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们对客观世界认识程度的不同,因而对病因与疾病关系就有不同的认识。关于致病因素导致人体发病的机制是十分复杂的,有单一病因引起一种疾病,一种病因引起多种疾病,多种因素引起一种疾病,几种因素联合作用引起某一种疾病等。
(一)单一病因说
单一病因说产生于19世纪生物医学时代,主要是对传染病因果关系的认识与解释。认为某一种疾病均由特定的病原微生物所引起。如痢疾杆菌导致细菌性痢疾,霍乱弧菌引起霍乱。较有代表性的是Koch提出的推断病因的4条假说。这种单一病因学说对于推动当时病因的研究及传染病的控制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并不能对复杂的病因效应做出完全解释。一种病因可引起多种疾病,例如,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既可引起猩红热,也可引起急性风湿热,球性肾炎等。这就产生了一因多果的因果联系模式。
(二)多病因说
1880年,德国慕尼黑的Von pettenkoffer用霍乱弧菌作自身试验时,亲自口服了一杯新鲜的霍乱菌混悬液,但未感染霍乱。说明只有细菌这一条件时,受感染的人不一定都发病,而是在有其他条件共同存在时,才引起疾病的发生。这就导致对疾病多因性的认识。在对慢性病的观察中进一步得到证实,例如,对冠心病的研究发现,高血压、高胆固醇血症、心动过缓都是其重要的致病因素;吸烟是肺癌的病因,但并非所有吸烟者均发生肺癌。这些现象使人们相信,疾病的发生并非单一因素所决定,而常常是由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疾病的多因性表现为如下几种形式。
1.病因协同作用 例如,吸烟、接触石棉均是导致肺癌的原因,但石棉工人吸烟者肺癌的发病率远高于二者引起肺癌发生率之和,表现为吸烟与接触石棉协同致病。
2.几种因素同时具备才产生疾病反应 例如,破伤风只有在机体缺乏免疫力、发生创伤、被土壤污染同时存在时才可发生。
3.因果关联引起某一疾病 例如,乙肝病毒等因素引起乙型肝炎,乙型肝炎又引起肝癌。乙型肝炎既是疾病,又是病因,因果关联,呈链状形式。
(三)多因多果说
一种疾病的发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绝大多数致病因素并非特异地与一种疾病联系,而是与多种疾病有联系,即多种病因与多个疾病相关联,例如,缺乏体育活动、高脂膳食、吸烟、饮酒等多种因素,可引起高血压、心肌梗死、大肠癌等多种疾病。多个病因在多种疾病中,可以是完全共同的,也可以是部分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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