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脑复苏是针对呼吸循环骤停的病人所采取的最初抢救方法。其目标是:恢复自主呼吸;恢复有效心搏与有效循环;恢复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使神志恢复至病前水平。完整的CPCR包括基础生命支持(BLS)、进一步生命支持(ALS)和延续生命支持(PLS)三部分。
一、基础生命支持
基础生命支持又称初步生命急救或现场急救,是复苏的关键。包括A,B,C,D。
(一)判断意识,开放气道(A)
1.判断病人有无意识,轻拍并呼叫病人,无反应者,用手指掐人中穴、合谷穴约5s,如仍无反应可判为意识丧失。
2.开放气道,保障呼吸道通畅,是进行人工呼吸的首要步骤。将病人仰卧于硬平面,保护颈部,松解衣领及裤带,挖出口中污物及呕吐物,取出假牙,然后按以下方法开放气道。
(1)仰头抬颈法:病人平卧,一手放于病人颈后将颈部上抬,另一手置于病人前额,向后压使病人头后仰,颈部抬起。此种手法禁用于头颈部外伤者,以避免进一步损伤脊髓。
(2)仰面抬颏:病人平卧,一手置于病人前额,向后加压以使其头后仰,另一手第2及第3指放在靠近颏部下颌骨的下方,将颏上抬,使病人牙齿几乎闭合。此法解除舌后坠阻塞的效果最好。
(3)托颌手法:病人平卧,用两手同时将左右下颌骨托起,一面使其头后仰,一面将下颌骨前移。适用于有头颈部外伤者。
3.判断呼吸
(1)看:看病人胸部或上腹部有无起伏(呼吸运动)。
(2)听:听病人口、鼻有无呼吸的气流声。
(3)感觉:用面颊感觉有无气流的吹拂感。
(二)人工呼吸(B)
1.保持呼吸道通畅和病人口部张开。
2.术者用放在病人额部手的拇指和示指(食指)将鼻孔闭紧,防止吹入的气体从鼻孔漏出,深吸气后紧贴病人口唇,口对口将气吹入2次,每次吹气2s。
3.2005年CPR推荐吹气方式
(1)给予2次紧急吹气,每次吹气超过1s。
(2)在CPR过程中,各种通气方式均推荐持续1s,以使患者胸部起伏。
(3)人工呼吸前,正常吸气即可,无需深吸气。
(4)给予有效潮气量,推荐潮气量500~600ml(6~7ml/kg),使患者出现看得见的胸部起伏为标准。
(5)避免快速或者用力吹气,过度通气会影响回心血量。
(6)当进一步气道干预(如气道内插管)后,2人进行CPR的吹气频率定为8~10/min,不需要考虑通气与按压同步。通气时胸部按压不需要暂停。
(7)第1次人工呼吸未能使胸廓起伏,再次开放气道后给予第2次通气。
(8)在徒手心肺复苏的同时应积极给予面罩给氧或气管插管以获得足够的氧气供应。另外,气管插管还可提供一条给药途径,尤其在静脉通路未建立时尤为重要。
(三)建立人工循环(C)
1.按压部位:胸骨上2/3与下1/3交界处。
2.用右手示指和中指确定病人近侧肋弓下缘,然后以肋弓下缘上移至两侧肋弓交点处的胸骨下切迹,将示指及中指两横指放在胸骨下切迹上方,左手的掌根部紧贴示指上方放置,再将右手掌根放于另一手背上,两手手指交叉抬起,使手指脱离胸壁。术者需双臂绷直,双肩在病人胸骨正上方,垂直向下用力按压。按压时利用上半身体重和肩、臂肌肉力量,按压频率成人100/min。按压应平稳、有节律地进行,不能间断,按压下陷深度成人以3.5~5cm为宜。每按压15次吹气2口,小儿每按压5次吹气1口,新生儿每按压3次吹气1口。
3.当无法做口对口呼吸时,也要坚持做胸外按压。
4.胸外按压前可以做胸前叩击1次:手半握拳,在20~25cm高度向胸骨中下1/3交界处捶击。
5.8岁以下的儿童可用单手掌根按压,1岁以下的婴儿可用环抱按压法,以2~3手指在双乳头连线与胸骨正中线交点下横指处下压2cm,频率为120/min。
二、进一步生命支持(ACLS)
进一步生命支持主要在BLS基础上应用辅助设备及特殊技术建立和维持有效的通气和血液循环,改善并保持心肺功能及治疗原发疾病等。包括D,E,F,G。
(一)药物治疗(D)
1.给药途径
(1)静脉内给药,为首选给药途径,以近心端大静脉穿刺给药为宜。
(2)气管滴入法,亦可快速有效地吸收,因气管插管比开放静脉快。早期可将必要的药物适当稀释至10ml左右,从气管导管内用力推注,并施以正压通气,以便药物弥散到两侧支气管。其吸收速度与静脉给药相似,而维持作用时间是静脉给药的2~5倍。但药物可被分泌物稀释或因局部黏膜血循环量不足而影响吸收,故需用的剂量较大。
(3)心内给药,因其有许多缺点,如在用药时需中断CPR,还可引发气胸、血胸、心肌或冠状动脉损伤、心包积液等并发症,故目前临床上应用较少,仅在开胸按压或其他途径无法建立时才使用。
