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史采集】 家族史,既往史,有无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相应症状。
【临床表现】
1.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病史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表现
(1)高代谢症候群:患者怕热、多汗、皮肤潮湿,常有低热,一般不超过37.5℃。
(2)精神、神经系统:神经过敏、易激动,兴奋,失眠,焦虑,多疑,多言多动,性情较发病前明显烦躁。
(3)心血管系统:90%以上患者以心悸为首发症状,心率大于100次/min,静息或睡眠心率仍快为本病性征之一。
(4)骨骼肌系统:少数患者可出现周期性瘫痪及呈现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性肌病。
(5)消化系统:常有食欲亢进,多食消瘦。
(6)甲状腺肿大:90%患者有程度不同的双侧甲状腺弥漫性肿大,但注意与妊娠期生理性肿大鉴别,约70%的患者可在肿大的甲状腺上听到血管杂音.其中有一半患者可触及震颤,为诊断本病的重要体征。
(7)突眼:分为良性突眼和恶性突眼(湿性、浸润性突眼)。眼睛表现为:凝视征(脸裂增宽、目光炯然、凝视或惊恐状),瞬目减少,轻闭眼时,眼睑呈细微颤动,皱额减少,眼向上看时前额皮肤无明显皱纹,注视近距离物体时,眼球聚合能力减弱。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症状 在妊娠后由于TBG增加,与T3、T4结合,使效应甲状腺素降低,大多数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症状可减轻,但亦有加重的病例。
【预警表现】 怕热、多汗、多食、消瘦、心悸、突眼。
【辅助检查】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各项测定指标见表14-5。
表14-5 甲状腺功能测定指标比较
【诊断标准】
(1)妊娠可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病史。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表现:患者多汗、皮肤潮湿,易激动,食欲亢进,多食消瘦。
(3)突眼,消瘦,心率大于100次/min,静息或睡眠心率仍快为本病性征之一.甲状腺肿大,约70%的患者可在肿大的甲状腺上听到血管杂音.其中有一半患者可触及震颤。
(4)BMR>+0.3,FT3>3.70~9.66pmol/L,FT4>18.2~39.0pmol/L,TT3>3.5μmol/L,TT4>195~325μmol/L。
【治疗要点】
1.孕前处理
(1)孕前已确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者应先行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治疗,服药期间不宜妊娠。
(2)重症或病情控制不良,尤其是心血管症状明显者如已妊娠应劝其在早孕期终止妊娠。
(3)病情较稳定,已怀孕不愿终止妊娠者,建议服用不过胎盘致畸可能性小的药物治疗。
2.孕期监护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孕妇必须转入高危妊娠范畴,由产科医师和内科医师共同管理.重点监测以下几方面情况。
(1)监测母亲体重、宫高腹围增长情况,定期B超检查,预防IUGR,注意血压、尿蛋白、心功能情况,预防PIH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发生。
(2)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以调整药量。
(3)加强胎儿宫内情况监护。
(4)孕期避免感染、精神刺激和情绪波动,避免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危象发生。
3.药物治疗
(1)轻症者心率<110次/min,可不服抗甲状腺药物,给予休息及少量镇静药治疗。
(2)孕期及哺乳期禁用放射性碘治疗。
(3)抗甲状腺药物的使用:①丙硫氧嘧啶(PTU)是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治疗的首选药物.剂量为每天100~150mg,重症200~300mg,分3~4次服用,维持量25~30mg.②甲巯咪唑:在孕期亦可使用每天15mg,重症每天20~30mg,分3~4次口服,维持量2.5~5mg.③抗甲状腺药物使用原则:尽量少剂量应用,患者症状控制后逐渐减量至维持量.④用药期间注意监测甲状腺功能状况,及时调整剂量,避免胎儿甲状腺功能低下.⑤定期复查血常规。
(4)β受体阻断药:多不主张用,不作为孕妇的基本用药,只用于严重病例或用于抗甲状腺药物发挥效应前短期应用(2~7天)。剂量普萘洛尔10mg每天3次。
4.产科处理
(1)轻症或治疗控制良好者可妊娠至足月自然分娩。
(2)如合并心衰或治疗效果不满意者应在控制病情后终止妊娠。
(3)并发妊高征者按产科治疗原则处理。
(4)有产科指征者可剖宫产。
(5)分娩后留脐血作TT3、TT4、TSH、FT3、FT4检查了解新生儿甲状腺功能情况。
5.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危象的处理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者突然高热、大汗、皮肤潮红、烦躁不安、心率增快到140~160次/min,恶心呕吐、腹泻、腹水、休克昏迷、可伴心衰、肺水肿.其处理措施如下。
(1)丙硫氧嘧啶:首次400mg后,200mg每天3次口服或胃管注入。
(2)碘化钠溶液0.5~1.0g加10%葡萄糖500ml静脉滴注,12小时内输入(以后根据病情逐渐减量)。
(3)普萘洛尔10~20mg每天3次口服,控制心率。
(4)地塞米松10~30mg静脉滴注。
(5)纠正电解质酸碱平衡失调。
(6)对症处理:吸氧、降温、抗感染。
(7)分娩前发病者,待病情稳定后2~4小时结束分娩,以剖宫产为宜。
【康复指导】
(1)孕期确诊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在用药期间不宜妊娠,应采取避孕措施,待病情稳定1~3年妊娠为妥。
(2)孕期处理(以内科处理为主):病情轻度,静息心率110次/min以下,给予适当的镇静药和休息,不用或尽量少用抗甲状腺药物.孕期及哺乳期禁用同位素碘治疗,因其可通过胎盘及乳汁,破坏胎儿和乳儿的甲状腺功能。
(3)服药2~4周复查甲状腺功能防止甲减。
(4)生活规律、注意休息、定期专科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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