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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疹与皮炎

时间:2023-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术界对湿疹的概念及其分类存在不同看法,有的主张废弃“皮炎”这一名词,有的则主张废弃“湿疹”这一临床病名。不少人认为,湿疹和某些类型的皮炎具有类似的病理变化,可能湿疹患者最初表现为某种皮炎,特别是接触性皮炎,但久而久之长期反复搔抓刺激后皮疹表现为湿疹样。异位性皮炎,即特应性皮炎,有时也俗称为婴儿湿疹、奶癣等。异位性皮炎是明确伴有遗传因素的特殊的变态反应性皮肤病,和普通的湿疹并不一样。

很多读者在就诊时,往往被湿疹、皮炎、过敏性皮炎等等术语搞糊涂。其实,由于历史的原因,变态反应性皮肤病的命名、界定甚至诊断有一定的交叉乃至含混。学术界对湿疹的概念及其分类存在不同看法,有的主张废弃“皮炎”这一名词,有的则主张废弃“湿疹”这一临床病名。

皮炎,顾名思义,就是指“皮肤的炎症”,是一个十分广泛的皮肤病理学上的概念。临床上以红斑为主,兼有丘疹、斑丘疹,如果能够明确是因为某种体质的患者接触某种致敏物质后引起的,则称为接触性皮炎;如果是因为不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制剂,则称为激素依赖性皮炎;如果因为饮食不慎,或者水土不服,或者季节变化,有时临床医师笼统称为过敏性皮炎。

但是,湿疹是有特定含义的疾病。它在急性期有较强的渗出倾向,皮疹呈多样性,亚急性期表现为点状糜烂,慢性期则有局部浸润和肥厚。而一般的皮炎,则主要以红斑为主。不少人认为,湿疹和某些类型的皮炎具有类似的病理变化,可能湿疹患者最初表现为某种皮炎,特别是接触性皮炎,但久而久之长期反复搔抓刺激后皮疹表现为湿疹样。而原先某些病因不明的湿疹患者,因为随着医学的进步可能找到过敏原,从而可以划归接触性皮炎的范畴。但无论如何,湿疹和皮炎虽有不少共同点,但临床上也可以见到很多不同之处。一般接触性、过敏性皮炎在停止接触过敏原之后往往能较好痊愈,但湿疹却表现出迁延难愈,反复发作的特点。

异位性皮炎,即特应性皮炎,有时也俗称为婴儿湿疹、奶癣等。这一病名为1933年由瓦也斯(Wise)及苏兹伯格(Sulzberger)最早提出的。而“异位性”一词为柯卡(Coca)于1925年首先倡议,其含义是:患者或家族成员易罹患哮喘病、枯草热、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等疾病史;对异种蛋白过敏;病人血清中IgE值增高;患者血清中嗜酸性白细胞增多。异位性皮炎是明确伴有遗传因素的特殊的变态反应性皮肤病,和普通的湿疹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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