特别是最近使用利尿药的病人,合用赖诺普利时偶然会产生血压过分下降的情况。在使用赖诺普利治疗前停用利尿药,可以减少症状性低血压出现的可能性。

2.其他药物 与吲哚美辛合用时,赖诺普利的降压效果将减弱。

赖诺普利与硝酸酯类药物合用时,临床上未产生不良的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排钠利尿药合用时,锂的排泄可能降低。

故此若使用锂盐,应密切监测血液中锂浓度。

3.血钾 在临床研究中,血钾浓度通常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但在某些情形下,仍可能发生高血钾。产生高钾血症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和合用保钾利尿药(如螺内酯、氨苯蝶啶及阿米洛利)、钾补充剂或钾盐代用品,特别是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中,会引起血钾浓度明显上升。

如果赖诺普利需与上述药物合用,应谨慎并定期检测血清钾。

如果赖诺普利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利尿药引起的低钾血症会有所改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妊娠期间不推荐使用赖诺普利,如发现怀孕应尽快停用。除非病人必须使用赖诺普利以拯救生命。

在妊娠中后期服用ACEI可能导致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上升。在此期间使用ACEI可引起包括低血压、肾衰竭、高血钾在内的胎儿和新生儿损伤和(或)新生儿的颅骨发育不全。推测由母亲羊水过少而引起胎儿肾功能下降,并有可能导致四肢挛缩、颅骨表面畸形及肺发育不良。

以上对胚胎及胎儿的副作用不能表明是由于妊娠前3个月胎儿在子宫内接触ACEI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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