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皮炎(radiodermatitis)系各种类型的电离辐射所致皮肤、黏膜的炎症性损害。接触或应用放射线(X线、β射线、γ射线)外照射达到一定剂量时发生。
一、病因及发病机制
放射线(X线、β、γ射线)照射皮肤,通过DNA吸收辐射能引起表皮角质形成细胞的体细胞突变,最终导致细胞分化或凋亡。短时间内接受大剂量放射线或反复接受小剂量放射线使蓄积量过大均可引起本病。
二、临床表现
临床可见急性和慢性放射性皮炎。
1.急性放射性皮炎往往由于1次或多次接受大剂量辐射引起,表现为水肿性红斑、水疱、糜烂、渗液,严重者可伴全身症状如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出血及白细胞生成减少等,1~3个月可痊愈,留有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皮肤萎缩甚至坏死,形成溃疡。根据皮肤损害程度,分为三度:一度,受辐射皮肤经过短暂的潜伏期,出现界线清楚的红斑、水肿,自觉灼热与瘙痒。数日后红斑消退,出现色素沉着,皮肤干燥脱屑和暂时性脱毛。二度,由于放射剂量较大,致皮肤呈二度烧伤样损害。在较短时间内(3~4d)出现局部皮肤潮红、肿胀,可以发生水疱及大疱、糜烂渗液。自觉灼痛。继而皮损结痂和脱屑。常伴永久性脱毛及皮脂腺和汗腺功能障碍。愈后皮肤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脱失或沉着,可以形成瘢痕或萎缩。三度,放射剂量更大时,皮肤红肿,剧烈疼痛,迅速出现蓝紫色坏死,形成溃疡,伴有局部淋巴结肿大。溃疡较深,不易愈合。愈合后遗留萎缩性瘢痕、毛细血管扩张及色素脱失或沉着。损害严重时,可引起大血管闭塞,深及肌肉、骨骼,致使肢体发生干性坏死。
2.慢性放射性皮炎为多次小剂量放射线蓄积所致皮肤干燥、皲裂、萎缩、毛发脱落、甲增厚,晚期可引起坏死性溃疡或肿瘤,后者是由于DNA的非致死性突变所致基因突变所致,其发生率为12%~30%,潜伏期为4~40年,时间越长癌变率越高,最常见的为基底细胞癌,其次为鳞状细胞癌,此外尚有骨肉瘤、恶性黑素瘤、肉瘤等;坏死性溃疡可由放射线直接损伤,也可由慢性放射性损害加上环境因素共同作用所致,其特点为边缘明显、基底干燥、周围可见组织纤维化,溃疡深度不定,可穿透皮肤、肌肉甚至达到骨组织;自觉疼痛,往往难以自愈。
3.全身表现:放射性皮炎急性期可伴有程度不等的全身症状,尤以大面积二、三度者为著。主要表现为神经、消化及造血系统功能紊乱。患者出现头痛、头晕、精神委靡、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出血和白细胞减少较为常见。严重者可危及生命。
三、预防及治疗
从事放射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加强防护措施,定期体检;对于要接受放射线治疗的患者,应注意观察皮肤改变,尽早发现,并做出相应处理。
急性放射性皮炎治疗原则同急性期皮炎,以安抚、保护、收敛、抗炎为原则;慢性放射性皮炎则以油性乳剂为主,达到抗炎、滋润、保湿目的;可配合理疗等;坏死性溃疡以抗炎、控制感染、氦-氖激光照射为主,必要时可手术切除;癌前期病变应密切随防,可外用10%氟尿嘧啶霜;对已癌变者尽早手术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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