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压一下降,立即停药:这种不正确的服药方法,即服药-停药-服药,结果也会导致血压出现升高-降低-升高,不仅达不到治疗效果,而且由于血压较大幅度的波动,将会引起心、脑、肾发生严重的并发症,如脑出血等。正确的做法是:服药后出现血压下降,可采用维持量,继续服药,或者在的指导下将药物进行调整,可以增减药物品种或服药剂量,而不应断然停药。
(2)长期服药而不定期复查血压:由于种种原因(如怕麻烦、出差、工作紧张等),不能做到定期测量血压,一味照原先的剂量服药,此即为“盲目治疗”,也会使得血压忽高忽低,或者出现不适感,并且易产生药物不良反应或耐药性。正确的做法是:如上所述,定期测量血压,按血压的高低与机体状况的变化决定用药种类和用药剂量。
(3)认为降压药服不服没多大差别:在高血压的病因中,除5%左右属于可通过手术等方法根治外,80%以上的患者均属于原发性高血压(即原因不十分明确的高血压)。经验证明,长期血压增高,即可招致心、脑、肾的损害,而将血压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却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可以减少和推迟器官的损害,延命,所以不可轻视降压治疗的作用。因此,正确的做法是:思想上认清降压的意义,积极控制高血压。
(4)不求医,自行购药治疗:目前,市面上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多达几十种,各有适应证和一定的不良反应,况且高血压的合理治疗,需根据全身情况选择最佳药物,这些均需在医生(有时需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自行购药服用,带有一定的盲目性,也是不安全的做法。正确的做法是:先经医生诊断,做必要的器械和化验检查,主要包括心、肝、肾等功能的测定,然后进行合理的治疗。
(5)自认为血压只是偏高,不值得治疗:一般来说,成人血压超过或等于140/90毫米汞柱以上,即可认为患有高血压。但部分早期高血压患者,血压处在上述的边缘状态,因此往往不被重视。事实说明,这种轻度高血压同样对机体产生危害,并会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正确的做法是:除密切观察病情的发展外,还应进行包括药物在内的综合性治疗,当然,选择何种药物治疗是值得推敲的。
(6)不根据具体情况,一味追求血压达到正常水平:60岁以上者均会有不同程度的动脉硬化(主要指心、脑、肾血管),为此偏高的血压有利于这些脏器的血液供应。如果不顾年龄及患者自己的内在情况,而一味要求降压到正常水平,势必影响上述脏器的功能,反而得不偿失。正确的做法是:根据自己的年龄、脏器的功能情况(主要是心、脑、肾血管),将血压降到适当的水平,特别是老年人,不可过度降低血压。
(7)忌快速降压:血压降得太快太低,使脑、心、肾的供血减少,可诱发心绞痛、肾衰竭、缺血性脑卒中等。因此服药时要严遵医嘱,不得擅自增加药量。
(8)忌不择时服药:高血压患者以每天上午9~11时,下午3~6时血压最高,午夜最低。因此,研究发现把传统的一天三次服药法,改为在血压自然波动的两个高峰期前半小时用药,以便更有效地控制血压升高。轻度高血压患者忌睡前服药;中、重度患者入睡前只能服白天用量的1/3,而且应在睡前3~4小时服。
(9)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血脂浓度是反映用药是否合理的重要程序。有人认为,若治疗6周未见血脂升高,说明所用降压药安全、合理、有效,可继续服用,否则就应改用其他药治疗。
(10)忌擅自乱用药物:降压药有许多种,作用和降压机制也不完全一样。有的降压药可能对这一类型高血压有效,有些降压药可能对另外类型高血压有效。降压类型不对路,降压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有时还误以为降压药不灵。所以,高血压患者的药物治疗,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11)忌随便改变治疗方案。不要轻易改变治疗方案。如需更换药物时,最好不要突然停药,尤其是普萘洛尔、美洛托尔等,更应缓慢停药,以免产生血压反跳。
(12)忌降压治疗不达“标”:血压越高,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也越高。2004年全国高血压普查结果表明,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率仅为6.1%。因此,实现降压达标是改善高血压患者预后的关键。一般高血压患者要求降至140/90毫米汞柱以下;老年人收缩压控制在130/80毫米汞柱以下;出现蛋白尿者,血压需要小于125/75毫米汞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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