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毒物进入机体产生损害的全身性疾病称中毒,引起中毒的物质称毒物。大量毒物短时间内经皮肤、黏膜、呼吸道、消化道等途径进入人体,迅速引起症状甚至危及生命,称为急性中毒。少量毒物,持续进入人体蓄积起来,并累积到一定量时所引起的中毒,称为慢性中毒。急性中毒是临床常见的急症,其特点是病情急、变化快、症状重,必须尽快做出诊断与急救处理。
重点提示
1.掌握急性中毒的概念。
2.区别中毒、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3个概念。
(一)病因
1.职业性中毒 在生产过程中,有些原料、辅料、中间产物、成品是有毒的,如不注意劳动保护,与毒物密切接触则可发生中毒。在保管、使用、运输方面,如不遵守安全防护制度,也可发生中毒。
2.生活性中毒 误食、意外接触有毒物质、用药过量、自杀或谋杀等情况下,过量毒物进入人体都可引起中毒。
(二)毒物的吸收、代谢和排出
1.毒物的吸收 毒物可经过呼吸道、消化道、皮肤黏膜等途径进入人体。在工农业生产中,毒物主要以烟、粉尘、雾、蒸气、气体的形态由呼吸道吸入。生活性中毒,毒物多经口摄入,由胃肠道吸收,引起中毒。
2.毒物的代谢 毒物吸收后进入血液,分布于全身,主要在肝脏通过氧化、还原、水解、结合等作用进行代谢。多数毒物经代谢后毒性降低,但也有少数毒物经代谢后毒性反而增强,如对硫磷(1605)氧化成对氧磷,其毒性比原毒物增加数倍。
3.毒物的排出 多数毒物经肾脏从尿中排出,还可经汗腺、唾液、乳汁、呼吸道、消化道、皮肤等排出。
(三)中毒机制
根据毒物种类不同,作用不一,中毒机制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局部刺激、腐蚀作用 强酸、强碱可吸收组织中的水分,并与蛋白质或脂肪结合,使细胞变性、坏死。
2.缺氧损害 氯气吸入后可引起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或肺水肿等,破坏呼吸功能,引起呼吸道阻塞,造成窒息性缺氧。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结合为碳氧血红蛋白造成严重组织缺氧,尤其是脑缺氧。吸入氰化物后,可抑制细胞氧化酶功能,导致组织缺氧。
3.麻醉作用 有机溶剂(如苯、汽油、煤油等)和吸入性麻醉药(如乙醚)有强嗜脂性,脑组织和细胞膜脂类含量高,该类物质可蓄积于脑细胞膜而抑制脑功能。
4.抑制酶的活力 有机磷杀虫药抑制胆碱酯酶、氰化物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重金属抑制含巯基酶等,通过破坏细胞内酶系统的作用而引起中毒。
5.干扰细胞膜及细胞器的生理功能 如四氯化碳在体内产生自由基,它可使细胞膜中的脂肪酸产生过氧化,使线粒体、内质网变性,导致细胞死亡。
6.受体竞争 如阿托品阻断胆碱能受体。
(四)病情评估
1.临床表现
(1)皮肤黏膜症状:①皮肤及口腔黏膜灼伤,见于强酸、强碱、来苏儿等腐蚀性毒物灼伤。硝酸灼伤使皮肤黏膜痂皮呈黄色,盐酸灼伤使皮肤黏膜痂皮呈棕色,硫酸灼伤使皮肤黏膜痂皮呈黑色。②发绀,见于麻醉药、有机溶剂、刺激性气体、亚硝酸盐等中毒。③黄疸,见于四氯化碳、毒蕈、鱼胆等中毒,可损害肝脏而致黄疸。④出汗,见于有机磷杀虫药、降糖药、胰岛素等中毒。⑤水疱,见于普鲁卡因、松节油、水合氯醛等中毒。⑥樱桃红色,见于一氧化碳、氰化物等中毒。
(2)眼症状:①瞳孔扩大,见于阿托品、氰化物等中毒。②瞳孔缩小,见于有机磷杀虫药、吗啡、巴比妥类等中毒。③视神经炎,见于甲醇中毒。
