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高血压防治指南》指出,高危或极高危高血压患者,2级、3级(中、重度)高血压患者,可以将两类以上药物的联合应用作为起始治疗。尤其是老年高血压患者,以及伴有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的高血压患者,大都需要服用一种以上的降压药物才能达到目标血压。
对于大多数高血压患者来说,如果降压药中的单一药物治疗依旧无法控制血压,而药物剂量增加常伴随不良反应加重(如普利类药引起的咳嗽),患者往往难以忍受,这时依据不同类别降压药的降压机制上的协同作用,可以使得降压效果增大而不增加或较小增加不良反应,一般选择小剂量的两类或两类以上的降压药物联合应用以使得血压达标。目前联合用药已是控制血压的主流观念和方法了,所以不必担心是不是多种药物会产生更多的不良反应。但是切记:联合用药而不是同一种类的降压药重复用药,因为一来疗效不佳,二来不良反应风险增加。
联合用药的好处有两个:①可以大大提高达标率。引起高血压的机制很复杂,并不是简单的一条,假如单用一种药,只能针对当中某一个机制进行纠正,即使增加剂量也只是在这个机制上面。而联合用药就不一样,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还会有协同作用,1+1就不等于2,可能等于2.5或3。②不良反应降低,联合以后,每一种药的剂量都用得少了,不良反应明显降低。
哪些患者需要一开始就联合用药
(1)血压比较高的,即收缩压超过16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00毫米汞柱。
(2)根据高血压危险性的分层,高危和极高危的患者。
(3)降压的靶目标比较低的患者。一般人群的降压目标是140/90毫米汞柱,但是某些人还要更低一点,如有肾脏病的患者、心肌梗死以后的患者、脑卒中以后的患者,应该降到130/80毫米汞柱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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