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市民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援助时,指挥中心会立即安排就近站点迅速出车,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出事地点,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但若因道路、地点、通讯等原因急救车无法快速到达时,人们最容易找到的车辆则是出租车。因此,的士司机就成了理想的急救培训对象。
红十字会的急救培训内容,主要是一些简单而实用的急救方法。比如: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现场心肺复苏等基本的急救技能。广大司机朋友,尤其是出租车司机经过培训后,在没有医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作为第一目击者,就可以在最早的时间内,运用急救方法对病人进行初级的救助。实践证明,在特殊情况下见义勇为的司机,尤其是出租车司机及车辆就起到了急救员和救护车的作用,司机参与急救是可行的,这不仅可以提高伤病员的抢救成功率,还可弥补部分急救医疗机构和急救车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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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参加急救培训
北京市政府举办“自救互救工程”,要求到2004年每150个市民中要有1人拿到红十字会颁发的急救员证书。
广州市红十字会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急救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全市16000辆出租车成为市区内“流动的救护车”。
青岛市共有10辆出租车加盟“120”进行试点,随时接受“120”指挥中心调度,“120”急救中心接到求助,可以通过出租公司的调度就近指派出租车前往抢救,出租车上备有氧气袋和急救药品,在接送病人途中可打开警灯,沿途畅通无阻。
从2004年3月27日始,为了减轻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在第一时间内正确、及时地抢救伤员,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各出租车公司共同举办“第一目击者现场急救培训班”,在每个周末分批免费培训出租车司机,提高他们的急救知识和水平,能在第一时间内较好地救治交通事故伤员,争取宝贵的抢救时间。培训活动将持续5个月,第一期计划培训1000人左右。
作为城市服务窗口的出租车参与急救是有其特殊性的。所谓出租车将成为“流动的120”,并不是说出租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救护车。其原因有二:第一,城市的士司机的主要职能是从事客运,虽然救死扶伤是每一个公民的美德,但真正救护车上应有很多设备,同时配备了相关医护人员,这些都不是一辆“出租车”能够做到的;让的士司机承担急救的责任似乎不太妥当。第二,“120”救护人命关天,如果真的需要司机履行这一职责,那么首先应有相应的法规来支持,规定责任和义务,否则万一救护出了差错,无法界定法律责任。
中国红十字会及公安、交通等15个部门早在2001年就发出文件,要求各级红十字会机构广泛深入开展急救知识培训工作。目前针对驾驶员进行的急救培训是初级救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其目的是要使广大司机朋友们在紧急情况下首先学会如何逃生、脱险和自救,并在第一时间对需要救助的伤病员、乘客进行紧急救护和合理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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