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功能减退时能够影响抗菌药物在体内的清除过程,使血药浓度增高,也可使药物体内的分布发生相应的变化,通过肾排泄的药物表现尤为明显。严重肾功能减退者药物的吸收过程也受到影响,宜静脉给药。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①定期测定内生肌酐清除率(Ccr),它对肾功能减退程度的确定最具参考价值;②抗菌药物对肾有无毒性;③药物的药动学特点,血或腹膜透析对药物清除的影响;④药物剂量的调整及给药间隔的确定。有条件应定期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是治疗窗较窄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氟胞嘧啶等,以便合理调整治疗浓度。
给药剂量及给药时间间隔可根据内生肌酐清除率来调整。对于成年人的内生肌酐清除率可直接测定或通过患者血肌酐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成年女性内生肌酐清除率为上述值×0.85
标准体重(男)=50.0kg+2.3kg×(实际身高-50)
标准体重(女)=45.5kg+2.3kg×(实际身高-50)
对于21岁以下患者肌酐清除率(ml/min)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
1个月至2岁以下,肌酐清除率(ml/min)=40×身高(cm)/血清肌酐值(μmol/L)
2—12岁以下,肌酐清除率(ml/min)=49×身高(cm)/血清肌酐值(μmol/L)
12—20岁(女),肌酐清除率(ml/min)=49×身高(cm)/血清肌酐值(μmol/L)
12—20岁(男),肌酐清除率(ml/min)=62×身高(cm)/血清肌酐值(μmol/L)
注意事项:①老年人血清肌酐清除率可能因肌肉减少而偏低,使计算出的剂量偏大;②妊侲晚期的孕妇,腹水或其他可使容量增大的情况,血清肌酐可能增大,而使剂量减小;③肥胖病人采用较瘦小的体重;④上述公式假定肾功能处于稳定状态,无尿或少尿病人假定肌酐清除率为5~8ml/min;⑤对于肾功能快速变化患者的血清肌酐清除值不能准确计算。
肾功能不全时应用抗菌药物的一般原则:
1.首次给药剂量可按常规,不必调整。
2.经肾排泄的药物,首剂以后的给药方案有3种:①给予常规维持剂量,延长给药时间间隔;②减少给药剂量,间隔时间不变;③上述①和②方法结合起来。
对于接受血液透析、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持续动脉/静脉血滤和持续静脉/静脉血滤的患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对于不同类型透析下的药动学特性尚未充分研究,因此提供的推荐剂量仅供参考。若怀疑有任何潜在毒性时,请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详见表2-10;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经验用药,详见表2-11;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用法用量详见表2-12。
表2-10 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表2-11 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经验用药表
表2-12 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用法及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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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HAEMD.间断血液透析;CAPD.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CVVHD.持续动脉/静脉血滤;CAVHD.持续静脉/静脉血滤调整方法:D.减少剂量;I.延长给药间隔;D+I.既调整剂量又延长给药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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