2.常用药物 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
(二)心电监护(E)
1.及时发现和识别心律失常,判断药物治疗的效果。
2.可及时发现和识别电解质的变化。
3.可及时发现心肌缺血或心肌梗死的动态变化。
4.可观察心脏临时或永久起搏器感知功能,以免发生意外。
(三)建立有效通气(F)
建立有效通气应熟练掌握气囊,面罩给氧法,可代替直接口对口呼吸,每次400~600ml(6~7ml/kg)。有条件时应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后必须确认已插入正确位置。插管后每按压5次通气1次,或应用呼吸机控制性机械通气(CMV,16~18/min,潮气量450~600ml)。也可选用气管插管(ETT)以外的人工气道,如食管气道混合管(ETC)、喉罩气道(LMA)及可充气的口咽气道(COPA)。
(四)建立用药(静脉)通路(G)
尽早使用药物首选近心部位外周静脉如前臂或肘部静脉,必要时可开放中心静脉。已做气管插管的病人可经气管内给药(药量为静脉用量的2~2.5倍,以10ml生理盐水或蒸馏水稀释后快速注入)。心内注射仅在以上各种方法都失败后或开胸心脏按压时才考虑应用,现多已不用。
(五)开胸心肺复苏术(OCCPR)的应用
指征为有胸外按压禁忌证或行正规闭胸心肺复苏术20min无效。于气管插管控制呼吸下,消毒后在第Ⅳ~Ⅴ肋间胸骨左缘旁2.5cm至腋前线切口,切开心包,使心室位于术者掌心,以示指、中指、无名指与大鱼际间对挤,禁用指尖;按压幅度以两壁相碰为限,禁止过大力挤压;频率60~80/min为宜。并可于心内注射肾上腺素等α受体兴奋药及择机心脏直接除颤,能量首选10J(焦耳),如无效可递增至40J。
三、延续性生命支持(PLS)
延续性生命支持重点是脑保护、脑复苏及复苏后疾病的防治。
(一)稳定呼吸、循环功能(H)
监测呼吸深度、节律、稳定性,预防急性肺损伤(ALT)和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监测血气分析,维持pH7.35~7.44,氧分压(PaO2)80~100mmHg,二氧化碳分压(PaCO2)25~35mmHg。
监测心电图、心率、心律、血压、中心静脉压、肺毛细血管楔压、尿量(应>20ml/h)。
氧治疗:吸氧(鼻导管、面罩),吸纯氧时血浆溶解氧可达1.71ml%(标准大气压时血浆溶解氧为0.3ml%);高压氧治疗(2.5大气压)时血浆溶解氧可达5.3ml%,但要防止氧中毒。
(二)防治再灌注损伤(I)
1.防治肾衰竭:①监测尿量、尿比重、血肌酐、尿素氮。②扩张肾血管药物。③必要时血液透析。
2.防治休克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3.防治心力衰竭和肺水肿。
4.防治肝衰竭。
(三)特异性脑复苏措施
中枢神经细胞功能的恢复尽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但是最主要的是脑循环状态和脑温两个因素。因此,防治脑水肿、降低脑代谢、降低颅内压,是脑复苏的重要措施之一。
1.低温疗法 低温可降低脑代谢,减少脑缺氧,减慢缺氧时ATP的消耗和乳酸血症的发展,有利于保护脑细胞,减轻缺血性脑损害,也可降低脑脊液压力,减轻脑容积,有利于改善脑水肿。
(1)方法:头部置于冰帽内,但要对耳、眼做好防护工作,同时还可在颈部、腋下、腹股沟等大血管部位放置冰袋。有条件者可以使用冰毯或冰床。
(2)注意事项:①“早”:在循环停止后最初5min,在心脏按压的同时即可行脑部降温;②“快”:1~1.5h内降至所需温度;③“够”:头部要求28℃,肛温30~32℃;④“长”:持续至中枢神经系统皮质功能开始恢复,即以听觉恢复为止。
2.脑复苏药物的应用 冬眠药物、脱水药、激素、促进脑细胞代谢药物、巴比妥类等药物,可以减轻脑水肿,降低颅内压,对脑组织有良好的保护作用。
(四)重症监护
病人复苏成功后病情尚未稳定,需继续严密监测,及时处理和护理。其主要是复苏后期的医疗和护理,包括心电监护、血流动力学监护、呼吸系统监护、中枢神经系统监护、肾功能监护,密切观察病人的症状和体征,防止和治疗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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