(3)神经系统症状:①昏迷,是急性中毒的常见症状。见于麻醉药、镇静催眠药、窒息性气体等中毒。②惊厥,见于有机磷杀虫药、樟脑、异烟肼等中毒。③肌纤维颤动,见于有机磷杀虫药、氨基甲酸酯杀虫药等中毒。④谵妄,见于阿托品、乙醇、抗组胺药等中毒。⑤瘫痪,见于一氧化碳、蛇毒等中毒。⑥精神失常,见于一氧化碳、有机溶剂、阿托品、乙醇等中毒。
(4)呼吸系统症状:①呼吸气味。氰化物中毒有苦杏仁味,有机磷杀虫药中毒有大蒜味,苯酚、来苏儿中毒有苯酚味。②呼吸加快。水杨酸类、甲醇等中毒可兴奋呼吸中枢,使呼吸加快。③呼吸减慢,见于催眠药、吗啡等中毒。④肺水肿,见于刺激性气体(如氨气、氯气)、有机磷杀虫药、磷化锌、百草枯等中毒。
(5)循环系统症状:①心律失常,见于洋地黄、奎尼丁、氨茶碱等中毒。②休克,见于剧烈的吐泻、强酸、强碱、三氧化二砷、巴比妥类等中毒。③心搏骤停,见于洋地黄、奎尼丁、吐根碱、窒息性毒物等中毒。④心肌损害,见于吐根碱、锑、砷等中毒。
(6)泌尿系统症状:主要是急性肾衰竭,中毒后肾小管受损,出现少尿、无尿,见于3种情况:①肾小管坏死,见于汞、四氯化碳、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毒蕈、蛇毒、生鱼胆等中毒。②肾缺血,引起休克的毒物可致肾缺血,见于有机磷杀虫药、毒鼠强等中毒。③肾小管堵塞,砷化氢中毒可引起血管内溶血,游离血红蛋白由尿排出时可堵塞肾小管,磺胺结晶也可堵塞肾小管。
(7)血液系统症状:①出血,见于阿司匹林、水杨酸类、氯霉素、抗癌药等中毒。②白细胞减少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见于氯霉素、抗癌药、阿司匹林、苯等中毒。③溶血性贫血,见于砷化氢、苯胺、硝基苯等中毒,严重者可发生溶血性黄疸、血红蛋白尿和急性肾衰竭。
(8)发热:见于抗胆碱药、二硝基酚、棉酚等中毒。
2.辅助检查
(1)毒物鉴定:将呕吐物、洗胃液、尿、粪便、血液等进行毒物分析,尽快明确诊断。
(2)其他检查:根据病情需要做血液生化,血气分析,肝、肾功能,脑脊液,X线,心电图,脑电图等检查。
(五)救治与护理
1.立即终止接触毒物 毒物由呼吸道侵入时,应立即将患者撤离中毒现场,转移至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由皮肤黏膜侵入时,立即脱去污染衣物,清洗接触部位的皮肤;毒物溅入眼内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2.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
(1)催吐:患者神志清且能合作时,此法简便易行。让患者饮温水300~500ml,然后用手指或压舌板刺激咽后壁或舌根部诱发呕吐,如此反复进行,直至吐出液澄清无味为止;也可用药物,如吐根糖浆,阿朴吗啡等催吐。
(2)洗胃:服毒后6h内均应洗胃。洗胃时应根据中毒物质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洗胃液(表7-1)。洗胃液的温度为25~38℃。下列情况即使超过6h,仍应考虑洗胃。①毒物量大。②胃排空慢(如有机磷杀虫药中毒)。③毒物颗粒小,易嵌入黏膜皱襞内(如砷中毒)。④酚类或有肠衣的药片。
重点提示
表7-1 常见洗胃液的选择
1.洗胃的原则:先出后入、快进快出、出入平衡。
2.洗胃液的选择要根据中毒物质的不同正确选择。
(3)导泻:洗胃后口服或由胃管内注入泻药,清除肠道内毒物。常用泻药有50%硫酸镁溶液40~50ml或25%硫酸钠溶液30~60ml,一般不用油类泻药,以免促进脂溶性毒物吸收。由于镁离子吸收过多,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故肾功能不全或昏迷患者不用硫酸镁导泻。
