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是否有传染性这个问题听起来有些耸人听闻,但并非胡乱推测。提出此问题的人大多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疑虑。
第一,在同一家庭中虽然家庭成员间并无血缘关系(如夫妻),但都得了恶性肿瘤,而且是同一种恶性肿瘤。
第二,既然迄今所知恶性肿瘤是由化学致癌物、放射线以及某些病毒三大致癌因子引起的,那病毒不就可以如流感那样传染给别人吗?这样的想法有道理吗?
某些恶性肿瘤具有家族遗传性,这一点已经众所周知,比如乳腺癌,如果其母亲或姐姐为乳腺癌患者,则她发生乳腺癌的概率是一般女性的3倍,近年来科学家们已经发现这与她们细胞中的遗传物质都存在某种可传递的致癌基因有关。但是怎样解释家庭成员没有血缘关系而患同一种恶性肿瘤呢?一种情况是患同一种恶性肿瘤者常常是与他们接触同一种致癌因素有关的。曾有报道,岳父与女婿都患上了肺癌,调查后得知女婿接替了丈人的工作,在某矿区从事矿下作业,而该矿的氡及其气体的浓度过高,由于他们都长期暴露于这类放射性物质之下,因此引起了肺癌。此外,翁婿两人又都是吸烟者,这无疑是雪上加霜,促使了恶性肿瘤的形成。
还有这样的病例,夫妻都因肝癌而去世,追查病史得知,原来他们都患有多年的乙型肝炎。众所周知,乙型肝炎是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该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其他体液传播,其中包括唾液、精液以及阴道分泌物等。乙型肝炎长期不愈可引起肝硬化,少数患者最终会发展成肝癌。
更应令人警惕的是不论男女,若有多个性伴者均有可能给对方带来患某种恶性肿瘤的风险。譬如男性第一任妻子患子宫颈癌,则其第二任妻子患宫颈癌的风险较一般妇女高出3~4倍。科学家们认为这与男性射出的精液中可能存在某种病毒或致癌物有关,从而使第二任妻子受到了感染。
综上所述,科学家们对恶性肿瘤有无传染性的回答是:恶性肿瘤本身并不直接具有传染性,因为癌细胞不释放传染因子。然而,如艾滋病患者的血液中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因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转变为肝癌者,也难绝对保证他们的细胞不会释放出乙肝病毒;至于有多个性伴者,传染HIV以及与子宫颈癌相关的病毒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因此,为预防这类病毒感染及相关的恶性肿瘤,人们应有清楚的认识。同时对这类恶性肿瘤患者的分泌物如痰液、血液、粪便还应予以消毒处理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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