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目的
建立、使用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把健康档案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二)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的目标与意义
1.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卫生部2009年起在全国各省县(市、区)乡镇(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档案收集工作。按照卫生部工作目标,到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统一、科学、规范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意义
(1)社区卫生资料的基本来源:完整的健康档案全面记录了居民健康状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健康信息,还包括有关社区卫生机构、卫生人力等社区资源的信息,从而为社区诊断、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计划提供基础资料。通过建立个人、家庭和社区健康档案,能够详细了解和掌握社区居民健康的基本状况、社区家庭卫生问题和卫生资源资料。
(2)掌握居民健康状况的基本工具:全科医生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必须充分了解居民个人和家庭的背景资料,才能正确理解和鉴定居民或病人所提出的问题,为社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和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系统完整的健康档案可为全科医生提供患者全面的基础资料,是全科医生全面了解病人个体及其家庭问题、作出正确临床决策的重要基础。
(3)全科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参考资料:健康档案是对社区居民以问题为中心的健康记录,具有连续性、逻辑性,为前瞻性研究居民健康状况、探讨危险因素提供了理想的资料,也有利于培养医学生的临床思维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4)考核全科医生技术水平的主要标准:健康档案以问题为中心,强调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是评价全科医生处理各种医疗问题的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工具之一。
(5)全科医疗服务的客观法律依据:社区居民健康档案记录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可作为基层全科医疗服务领域内重要的医疗法律文书,为处理医疗纠纷和制定社区卫生工作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6)为科学、规范地收集居民健康信息,分析社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其行为危险因素的变化动态,掌握居民慢性病发病情况及其影响因素,为开展三级预防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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