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们首先要提出一个问题:推拿手法的刺激力度是越重越好吗?
回答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回答了推拿的方法问题。清代成书的《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说得好:“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为法也。”因此,严格地讲,不讲究技巧的简单用力动作是不能称为手法的。也就是说,推拿治病主要是靠手法技术的运用,而不是用粗暴的蛮力。当前似乎有一种倾向,认为推拿治病只要有力气就行,甚至认为力气越大越好,在治疗时一味用力,动作生硬粗暴,强拉硬扳,不讲究手法技巧,常常把病人搞得苦不堪言,病人越大喊大叫,医生就越兴奋。对于这种情况,在理论上是片面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从某些方面说是缺乏医德的表现。
这里必须说明,强调手法技巧,并不是说在手法操作时不需用力,更不是否定“力”的作用,而是强调力的运用必须与手法技巧完美地揉合在一起。
临床实践证明,突然而猛力的手法,不仅常带有一定的危险性,而且也是不舒服的,病人往往难以忍受,并产生恐惧感。所以,突然而猛力的手法,仅在必要的、有限的范围内使用。而缓和、柔稳的手法,不仅不会产生危险性,而且还给人一种舒适的感受,病人乐于接受,也有一种安全感。所以,推拿医生如被患者称为“蒙古医生”是可悲的,也是可怕的。
事实上,足部反射区推拿力度的大小是取得疗效的重要因素,力度过小则无效果。反之,过大则无法忍受,所以要适度、均匀。所谓适度,是指以推拿处有酸痛舒适感,即“得气”为原则,这要根据患者对痛觉的敏感程度、病情、反射区的部位适当掌握,以患者能承受为度。掌握分寸不容易,需要在实践中慢慢体会。推拿所谓均匀,是指推拿力量要渐渐渗入,缓缓抬起,并有一定的节奏,不可忽快忽慢,时轻时重。快节奏的推拿一般适用于急、重症和疼痛严重的疾病,慢节奏的推拿主要适用于慢性疾病。
足部推拿治病保健作用的机制就是以对反射区的良性刺激,而达到调整组织器官生理功能的作用,使体内产生自愈力。所以对多数反射区来说刺激强一点,痛感重一点,效果就较好,不痛则无效果。对骨骼系统的疾病治疗,必须用强刺激才能取得明显效果,而严重心脏病患者的心脏反射区、肝脏病患者的肝脏反射区以及淋巴和坐骨神经反射区,力度就应减弱,推拿处只要有轻微痛感就可以了。
推拿有补泻2种手法,按照“实者泻之,虚者补之”的原则,对实证、体质较好的患者,力度可适当加大,采用强刺激手法;而对心脏病等虚证及老年人、儿童、女性和重病体弱者则用弱刺激手法,延长疗程,使患者的内部功能逐渐恢复。还有,对敏感性强的反射区力量不能过大,而对那些敏感性弱的反射区应适当加大力度。总之,要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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