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取原则
(1)所取的组织块首先要能确定病变的性质,必须选取有代表性的病灶处或肿瘤的典型部位切取,还必须切取病变尤其是肿瘤与正常组织交界处。病灶或肿瘤小者,可取完整病灶或肿瘤;病灶或肿瘤大者,视不同结构、色泽、质地不同处各取1~2块。若有坏死则取组织与坏死交界处。
(2)要能确定病灶或肿瘤与周围组织的关系:为了判定有无浸润须分别切取病灶或肿瘤边缘及与周围正常组织交界处,有些标本需特别注意切取包膜,并注明取材部位。
(3)病灶或肿瘤与表面和深部组织的关系:分别选择病灶或肿瘤与表面、深部组织最接近之处,以确定病灶或肿瘤向表面或深部侵犯程度,并按顺序做好标记。
(4)切缘情况:凡是切除恶性肿瘤标本,必须切取送检标本的手术切缘。
(5)淋巴结情况:必须细心、耐心寻找肿瘤清扫的淋巴结,避免遗漏,不同部位的淋巴结应分别注明。
2.注意事项
(1)取材刀要锋利,取材动作要轻柔,避免使用钝刀来回切割或过度牵拉组织或用齿镊过度挤压组织。
(2)组织块大小要适当,不能超过包埋盒或载玻片所能容纳的大小。为便于脱水浸蜡,也不宜太厚。一般厚度在0.2~0.3cm,面积不应超过2cm×2cm(或1.5cm)。
(3)所取组织块力求平整、规则,如有线结和钢丝应拔除,避免伤及切片刀,这有利于包埋及制出较完整的切片。
(4)所取组织块必须根据病变特点切取足够的数量、正确的部位和正确的方向。如胃溃疡组织块应与表面垂直切取,以便切片能体现黏膜到浆膜等各层,便于显示病灶性质,明确病灶与周围组织的关系。
(5)切取组织块应详细编号,并在记录中分别注明,必要时可以用简图表示。为保存大体资料可进行表面及剖面摄影。
(6)若组织块<2mm,须用伊红点染并用滤纸包裹,严防标本丢失。
(7)每个组织块必须附有号码标签,随组织块放在脱水盒内或标注在脱水盒上。
(8)每一例标本检查完毕后,必须用清水将刀、剪、台面等用具冲洗干净,以免碎小组织互相混杂。在全部标本检查完毕后,必须整理清洗检验台、用具及手套,擦洗干净进行消毒。
(9)遇有传染性标本,如麻风、结核等应放在所有标本切取完后再行检查,以免污染其他标本或造成传染,且取材后应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10)取材组织可以是新鲜的也可以是固定的,但对有些新鲜标本,如胃、肠、肺、甲状腺等组织松软的标本,不易作完整切面检查的需固定24h后,再行切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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