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适应证】
(1)急性肾衰竭。
(2)慢性肾衰竭。
(3)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
(4)顽固水肿、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经一般常规治疗难以在短期内奏效者可以腹透。
(5)其他:急性出血性胰腺炎、广泛化脓性腹膜炎、肝性脑病黄疸及牛皮癣等。
【禁忌证】
1.绝对禁忌证
(1)部分肠系膜切除、腹膜广泛粘连或纤维化>50%、或由于肠管扩张(肠梗阻)引起腹部膨胀。
(2)腹部或腹膜后外科手术所致腹膜缺损。
(3)外科无法修补的疝。
2.相对禁忌证
(1)广泛肠粘连及肠梗阻。
(2)腹部皮肤广泛感染无法置管者。
(3)腹部大手术3天以内,腹部有外科引流管。
(4)严重肺功能不全。
(5)腹腔内血管疾患。
(6)晚期妊娠或腹内巨大肿瘤、多囊肾等。
(7)高分解代谢者。
(8)长期不能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及热量者。
(9)疝未修补者。
(10)不合作者或者有精神病者。
【并发症】
1.急性并发症
(1)腹腔内脏器损伤。
(2)出血。
(3)导管功能障碍:隧道内导管扭曲,导管移位,大网膜包裹使引流不畅,纤维蛋白凝块堵塞腹透管,腹透液外漏,腹透管皮肤出口处感染,腹痛,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低血压,肺功能不全,胸腔积液,心血管系统并发症等。
2.慢性并发症 腹膜失超滤、丢失综合征、糖负荷增加、高脂血症、心血管系统并发症、背痛、腹疝。
(二)透析性腹膜炎
【诊断标准】 下列3条标准中至少具备2条。
(1)腹膜炎症状和体征。
(2)腹透液浑浊,白细胞>100个/mm3、中性粒细胞>0.50。
(3)经革兰染色或培养证明腹透液中有细菌存在。
【治疗原则】
(1)在未获细菌培养结果之前,应先做革兰涂片染色.之后,快速冲洗腹腔,透析液加用抗生素和肝素。
(2)获得细菌培养结果后,改用对细菌敏感的抗生素。
(3)重症腹膜炎患者应配合静脉用药。
(4)经上述治疗无效者可拔除腹透管。
【治愈标准】
(1)全身及局部症状消失。
(2)透析液中白细胞计数<50个/mm3。
(3)培养无细菌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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