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后,内务人民委员会设立卫生局,统管全苏区卫生工作,军委会军医处统管全军卫生工作。由于对卫生工作实施统一领导,有了广泛开展防病工作及卫生宣传的组织基础,从而使卫生防病与卫生宣传工作由局部的、个别的状态,走向统一领导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图2-8 这是当年麻城乘马地区流行的红军纪律歌,歌词中包涵讲卫生的内容
引自:《新中国预防医学历史经验》注:《红军纪律歌》
红军纪律最严明,行动听命令,不得乱胡行。打土豪,分田地,要归公,买卖要公平。工农的东西,不可拿分文。讲话要和气,开口不骂人。无产阶级,劳苦群众,个个尽相亲。出发与宿营,样样要记清。上门板、捆铺草,房子扫干净。借物要送还,损失要赔银。便溺找厕所,不搜俘虏身。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大家照此行。
1932年1月13日《红色中华》报发表项英署名社论:《大家起来做好防疫卫生运动》(图2-9)。该文阐述了防疫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开展卫生运动的基本方法,号召各级政府、各个团体都要积极领导群众开展卫生运动。卫生机关要研究防疫方法,开展卫生宣传,指导卫生运动的开展。这是大规模开展卫生运动的第一个“动员令”,我国苏区历史上群众性的卫生防病运动从此开始。
1932年3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发布第二号训令。训令中说:“现在江西富田及闽西地区已发生传染病,对于工农群众的健康和生命有莫大的危害”“临时中央政府特为此事颁发了一个暂行防疫条例,拟定许多防疫办法”“各级政府要领导工农群众来推行这一条例,尤其是向广大群众做好宣传教育”。训令中还提出要动员工农群众积极投身防疫卫生运动。这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关于开展卫生运动的第一个法令性文件。
训令还公布了《苏维埃区域暂行防疫条例》,《条例》一共八条。第八条规定各级政府及红军卫生机关要经常地、广泛地在群众中开展卫生宣传活动。
1932年9月,红军第一方面军召开第三次卫生会议,详细讨论了红军部队的卫生防疫工作,通过了卫生决议案。决议共分四章。
第三章为卫生宣传,共有六项内容:第一项,组织卫生委员会;第二项,文字宣传;第三项,口头宣传;第四项,事例宣传;第五项,卫生检查及竞赛;第六项,时疫发生时加紧宣传或防疫工作。第四章为附则,规定本决议案于1932年9月20日在方面军、军区会议通过后即时生效,各级红军卫生机关要将执行情况呈报中央委员会总军医处。
1933年1月31日,人民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常委会做出决议,为保障工农群众的健康,责成内务部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防疫卫生运动。同年5月,内务人民委员会颁布《卫生运动纲要》,对开展卫生运动作了更为深刻、具体的规定。《纲要》分五大部分:第四部分是宣传群众怎样讲卫生,将卫生宣传列为《纲要》的重要内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