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大剂量阿托品前提下,如果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病人瞳孔不能散大,就需要作出判断,这种现象的发生究竟是抗胆碱药用量不足所造成的,还是与瞳孔散大肌麻痹有关。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往病人眼睛滴入高浓度阿托品溶液,然后根据散瞳效果对结果作出判断。这个试验称为阿托品散瞳对照试验。
1.实验方法 用1%的阿托品溶液2滴,滴入右眼,左眼不滴药物,留做进行对照。
2.结果及意义 给药15min后,如果双侧瞳孔不等大(右侧明显大于左侧),判定为阿托品散瞳对照试验结果阳性。这说明瞳孔散大肌功能正常,如果这时需要得到控制的某些临床中毒现象仍未得到控制,可以增加抗胆碱药剂量。如果双侧瞳孔大小仍无明显差别,为试验结果阴性,这说明病人存在着瞳孔散大肌麻痹。这种现象既有可能是阿托品毒性引起的,也有可能是有机磷杀虫剂急性毒性引起的,这就需要参考前一章节中提到的阿托品中毒引起呼吸肌麻痹的判断方法进行区分。
本章内容概要
1.血ACh活性与器官功能的关系 血ACh活性并不能完全反映体内不同器官的功能损害程度,器官功能损害程度由3种因素决定:①各个器官功能酶活性。②维持这个器官正常功能所需的最低功能酶活性。③受体数量。
2.影响血ChE活性对中毒程度判断的因素分析
(1)毒物在体内分布浓度不同。
(2)血ChE活性个体差异。
(3)中毒量的大小。
(4)农药的迟发性神经毒性与细胞毒性。
(5)不同器官功能恢复过程存在着的差异。
(6)胆碱能受体数量与功能状况。
3.血ChE活性对中毒程度判断的临床意义 如果病程中最低血ChE活性等于或大于正常最低参考值30%,可以否定重度中毒。
4.血ChE活性对中毒量判断的临床意义
(1)如果病程中最低血ChE活性等于或大于正常最高参考值3%,这种情况判断为低量有机磷杀虫剂中毒。
(2)如果血ChE活性很低,最低血ChE活性小于正常最高参考值3%。如果最低值出现在中毒12h后,这种情况判断为小量有机磷杀虫剂中毒。
(3)如果体内ChE活性持续处于极低活性状态,其维持时间越长,中毒量就越大。
5.血ChE活性恢复特征对中毒酶老化程度的评估 在继续使用重活化药治疗情况下,如果每天ChE活性升高速度>5%正常最高参考值,未老化中毒酶所占的比例越高,其恢复速度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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