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服用的药物疗效不明显,当一种药物使用了一段时间后,没能达到应有的降压目标,这时并不是再加大此药的剂量,而应选择更换药物的策略。其次,在服用药物出现了无法忍受的不良反应,而且断定这种反应确实是该药引起的,就需要立即更换,否则会给患者带来其他不必要的损害。除此之外,就没有更换药物的理由了。
血压的稳定是我们治疗所追求的目的,如果血压得不到有效控制,会给心脏、血管增加压力,血压的忽高忽低会使血管受到更大的冲击,要使血压正常稳定,首先要使治疗用药保持稳定。药物在人体中的吸收、转换、代谢、发挥作用需要有个适应过程,这种适应过程的时间长短不完全一样,有的几个小时即可出现效果,有的则要几天或更长的时间。如果经常更换药物“试试看”的话,人体对药物的适应过程也会常处于一种不断“试试看”的反应中,因而很难发挥出稳定的药效。
判断一种降压药物的疗效主要是看它能否降压达标。不同年龄、不同类型的高血压可以选择不同作用机制的降压药,如果单用一种降压药能较好地控制血压,即实现降压达标,而又没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则可以长期使用;如果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如普利类药(普利类药)的咳嗽作用,即使降压效果良好,也难以耐受,则需换药;如果疗效下降,即单用一种药不能降压达标,但没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则可加用另一种类型的降压药联合使用,以增加疗效,实现降压达标;如果某种降压药疗效不显,又有明显的不良反应,则需换用另外的疗效理想的药物,单独或联合使用,以实现降压达标。当然,对于同一种类型或作用机制的降压药,可以“升级”或“降级”使用,但前提仍是保持降压达标,如普利类药制剂从卡托普利到贝那普利或培哚普利;或同一成分的不同剂型可以“升级”或“降级”使用,如硝苯地平缓释片或控释片。
其实,降低血压只是一种手段,真正的降压目的在于保护心、脑、肾和血管免受损害,获得降低血压的效果,并不在于药物的“新”与“老”,价格的“贵”与“廉”。只要有显著的降压疗效,没有明显的不良反应,价格上也能够承受就是适合自己的“好药”,应该坚持长期服用,没有必要经常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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