(4)灌肠:适用于口服中毒超过6h、导泻无效者及抑制肠蠕动的药物(如巴比妥类、颠茄类、阿片类)中毒。首次用1%的肥皂水,以后用生理盐水,进行反复多次灌肠,直至排出液清洁无粪质为止。
3.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
(1)利尿:很多毒物可由肾脏排泄,加速利尿可促进毒物排出,一般使用5%葡萄糖盐水。在输液的基础上给予利尿药,如呋塞米、甘露醇等。通过改变尿pH也可促使毒物由尿排出,如用碳酸氢钠碱化尿液可以增加弱酸性化合物(如苯巴比妥、水杨酸类)的排出。
(2)吸氧:一氧化碳中毒时,吸氧可促进碳氧血红蛋白解离,加速一氧化碳排出。
(3)透析疗法:包括腹膜透析、血液透析、血液灌流等方法,对镇静催眠药、抗生素、生物碱等中毒有效。一般在中毒后12h内进行效果较好。
(4)血液或血浆置换:将人体内含有毒素或毒物的血液或血浆分离出来弃掉,补充正常的血液或血浆。此法适用于血液透析或血液灌流无效者。
4.解毒药的应用 解毒药分为特效解毒药和一般解毒药两类。
(1)特效解毒药:①金属的解毒药。依地酸二钠钙主要用于治疗铅中毒。二巯基丙醇治疗砷、汞、金、锑等中毒,有严重肝病者慎用。②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解毒药。亚甲蓝(美蓝)可使高铁血红蛋白还原为正常血红蛋白,用于治疗亚硝酸盐、苯胺、硝基苯等中毒。③氰化物的解毒药。常用亚硝酸钠或硫代硫酸钠解毒。④有机磷杀虫药的解毒药。常用阿托品、解磷定、氯磷定等解毒。
(2)一般解毒药:①保护剂。吞服腐蚀性毒物后,为了保护胃肠黏膜,可服用牛奶、蛋清、米汤、豆浆等。②溶剂。饮入脂溶性毒物,如汽油、煤油等有机溶剂时,可先口服液状石蜡150~200ml,使其溶解而不被吸收,然后进行洗胃。③吸附剂。活性炭是强有力的吸附剂,为广谱解毒剂,一般用20~30g加水200ml,由胃管注入。④氧化药。高锰酸钾溶液为强氧化剂,用于巴比妥类、阿片类、吗啡、磷等中毒。⑤中和药。吞服强酸时可采用弱碱,如镁乳、氢氧化铝凝胶等中和;吞服强碱时采用弱酸,如食醋、果汁等中和。⑥沉淀药。主要作用是与毒物结合,形成沉淀物,使毒性减弱,并延缓其吸收。乳酸钙与氟化物或草酸盐作用,生成氟化钙或草酸钙沉淀。
5.护理
(1)密切观察患者神志及生命体征的变化,详细观察并记录出入量,观察呕吐物及排泄物的性状,必要时送检。
(2)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给予氧气吸入,必要时气管插管。
(3)中毒患者常有心搏骤停,需行心肺复苏术,复苏后应进行心电监护,以便早期发现心脏损害,及时进行处理。
(4)维持水及电解质平衡,急性中毒者常易出现水、电解质失衡,护理人员应密切观察病情,及时给予补充适量的电解质,可防治水电解质紊乱。
(5)病情许可时,尽量鼓励患者进食,急性中毒患者饮食应给予高蛋白、高糖类、富含维生素的无渣饮食;腐蚀性毒物中毒者应早期给予乳类等流质饮食。
(6)做好皮肤护理,防止压疮发生;为避免静脉血栓形成及肌肉僵直,要经常为患者做被动运动;如有皮肤溃疡及破损应及时处理,预防感染。
(7)吞服腐蚀性毒物者应特别注意口腔护理,密切观察口腔黏膜的变化。
(8)洗胃时应注意洗胃液的温度,同时注意肢体保暖;高热者可采用物理降温;尿潴留者诱导排尿,必要时行导尿术,按其护理常规进行护理。
(9)对服毒自杀转危为安者应做好心理护理,提供情感上的支持,同时亦应做好家属及其他亲人的工作,以消除患者的后顾之忧;清醒患者不可独居一室,室内的锐利器械均需严格保管,以防再次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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