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最早产在南美洲,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才将烟草流传到世界各地。多数人认为烟草传入我国始于明代万历年间(1573年-1620年)。记载说,因烟吸之可以醉人,故当时称为干酒。烟草最初作为药物被收入明末一些本草著作中,认为吸烟“能御霜露风雨之寒”。以后,一些医学家在反复实践过程中认识到烟草的危害性。清初医学家张璐在《本草逢原》中就提出烟草有害的疑问:“岂知毒草之气熏灼脏腑,游行经络,能无壮火散气之虑乎?”乾隆年间,吴澄在《不居集》中明确指出:吸烟能灼脏腑损人寿,必须戒烟。“今时之烟,为患更甚于酒。酒虽沉湎,不能携瓶随身,啜食不歇,而烟则终日熏灼,无分昼夜,无分富贵贫贱,男女老幼,皆有烟其随身,频频喷吸。……若无病之人,亦频频熏灼,津涸液枯,暗损天年,亦相习成风,举世皆然,殊不觉耳。所以虚损之人最宜戒此。”同时他还告诫人们烟酒“二物并行,贪嗜无厌,脏腑何不为之焦坏乎?养生者当细思之。”吴澄对吸烟危害健康有如此认识,在当时来说,是难能可贵的。
我国官方颁布的禁烟令最早见于明崇祯年间。1639年,崇祯帝上谕严禁吸烟,违者处死。次年,有一会试举人,指使其仆人携烟进京,被禁卫军查获,第二天,这个仆人就被押至西市斩首示众。1643年,崇祯再度颁布禁烟令,规定民间私种烟者,要流放到不毛之地去服苦役。然而,崇祯禁烟并未讲明吸烟的危害。有人说他出于“吃烟”与“吃燕”谐音,北京是燕地,吃烟意味着京都“燕”的陷落,认为兆头不好,故下令禁烟。禁烟令既然不能以理服人,当然也就禁而不止了。后来,蓟辽总督洪承畴以“辽东戌卒,嗜此若命”为由奏请崇祯,吸烟禁令得以解除。至清代,吸烟之风又广为蔓延,竟然到了“三尺童子,莫不食烟”的境地,到处可见“含长烟管而点火吸之”的烟民。康熙皇帝见之甚感不安,他决心遏制这股歪风。他列举了吸烟的种种害处,警告世人;“世间最可恶的是吃烟,烟最能耗人精气,不光我不吃,前朝皇帝也是不吃的”。他还下令戒烟从大臣们开始,规定不准带烟具上朝;继而传旨全国戒烟,于是全国吸烟之风到了收敛。在禁烟史上应该承认康熙的这一历史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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