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析和综合 分析是在思维中把经验材料、研究对象分解成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各个层次,或把复杂的过程分解成为若干阶段,然后分别进行考察的一种逻辑方法。例如,在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研究中把人体分成运动、呼吸、循环等系统,然后分别研究各个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综合是在分析过程中把被分解了的事物的某些部分统一起来,建立它们的联系,并作为统一整体加以认识。
分析和综合是互相联系的。开始分析时,研究者已经对作为一个整体的研究对象有了某些想象,这样我们看到,分析从研究的开始就同综合一起进行了。在得到研究对象某些部分的最初分析结果后,研究者就可以总结它们,即进行综合。
2.归纳法和演绎法 归纳法就是从个别、特殊对象的知识概括得出一般性知识的方法,也就是从个别中认识一般的方法,例如,人们通过对一个三角形的内角和都是180°的事实,归纳得出“凡三角形的内角和都是180°的结论”。归纳法包括有完全归纳法、不完全归纳法和探求因果关系法。演绎法是从一般到个别,由普遍到特殊的一种推理方法。主要逻辑特征是前提蕴涵结论,具有解释、论证的功能,也有助于认识发现的作用。它与归纳的思维活动方向是相反的,从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系来看,归纳法前提与结论之间存在或然性联系,而演绎法在原理正确的情况下,前提和结论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3.类比法和模型法 类比法是根据一些事物和现象与其他事物和现象具有相似之处,从而得到这些事物和现象的知识。类比法由于它的直观性,被广泛应用。
模型法用专门的相似物、模型来代替被研究的事物、现象,并对其进行研究。
此外,科研的普遍方法还有抽象化、具体化、比较、分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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